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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的歷史有四千多年,但"春節"這個詞只有百餘年

1924年2月,魯迅先生在短篇小說《祝福》中寫道:“舊曆的年底畢竟像年底,村鎮是不必說,就是天空中也顯出得到新的氣象來。”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一句話,甚至能夠讓那些文學評論家們品味出不一樣的蘊意,洋洋灑灑寫出數萬字的文章,硬能說成是魯迅先生對舊時代的批判,甚至是對辛亥革命不徹底的抱怨。難道,魯迅先生的本意就不能是對舊曆年最原生態的氣象描寫嗎?

"過年"的歷史有四千多年,但"春節"這個詞只有百餘年

“元旦”曾經是舊曆年的第一天

在魯迅先生創作《祝福》十二年前,即公元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先生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隨著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宣告成立,在中國延續了兩千多年的皇帝中央集權專制制度正式終結,中國的歷史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時代。

孫中山先生就任臨時大總統的第二天,即通告全國“中華民國改用陽曆,以 黃帝 紀元4609年11月13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旦。”

所謂 黃帝紀年 ,是中國清朝末期革命黨派使用的紀元,它是根據上古華夏部落首領黃帝即位後所創造的一種紀年方法。革命黨一方面接受“全盤西化”的思想,一方面認為,凡是一個民族必須追溯其起源,而中華民族之共祖是黃帝,所以,應該用黃帝紀年。但是,黃帝紀年本身就有些說不清楚,有的人推測黃帝即位於公元前2698年,所以中華民國元年的元旦就是4609年;也有人則推測黃帝即位於公元前2491年,那麼中華民國元年的元旦就是4402年。

"過年"的歷史有四千多年,但"春節"這個詞只有百餘年

隨著孫中山先生的改革,從此以後,每年陽曆的1月1日就稱為了“元旦”。但“元旦”一詞不是孫中山先生的首創,據說三皇五帝之一的顓頊曾以正月為元,初一為旦。這就是《晉書》中記載的:“顓帝以孟夏正月為元,其實正朔元旦之春”。

但是,“元旦”這一天,並非都是每年首月的第一天,比如,商朝使用的殷歷以臘月為正月,所以,商朝的“元旦”是指十二月初一;而周朝使用的周曆則以冬月為正月,“元旦”是指十一月初一;而到了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又將陽月定為正月,“元旦”是指十月初一;一直到了漢武帝太初元月,重定喜月為正月,“元旦”又回到了 正月初一 ,直至清朝末年。

“春節”的歷史並不長

中華民國雖然把“元旦”從舊曆的正月初一拿走後送給了公曆的1月1日,但就如魯迅先生所說的“舊曆的年底畢竟像年底”,傳統曆法在國民心中早已根深蒂固,中華民國政府推行新曆(陽曆)的程序並不順利。

農曆作為中國傳統的紀年曆法,是中國古人觀察天體( 月亮 和太陽)的執行規律,並結合四季變化及農業生產所創造的智慧結晶。它不僅體現了中華民族天人合一的傳統思想,也反映了我們不同於西方的宇宙生命哲學觀。更重要的是,其中的元宵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乃至芒種、 冬至 更是蘊含了中華民族悠久的文化內涵和歷史沉澱。

為了推行陽曆,孫中山先生頒佈了《命內務部編印曆書令》,非常明確地規定了制定曆書並頒發各省的時間。但此政令還沒有來得及強制推行, 袁世凱 就竊取了辛亥革命勝利的果實,成為了新一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上任伊始,袁世凱明確表示,一定會遵循孫中山先生先前通電頒佈的各項法令,包括推行陽曆紀年這件事。

然而,老百姓並不買袁世凱的賬,依舊過的是舊曆年,鄉村甚至不知道陽曆為何物者,也不會去關心改歷之事。仍然是到了舊曆年的年底,老百姓們 放鞭炮 、掛燈籠、走親戚、吃年酒、貼春聯、辦年貨,祭祖先,熱熱鬧鬧過新年。袁世凱為此,不惜規定在 陰曆 新年這一天,所有商鋪、學校都不能關門,違者罰款,並且不允許老百姓任何祭祀活動,更不能燒紙錢,放鞭炮,把老百姓搞得怨聲載道。

"過年"的歷史有四千多年,但"春節"這個詞只有百餘年

到了1913年,時任內務部總長的朱啟鈐為順從民意,向袁世凱遞交一份報告,稱:“我國舊俗,每年四時令節,即應明文規定,擬請定陰曆元旦為春節,端午為夏節,中秋為秋節,冬至為冬節,凡我國民都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假一日。本部為順從民意起見,是否有當理合,呈請大總統鑑核施行。”袁世凱接到呈文後,也覺得民心不可違,批准了朱啟鈐關於將舊曆的新年稱為“春節”的提議。

自此,奠定了陽曆年首為元旦,舊曆正月初一為春節的並存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