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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這些食品不合格

轉自:山西日報

山西日報新媒體綜合報道 8月14日,省市場監管局公佈近期食品抽檢不合格產品。其中,涉及太原市的不合格食品有4個批次。

在太原市小店區長中蔬菜經銷部,執法人員發現該店銷售的生薑內含有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太原市小店區桂強蔬菜店銷售的豇豆,其中氧樂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山西智慧我家居家養老服務有限公司桃園南路店銷售的紅糖饅頭,其中山梨酸及其鉀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太原雲錦雲餐飲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鯛魚,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省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該局已經督導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現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電話12315投訴舉報。

部分不合格檢驗專案小知識

氧樂果是一種廣譜高效的內吸性有機磷農藥,有良好的觸殺和胃毒作用。主要用於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蟲和植物性蟎。蔬菜中氧樂果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所致。

山梨酸及其鉀鹽是一種酸性防腐劑,具有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黴效能。山梨酸及其鉀鹽是一種相對無毒的食品新增劑,在生物體內可被代謝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但如果長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鉀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編輯:王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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