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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磚頭砸向偷狗賊,結果致人重傷,被判防衛過當,拘役四個月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之間,界限可能不是那麼清晰,譬如當發現有人偷東西,一磚頭砸過去,沒想到直接把小偷砸成了重傷,結果就很有可能超過了必要的限度。18日,北京法院審判資訊網公佈了一起案例,因為砸傷了偷狗賊,男子於某被判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男子一磚頭砸向偷狗賊,結果致人重傷,被判防衛過當,拘役四個月

事情發生在去年4月的一天下午,家住北京市大興區安定鎮的於某發現侯某夥同他人在偷自己飼養的黑色幼犬,於是操起一塊磚頭,朝著偷狗賊的車輛砸去,想要阻止他們離開。不想,磚頭砸中了侯某的腹部,致其受傷。事後經鑑定,侯某為重傷二級。

失手將偷狗賊砸傷後,於某報了警,並留在了現場。當天,他就被傳喚到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被提起公訴後,於某的辯護人提出,此案中,侯某首先就具有一定過錯,而於某隻是想要阻止偷竊行為,在主觀上並沒有想要致人重傷。此外,於某認罪認罰,願意對被害人道歉並進行賠償。因此,應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於某的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雖然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免遭損失而進行防衛,但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傷害,屬於防衛過當。於某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最終判決於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作案工具紅色磚頭一塊依法予以沒收。

對於這一結果,網友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於某制止正在進行的犯罪,應認定為正當防衛。也有網友提出,面對多人行竊,如何做到既不讓他們偷走東西又不防衛過當?要想精準把握分寸,確實有些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