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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屢罰不改,便利店食安如何保障

6月7日,便利店品牌7-11因售賣過期食品再登微博熱搜。北京商報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上看到,7-11通州新華聯家園店銷售過期食品被吊銷許可證,並被處以10萬元罰款,且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其實,7-11此前因食品安全問題多次被罰,在食品安全方面頻出漏洞。分析指出,無論是直營還是加盟店,品牌授權方應該持續最佳化標準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加大懲罰力度。

因銷售過期食品登上熱搜

“7-11門店賣36。2元過期食品被罰”和“7-11因銷售過期食品被吊銷許可證”兩話題雙雙登上熱搜,截至昨日18點25分,兩話題閱讀次數分別為8026。1萬和253。9萬,引發多方關注。北京商報記者從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看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新華聯家園店被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6。2元,並吊銷許可證。該公司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 年 3 月 15 日,執法人員對該門店進行現場檢查,詢問調查了店內工作人員,該門店店長及店員確認了影片真實及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同時,該門店還於今年3月1日銷售了2個過期手工黃金菜團和8個過期手工醬肉大包,違法所得共計 36。2 元。

針對此事,北京商報記者聯絡到7-11北京公司,其相關人員對記者表示:“保障食品安全我們責無旁貸。我們已在第一時間繳納罰款,並嚴格按照相關部門的檢查要求落實整改,會避免此類事件再發生。”

便利店食安問題頻發

因門店數量多、覆蓋面大、品類全等特點,便利店已經成為許多消費者通勤和工作日時常常光顧的地方。但看似統一度高,分佈在各大樓宇社群之間的便利店背後卻隱藏著食安危機。

7-11通州新華聯家園店並不是唯一觸及食品安全紅線的門店。今年3月15日,7-11亮馬橋店店記憶體在上架13天的超期熱飲換籤後繼續售賣、裝有關東煮食材的容器被放置在垃圾桶上等現象,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萬元。而7-11便利店相關負責人當時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問題門店為加盟店。

無獨有偶,去年1月,“羅森便利店關東煮掉地上衝水接著賣”的影片迅速在網路上熱傳,影片顯示,有消費者在北京高碑店羅森便利店中看到關東煮中的臘味香腸掉地上後,門店工作人員將其用水沖洗之後再次放回鍋裡繼續售賣。隨後,羅森(北京)有限公司釋出宣告稱,已對涉事門店進行停業整頓,併成立專項小組進行調查。

和君諮詢合夥人、連鎖經營負責人文志宏認為,加盟店屬於獨立的民事主體,當加盟店在食品安全的操作上違規時,主要的責任在加盟店本身。但7-11作為便利店行業的頭部企業,一旦出現這類問題,對於整個品牌都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對於品牌方而言,在問題發生後更多是要理性地思考,如何儘可能減少或者避免這種問題的出現,這才是一個有擔當的品牌需要去思考的問題。

切勿存在僥倖心理

如何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線,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有保障的產品,是眾多便利店需要思考的首要問題。零售業專家胡春才指出,無論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都可能出現這類問題,關鍵還得看企業監管得嚴不嚴。所以,要杜絕這類問題就必須要讓企業或者是加盟商承擔更高的犯錯成本。

“因為涉及到經營成本問題,有些經營者會抱著僥倖心理去觸碰紅線。” 胡春才建議,企業必須要加強內部監管力度,不斷完善標準體系,提升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加大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宣傳。同時,加大懲罰力度,增加違規違法的成本。

加盟亂象問題其實在各行各業都容易發生。文志宏認為,作為品牌授權方應該持續去最佳化相關的標準體系,這個體系不僅限於食品安全的領域。“比如對加盟店的選擇、加盟主的選擇、加盟店店長以及人員的培訓,包括後續的監督管理體系都是需要品牌授權方不斷最佳化的。” 文志宏舉例說明。

儘管加盟模式出現食品安全的風險和機率會相對高一些,但是也不能夠因此就否認特許加盟這種商業模式。文志宏表示,不論門店的經營模式是加盟或直營,品牌方還是要更多地去考慮如何採取更好的管理方式和手段,避免出現此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