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師稱:如鄭爽偷漏稅被實錘,張恆恐要承擔一半罰款
最後,據某律師分析,如果鄭爽偷漏稅被查實,那麼張恆早就知情,但未第一時間制止和揭發,而是出現關係糾紛後以此為籌碼,即使現在打著揭發檢舉的旗號,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最後,據某律師分析,如果鄭爽偷漏稅被查實,那麼張恆早就知情,但未第一時間制止和揭發,而是出現關係糾紛後以此為籌碼,即使現在打著揭發檢舉的旗號,也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畢竟,“先審演員片酬,再審內容”只能是一種暫時的非常態做法,從長遠來看,將法律法規編織得更為準確、細密,讓遵紀守法成為從業者的本能反應,使觸犯者意識到,只要違法便無一可能漏網,“陰陽合同”與偷漏稅等行為才可能會徹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