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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從維護自然界動物生態平衡角度看,人類發自內心地善待關愛其它生物,這絕對是人類社會文明的進步,但不可否認,這是從整體人類的大愛與大義來出發,得出的結論。是理論上的號召或呼籲性的宣示,並非單指某一人或一群體。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甘地說過:“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和道德進步水平,可用其對待動物的態度來衡量”也就是說,人與動物和諧相處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把寵物當作自己的家人自然是一種社會進步了。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人類作為自然界的主宰者,處在食物鏈的頂端,具有高度發達的智慧,動物在人類面前很渺小,被動地受到人類的虐待和宰殺,這是人類的殘忍和貪婪,是一種動物屬性,是人性醜惡的一面,沒有誰願意這種醜惡被推崇。人類之所以文明,就是人類友善的一面,那就是保護動物,尊重生命,體現了人類對弱者的慈悲和同情,是人性的光輝和仁愛,體現了人類的道德水平,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我們承認,把寵物當作自己的家人,這是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最好印證,如果沒有仁愛,就不會有對動物的保護和尊重,正如達爾文所言:關心動物是一個人真正教養的標誌,是一個社會高度文明的標誌!

愛護動物,尊重生命,滋養我們的仁愛之心,消除我們人性的黑暗,這是文明社會應該有的道德修養。

從人的本性上講,人心本向善,但又分良惡;好狗報恩,惡犬欺主,這是自古以來人類對狗這種動物的深刻總結,但狗的善惡是與主人的人性密切相關的。所以,人性寵性自古本無絕對。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具體到養寵者,怎麼愛寵是自己權利,別人不會說什麼,但能否把愛寵養到從一而終,不能看他如何說,要看他能否堅持,但這可不是短時間能證實了的!在日常生活中,即使喚愛寵“兒子”什麼的,雖有點讓人覺得有點不適,但我們寧可相信其多為真愛。這總比那些今天喜歡今天買,明天愛,後天厭了拋大街,造成狗患的偽善偽愛之人強得多。

但以其它藉口,如搬家、工作變動或其它種種原因,而將寵物遺棄的,比上述那些短平快的對寵物由極愛轉變為漠視,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寵主將寵物當成家人,從本意上講這是進步,是人性本善的正常釋放,可以愛寵如子如家人。但在這裡必須指出的是,寵物主人首先是與其它公眾生活在一起,必須要立足於將這份善心昇華為“大眾愛心”:養寵先學敬眾人。在保證自己愛寵的同時,考慮一下鄰居大眾愛否?現實中的狗吠、貓發情期如鬼嚎季節,尤其半夜貓如鬼泣的叫聲,讓膽小者毛骨怵然的感受,寵物主人是否考慮過這些?

而我們所說的關愛動物,是指善待與我們同屬大自然的所有動物們,可非指單一所愛。另外,必須強調的是,寵物主把自家的愛寵視為家人,確實是愛寵的表現,但人類社會的基本原則是以人為本,在愛寵物的同時要先學會愛人。在把他人視作無物的情況下去愛寵,與公眾文明是相悖的。誰也不相信一個連人都不愛的寵物主人,會真心的愛其它動物?

寵物主人把愛寵看作家人的行為,與社會文明進步沒有本質上的關係

如果把以主人把愛寵當成家人般的愛,視作社會文明進步的話,做不到如上所說,那就是虛假的愛,是愛的偽命題。還是歸結於個人的愛好比較合適,只不過這個愛好,投入的度深了一些,與社會文明進步是風馬牛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