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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吳飛:應當恢復土葬,火葬就像把人當垃圾一樣焚燒處理

引言:

在中國傳統的宗教觀念裡,人死後只是肉體腐爛,而精神卻永不覆滅。為了逝者能夠庇佑後世子孫,古人便有意識地創造可供死者居住的墓穴,將死者生前使用過的或是喜愛的物品擱置在墓穴裡,逐漸形成了豐富的墓葬文化。

北大教授吳飛:應當恢復土葬,火葬就像把人當垃圾一樣焚燒處理

墓葬的型別多種多樣,通常根據逝者生前的意願或是當地的風俗習慣做出選擇。諸如土葬、火葬、水葬、天葬、樹葬等,其中最常見的是土葬與火葬。土葬是將逝者直接裝進棺木並埋葬在土裡;而火葬則是將人火化成骨灰後葬。

老一輩人篤信風水學,他們始終保持著人死後要“入土為安”以及“死要留全屍”的思想,相比於“將人化為灰燼”的火葬,他們更傾向於傳統的土葬。自新中國成立以後,隨著人口的增加與人均耕地面積的銳減,不少專家、學者大力倡導火葬。

然火葬費用高昂,許多偏遠地區的家庭承受不起,紛紛倡導恢復土葬。與此同時,北大哲學系吳飛教授公開表明自己的觀點:“應當恢復土葬,火葬就像把人當垃圾一樣焚燒處理,沒有任何人文符號。”此觀點是否有道理呢?

北大教授吳飛:應當恢復土葬,火葬就像把人當垃圾一樣焚燒處理

一、土葬文化的意義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摘自《論語》。由此可知,古人特別重視墓葬文化,甚至認為喪禮是對雙親孝道的進一步延續。因此,古人向來看重墓地的選擇,通常會結合風水、五行等因素選擇一塊風水寶地安葬死者。

“墳墓”即人死後被埋葬的地方,在地表築土為墳,往地底挖穴為墓。在吳飛教授看來,“墳”這個字設計得特別有意義,左邊是個“土”字,象徵著墓地上堆砌成的小土包;右邊是個“文”字,表示墳頭墓碑上雕刻著的死者的基本資訊與生平。

簡簡單單一個字便將墓葬文化的精髓凝聚起來,具有濃厚的文化與紀念意義。中國的墓葬文化源遠流長,是一種將人類的靈感與情懷聯結與延續的文化現象。當一個人的生命逝去後,並不代表此人身上所有的現實社會關係都一併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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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至親及朋友仍舊希望透過另一個種方式與形態與死者進行永恆的交流與感應,彌補因為肉體的別離而帶來的遺憾。同時,生者也希望迅速從失去至親的傷痛中解脫出來,展開新的生活。基於這種主觀的希望與期盼,墓葬文化應運而生。

祀奉先人的行為常常與風水制度相結合,生者的初衷在於讓先人之靈“入土為安”,願先人不因後人的不思進取或是貧窮困苦而受到百般折磨,更不會受到其他惡靈的欺侮與傷害。

此外,生者亦希望先人的遺骨能與土地形成良好的感應,助後人在仕途、生活上愈加順暢、安樂,也可告慰先人在天之靈。對於中國人來說,先人與子孫後代的生命是一脈相承的,風水習慣更是為二者的發展共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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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先人主動在生前購置墓地,希望將自己的屍身埋葬在風水好且利於後人的地方。在先人看來,倘若子孫後代因此興旺發達,則自己也能從中獲益,贏來身前身後名。而在古代社會,如若後人獲得功名利祿,則可以給祖先追封誥命等。

總的來說,墓葬文化是一種虔誠的信仰,對逝者與生者都具有非凡的意義,其在中華文化裡也佔據著不容忽視的地位。因此,在吳飛教授的觀念裡,“墳墓”是聯結先人與後人心靈的橋樑,而土葬更是不可缺少的儀式感,如若摒棄土葬,而一味推崇火葬,總有一天,人們將徹底忘記傳統文化。

二、火葬更消耗資源

在傳統的思想觀念裡,土葬是最好的喪葬方式,不僅死者能得到安息,生者亦覺心安。然而,越來越多專家指出:“土葬存在諸多弊端,它不但會造成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還會帶來嚴重的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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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人們在將棺材掩埋之前會特地在其表面塗上防腐液,然而這種液體恰恰會汙染土地與水源。”對此,國內專家紛紛建議徹底廢除土葬,倡導全國範圍內實行火葬。然而,土葬在農村屢禁不止,沒有接受先進教育的農民對火葬一直抱有懷疑的態度。

為了全面推廣火葬,專家四處宣傳火葬的好處,國家更是為貧困戶提供1000元火葬的補助,簡直是無所不用其極。不過,在吳飛教授看來,相比於火葬,土葬更加耗費財力與土地資源。因為火葬採用大理石墓,而大理石的風化速度特別慢,對環境會造成一定的損害。

且大理石墳並不會像土墳一般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平掉,反而會加重土地問題。此外,火葬特別浪費人力、財力與物力。其中,焚燒屍體的柴油是不可再生資源,每火化一個人,就得消耗十至十五公斤的柴油,並耗費25度左右的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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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從事殯儀服務業的人員數量龐大,國家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工資更是一筆鉅款。再加上農村地區的老人對土葬還是保留著一股執念,儘管他們妥協了將死者的屍體火化,但他們還是會為死者的骨灰尋找一片墓地,將骨灰盒放置棺材裡,完成土葬流程。

三、火葬缺乏人文關懷

這樣一來,“火葬後再土葬”不但增加喪葬成本,還造成了資源浪費。吳飛教授還提出了一種較為新穎形象的觀點:“殯葬機構就像一個大型的屍體處理站,每天走程式一般處理死人,將死者當垃圾一般處理掉。從前還叫殯儀館,現在活脫脫一個火葬場。”

現代社會盛行一種普遍現象,即對生者重視而對死者不重視。而許多社會學專家也只注重研究對生者的人文關懷,卻忽視了死者也需要人文關懷。目前,諸多殯葬禮儀與過程中都缺乏了對逝者的尊重以及人性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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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遭遇意外災難而死的受害者常常集中在殯儀館火葬,受害者家屬往往見不到親人最後一面。這種強行且匆忙的火化有悖人情,既是對死者的不尊重與不負責,也是對受害者家屬人格與尊嚴的侵害。常言道:“死生亦大矣”。

不論是自然死亡或是非自然死亡,我們都應該對已逝去的生命懷有敬畏之心,體諒死者家屬的悲痛與無奈。應支援土葬還是火葬,一直是社會熱點話題,吳飛教授的觀點並非完全正確,畢竟土葬確實暴露了諸多弊端,並不適合未來長期使用。

然而,吳飛教授的想法是基於對逝者與生者的人文關懷以及保護傳統文化方面出發的,值得我們肯定。全國人大代表張兆安對喪葬文化頗有研究,他認為:“殯葬禮儀並不是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而是表達生者與死者的精神聯絡,使逝者的精神永垂不朽,使生者的心靈有所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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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因此,在喪葬禮儀上貫徹人文關懷與文化認同是必然的,而推進喪葬改革也是一種趨勢。倘若能在尊重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創造出一套既尊重逝者與生者,又能節約資源、符合時代發展需要的新型喪葬禮儀體系,那當真是國家之大幸,也是萬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