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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廠家的冰箱郵寄途中不見了?

今報柳州訊(記者廖豔明 通訊員鄧伊玲)“困擾了我11個月的難題,沒想到你們兩天就解決了!”融安縣的王先生購買了一個冰箱,已經寄送退貨,沒想到冰箱卻不見了。他一直以為消費投訴程式複雜,沒想到執法人員處理投訴快捷又高效。

近日,融安縣市場監管局接到王先生的投訴。王先生稱,他花2200元在融安縣某電器經營部購買了一臺冰箱。不想,冰箱出現故障,維修兩次後仍無法正常使用。2022年初,他多次聯絡商家協商退貨退款,商家同意了。然而,11個月過去了,商家卻以退貨系統顯示未收到該貨為由推脫辦理。

接到投訴後,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與王先生一同到該電器經營部現場調解。商家稱,王先生退回的冰箱已按正常程式履行退貨退款手續,但廠家退貨系統未顯示“收到”;他們與廠家位於融水苗族自治縣的售後服務部聯絡,被告知冰箱已不在售後服務部,因此無法為王先生完成退貨退款。這個被退回的冰箱,到底去了哪裡?

為核實情況,執法人員立即與融水市場監管部門聯絡併發出協助調查函。融水執法人員到該售後服務部核查發現,王先生退回的冰箱其實仍在此處,因無法提供外包裝保護措施,物流公司拒絕託運,這才耽擱至今。

融安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稱,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規定,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更換或者退貨。經營者按照三包規定,對商品承擔退貨責任的,應當按照購貨憑證的金額一次性退清貨款,不得收取折舊費等任何費用。

在執法人員的耐心調解下,最終商家退回王先生2200元,並負責將冰箱返廠及處理後續退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