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專票試點範圍再次擴大!今天起,電子專票丟失、衝紅必須這樣處理,否則將被懲罰!
01
電子專票試點範圍再次擴大!
前不久,浙江稅務局釋出通知,自2020年10月28日起,在杭州市新設立登記的
納稅人
(以下稱“新辦納稅人”)中開展專票電子化試點,試點納稅人範圍由杭州市稅務局確定,受票範圍為杭州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自2020年11月1日起,杭州市試點納稅人開出的
增值稅
電子專用發票(以下簡稱“電子專票”)受票範圍,擴至浙江省稅務局和寧波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納稅人。
這一個公告出臺意味這我們增值稅電子專票又擴圍了,浙江省杭州市成為寧波市、河北省石家莊市後全國第三個開展增值稅電子專票的城市。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目前這三個地方開出來的電子專票的受票方還沒有擴圍到全國,也就是說,在沒有新政策出臺之前,這三個城市的試點納稅人只能針對本省的其他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
納稅人收到電子專票需要注意:
1、電子發票可能沒有發票章
根據總局有關檔案規定,電子專票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印章,即電子專票可以沒有發票專用章。
2、電子專用發票抵扣
該專票對應業務如屬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事項,在勾選平臺勾選確認申報抵扣,這一點與傳統紙票沒有任何區別。
3、電子發票查驗真偽
開啟電子專票後,在發票監製章上滑鼠右鍵,點選驗證,驗證結果“該簽章有效”等字樣,說明此專票有效且未被篡改。
4、電子發票歸檔
以電子專票紙質列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依據的,根據財會〔2020〕6號以及各地試點檔案規定,必須同時儲存列印該紙質列印件的電子檔案,即必須儲存OFD原始檔,不得以截圖等其他形式儲存。
5、電子發票開錯如何處理
由於電子發票的特性(難以收回,因此不能作廢),因此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時,只能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6、電子發票的風險提醒
電子專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專票相同。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電子專票,採取有效措施防範虛假或重複列支等稅收風險,不得虛開、騙稅,並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
02
今天起,專票丟失必須這樣處理!
否則將面臨處罰!
專票丟失的處理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影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影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影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空白髮票丟失:
丟失空白髮票後就是向稅務局報告,然後接受處罰。
發票遺失、損毀報告: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提供資料:發票掛失、損毀申請報告表。
丟失已開具的普通發票:
丟失已經開具的普通發票可就沒有特別的檔案規定了,既然沒有,那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做唄,理論的流程也就是
報告-處罰-取得記賬聯影印件、並憑藉相應證明入賬。
對於這個具體相應的證明,稅務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各省稅局沒有特別的要求,我們賬務處理可以參照《關於印發的通知》(財會字〔1996〕19號)第五十五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1。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代作原始憑證。
簡單的說就是,稅務不要證明,你得讓開票方給你一個證明,或者自己有一個符合內控流程的手續來作為記賬依據。
03
四招教你
如何防止重複報銷入賬
一、財務部對電子發票進行統計
以發票號碼作為標識,這樣就能避免重複報銷,或者在報銷系統裡增加入電子發票號碼欄位。
二、用Excel表格做發票報銷臺賬
把所有的電子發票,發票編碼統一在Excel表格中,報銷時可以從中篩選排除相同的發票編碼,可防範電子發票重複報銷。
三、結合企業內部系統
電子發票在報銷系統中應用之外,可以結合企業內部的ERP等軟體系統,將發票資料電子化集中處理,將大大提高企業運轉效率。
四、以電子發票進行報銷
凡是涉及電子發票報銷,不允許以紙質發票報銷,以防篡改發票資訊。這樣也可以從根源上規避造假和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