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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出新規:砍樹超10株或要徵求公眾意見,你們怎麼看?

廣州擬出新規:砍樹超10株或要徵求公眾意見,你們怎麼看?

小編覺得這個新規挺好的,有一個好的環境,人們的居住環境才舒適,所以砍伐10株以上的樹,徵求公眾意見很有必要,你們怎麼看呢?

廣州擬出新規:砍樹超10株或要徵求公眾意見,你們怎麼看?

為切實加強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綠化和樹木保護工作,推動城鄉綠化高質量發展,日前,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擬定了《廣州市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即日起至10月30日公開徵求公眾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保護優先原則,對樹木遷移作出嚴格規定。

對於因同一個工程專案需遷移、砍伐大樹10株以上的等多種涉及樹木遷移、砍伐審批等情況,《徵求意見稿》規定應開展綠化專家論證並徵求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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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中提到,廣州將編制全市古樹名木、大樹保護規劃,定期開展全市現狀樹木的普查、評估、認定,明確保護要求。探索將有歷史文化特色的歷史名園、古樹名木、林蔭道、綠化廣場、綠化街區納入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範疇。城市更新要堅持保護優先,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不隨意改建具有歷史價值的公園。

儘可能保護古樹名木、大樹,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專章落實古樹名木、大樹保護規劃。

針對城鄉行道樹、大樹、古樹名木,廣州計劃實行“身份證”管理,逐步建立電子檔案和“樹地圖”。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綠化條例規定,繼續透過健康評估、安全監測、搶救復壯等對古樹、大樹進行監測保護。探索古樹名木原地保護新模式,建設古樹(大樹)公園、古樹(大樹)保護小區,保護修復古樹名木、大樹及其自然生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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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城市建設專案涉及樹木遷移、砍伐,要從嚴審批、從嚴監管。

《徵求意見稿》明確,在城市建設中,建設專案必須做好樹木保護,最大限度避讓古樹、大樹,在設計方案中編制樹木保護專章。確因特殊原因需要遷移樹木的,按照儘量少遷的原則,建設單位應最佳化施工方案有效保護樹木。

涉及下列樹木遷移、砍伐審批,應開展綠化專家論證並徵求公眾意見:遷移古樹名木、古樹後續資源的;因同一個工程專案需遷移、砍伐大樹10株以上的;申請遷移、砍伐城市道路、公園綠地的樹木50株以上或者城市道路、公園綠地以外的綠地樹木100株以上的。各區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細化管理,對未經審批的遷移、砍伐行為要從嚴處罰。市及有關區要建立中轉苗圃,對公共綠地遷移樹木實行清單管理,做好建檔、管養、利用等工作,進行全過程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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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稿》還對選擇綠化樹種草種作出了規定。居民區周邊要兼顧市民健康因素,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果大傷人的樹種。江河兩岸、湖庫周邊要優選抗逆性強、根系發達、固土能力強、防護效能好的樹種。海岸帶要優選耐鹽鹼、耐水溼、抗風能力強的深根性樹種和紅樹林樹種。水土流失和水源涵養地區要選用根系發達、枝葉茂盛、固土保水和涵養水源能力強的樹種。

道路綠化應選用適應道路環境條件、生長穩定、吸塵降噪、生態景觀功能好、安全易管護的樹種,並注重喬灌草的合理搭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