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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骨轉移一般生存期如何延長?治療方案很重要

肺癌

發生骨轉移後,根據肺癌分化程度及轉移程度來判斷患者生存期:1、如果肺癌發生骨轉移,一般都為Ⅳ期。經過正規治療,患者生存大約為半年到一年時間;如果不經過正規治療,一般只有半年生存期;2、部分患者不僅出現骨轉移,還有可能出現腦部及肝臟轉移,這種情況往往不樂觀,患者生存期大約為半年到一年;3、如果患者惡性程度並不高,只是單發骨轉移,經過系統正規治療後,能生存大約3-5年。

肺癌的骨轉移治療方式有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及生物治療。大量臨床試驗證明雖然放療取得了很好的止痛效果,但常導致骨髓抑制,引起血液的毒性反應而成為病人順利治療的阻礙,疼痛症狀可得到有效緩解,止痛的總有效率達80%以上。

早期肺癌骨轉移的症狀不明顯,疼痛是晚期肺癌骨轉移的症狀中最突出的。從產生骨轉移到出現臨床疼痛,往往需要1年以上時間。肺癌骨轉移的症狀的特點是位置固定、疼痛逐漸加重,夜間較明顯;胸椎轉移會產生束帶樣疼痛;腰椎轉移常發生沿下肢外側向足外側的放射性疼痛,隨咳嗽、排便等活動加重。

對於多發骨轉移,甚至肝轉移,腦轉移等病患,除非有特殊的靶向藥,治療上主要是減輕疼痛為主,不推薦過度化療,可適度應用中醫中藥。輔助人參皂苷G35,富力博士研發的人參皂苷G35,運用水溶性專利技術將人參皂苷rg3與rg5提取及配比,吸收比傳統人參皂苷提升9-45倍,可以很好的緩解治療過程中產生的一系列副作用,幫助減輕病人的痛苦提高生存質量,有效的延長生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