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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記 | 北大資源控股股東被裁定清盤 彰泰澄清裁員、工資減半等傳聞

原標題:小事記 | 北大資源控股股東被裁定清盤 彰泰澄清裁員、工資減半等傳聞 來源:觀點地產新媒體

北大資源:控股股東已被裁定清盤 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2月2日晚,北大資源(控股)有限公司釋出控股股東清盤及恢復買賣公告。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詢,北大資源於2020年11月6日曾釋出公告,內容有關紐約梅隆銀行倫敦分行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呈請,對香港方正資訊有限公司進行清盤。

公告續稱,北大資源獲告知,針對該呈請的押後聆訊已於2021年2月1日舉行,法院已於當日裁定:方正資訊清盤;及任命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楊磊明先生、何國樑先生及黎嘉恩先生作為方正資訊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

據悉,清盤人具有的權力包括但不限於接管方正資訊的財產及以招標或私人合約方式出售方正資訊的任何財產,並具有權力將全部財產轉讓予任何人士或分批出售。

於公告日期,方正資訊持有3,850,134,407股北大資源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60。01%。

如上文所述,清盤人具有權力出售方正資訊的任何財產,其中包括上述北大資源股份。因此,任命清盤人可能會導致出售北大資源股份,而倘若任何買方及與其一致行動人士取得北大資源30%或以上的投票權,則可能會觸發收購守則下的強制性全面要約。

北大資源表示,該裁定可能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公司將積極與方正資訊的清盤人就方正資訊及其子公司的狀況溝通,最大可能程度保障公司及附屬公司安全平穩運營。

截至本公告日期,北大資源運營正常,法院尚未發出經蓋印的裁定書,當法院發出經蓋印的裁定書時,公司或會在必要時另行刊發公告。

公告最後表示,北大資源股份於2021年2月2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暫停買賣,目前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股份由2021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正起恢復買賣。

福晟國際:已與呈請人協定可換股債券應支付的總金額 2月底前還款

2月2日晚間,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釋出有關清盤呈請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於公告日期,福晟國際與呈請人已協定公司應就可換股債券向呈請人支付的總金額。公司董事預期,公將於2021年2月底前全面履行該公告所述還款計劃項下的責任。

考慮到福晟國際可能於2021年2月底前全面履行其於還款計劃項下的責任,預期呈請人將在訂於2021年3月24日就該呈請進行的高等法院聆訊前撤回該呈請。有鑑於此,董事目前認為,毋須就轉讓公司股份向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此前報道,2020年12月29日,福晟國際接獲陳阿菊(呈請人)據公司清盤程式2020年第444號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出的呈請,內容關於高等法院因福晟國際無法結付其尚欠呈請人的債務對福晟國際作出清盤。

福晟國際收到該呈請後,公司及呈請人已就還款計劃簽訂一份書面協議,據此呈請人必需於公司根據該協議履行協議條款後立即撤回該呈請。

彰泰集團宣告:無人員調整計劃 工資與春節假期皆正常安排

2月2日,桂林彰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釋出嚴正宣告,澄清網傳裁員、工資減半等訊息。

觀點地產新媒體於宣告獲悉,彰泰集團稱,目前十一大職能中心、八大區域公司、共63個在售專案無人員調整計劃。此前2020年下半年,對投發條線的架構和人員調整,屬企業正常經營動作。

同時稱,公司春節假期正常,放假時間為2月9日至2月18日,2月19日全體員工正式上班,並將在春節前準時發放全額工資與年終獎。

此外,彰泰集團還表示,售樓部春節期間不打烊,2月12日大年初一起將開門迎客。

據悉,近期有網路傳言稱,彰泰於2月1日起全體員工放假,假期為42天,且等待旭輝完成收購後會裁員50%、工資減半等訊息。

中南建設:青島市李滄區有關訴訟終審維持原判

2月2日晚間,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關於涉及青島市李滄區有關訴訟終審判決及仲裁結果情況公告。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早在2018年12月,中南建設控股股東中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資子公司青島中南世紀城房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向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與青島市李滄區人民政府、青島市李滄區湘潭路街道辦事處大棗園社群居民委員會、青島市李滄區湘潭路街道辦事處南嶺社群居民委員會合同糾紛的民事起訴狀。

2019年12月,中南建設收到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以上訴訟的《民事判決書》【(2018)魯民初197號、(2018)魯民初198號、(2018)魯民初199號】(“一審判決”)。

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中南控股、青島世紀城及李滄區政府針對【(2018)魯民初197號、(2018)魯民初198號】判決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李滄區政府針對【(2018)魯民初199號】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同時中南控股針對【(2018)魯民初198號】案件涉及與南嶺社群簽署的《安置房工程代建協議》中的仲裁條款向青島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公司和中南控股於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終519號、(2020)最高法民終513號、(2020)最高法民終514號】(“終審判決”)和青島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青仲裁字(2019)第760號】。

其中,(2020)最高法民終519號、(2020)最高法民終513號、(2020)最高法民終514號的終審判決均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而仲裁裁決情況則為,南嶺社群返還中南控股墊付的安置房工程代建成本進度款201,808,203。96元。

南嶺社群支付中南控股遲延支付前述安置房工程代建成本進度款的利息損失,具體計算方式:以201,808,203。96元為基數,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標準計算;以201,808,203。96元為基數,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

仲裁費用1,323,975。00元,由中南控股承擔132,398。00元、南嶺社群承擔1,191,577。00元。因中南控股已全額預交仲裁費,故南嶺社群應將其承擔的仲裁費直接給付中南控股。

以上南嶺社群應向中南控股支付的款項,南嶺社群應自本裁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給付中南控股。逾期給付,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中南建設表示,根據終審判決判斷,如果相關方及時履行義務,公司淨利潤預計將在目前基礎上增加99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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