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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男女均稱丁並服徭役,唐中宗復辟後女性名義上不負擔徭役

唐中期,“初唐四傑”盧照鄰的嫡子孫盧仝隱居嵩山,不願做官,生一子,取名“添丁”。韓愈作詩《寄盧仝》雲:“去歲生兒名添丁,意令與國充醞籽。”

唐制,男二十一服丁役。韓詩云,生一兒,實為國家添一丁役。宋陸游《臥病雜題》詩曰:“身叨鄉祭酒,孫為國添丁。”沿用韓詩之典。

唐初的百姓,有兩個沉重負擔——一是賦稅;二是徭役。賦稅之後,仍然須定期為官府服不給錢的徭役。

其時,服役並不分男女。《舊唐書。職官志》戶部職雲:“凡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有一為丁,六十為老。”

這是說,女子二十一歲也要無償服役。

唐中宗二次稱帝后,重用韋庶人,大赦天下,女子名義上不再無償服役。生活於此時的張籍《西州》詩云:“郡縣發丁役,丈夫各徵行。”

古代男女均稱丁並服徭役,唐中宗復辟後女性名義上不負擔徭役

但杜甫作於

天寶十四載

755年

的《石壕吏》曰:“老翁逾牆走,老婦出門看”,結果被抓了壯丁逮走了,能拿到役酬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盧仝出生的時期,大唐愈頹,他不願做官很可理解。

韓愈此詩接著說:“國家丁口連四海,豈無農夫親耒耕。先生抱才終大用,宰相未許終不仕。”

韓昌黎雖年長盧仝約30歲,但十分敬重其才能和耿直是肯定的。

詩中“丁口”連用,生男稱“添丁”;生女,自然就有可能叫“添口”或“進口”了。

據說,“添丁”“添口”的說法,即由盧仝起名和韓愈詩而來。

“丁口”一詞,後來被沿用。

《資治通鑑·後梁》貞明四年(

918年

)載:“吳有丁口錢,又計畝輸錢,錢重物輕,民甚苦之。”

“丁口錢”,即“人口稅”,漢代稱“口賦”,亦稱“丁賦”“丁算”“丁銀”“丁錢”。

古時男女皆為“丁”,也是極早。

《墨子·備城門》:“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史記·主父偃傳》:“丁男被甲,丁女轉輪,苦不聊生,自經於道樹,死者相望。”

有人說到“丁丁”這個詞,其實古時早就這樣用,不過不是現在理解的這個意思。

《詩·小雅·伐木》曰:“伐木丁丁”,這是擬聲,現在會寫成“叮叮”。古代還有“丁當”一詞,亦即“叮噹”或“叮噹”。

古代男女均稱丁並服徭役,唐中宗復辟後女性名義上不負擔徭役

古時“丁丁”的另一個含義,是“雄健之貌”。白居易《畫雕贊》雲:“鷙禽之英,黑雕丁丁。”

問題在於,丁怎麼就有了“人丁”之義,又怎麼和“口”連用了呢?

一般的解釋,是《史記·律書》所云:“丁者,言萬物之丁壯也,故曰丁。”

司馬遷這是說,“午”時,陰陽相交。對應“天干”的“丙丁”。丙,是說陽道著明;丁,是說萬物丁壯。《說文》用此說:“丁,夏時萬物皆丁實。”“丁實”即“丁壯”。

聯絡到前面所引《舊唐書·職官志》戶部職雲:“凡男女,始生為黃,四歲為小,十六為中,二十有一為丁,六十為老。”就可以理解,“丁”,指的是“成年”,壯實了,可以為官府幹活了。

但是,“丁口”“人丁”,又適用於戶口統計。

很有意思的是,甲骨文的“丁”字,寫為“口”。

比如商王武丁,甲骨文裡就是“武口”。金文才有了“丁”這樣的字形。

或許,從甲骨文到金文再到篆文,“丁”和“口”發生過混淆訛誤。篆文的“丁”,寫為“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