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家多次實名舉報,劉家卻一言不發,很可能是在悄悄收集證據
譬如,劉家配合律師,首先收集固定吃飯現場影片,特別是葉某青憑藉年長劉家兄弟幾歲,語言挑釁在先的畫面,謾罵的畫面,先動手的畫面,拿啤酒瓶砸人的畫面等等,一旦在法庭上播放,法院想不認定並釆信都難...
譬如,劉家配合律師,首先收集固定吃飯現場影片,特別是葉某青憑藉年長劉家兄弟幾歲,語言挑釁在先的畫面,謾罵的畫面,先動手的畫面,拿啤酒瓶砸人的畫面等等,一旦在法庭上播放,法院想不認定並釆信都難...
從庭審顯示的事實來看,基本與大家前期從各個途徑整理的全貌差不多,一是兩個被告人是去要工錢的農名工,許國力為壓價請劉青彥、劉青藝兄弟吃飯,另邀劉得見及前營村村民葉某青坐鎮鎮場子,按農村人的習慣,這次談妥了就按壓低的價結賬了事,談不妥那陪客的人...
透過通報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案件發生的當天,警方就把另外兩個人拘留了,葉婷實名舉報劉某彥和村支書也參與打入,但是當地相關部門透過調取監控,證人證言,司法鑑定等方式進行調查,認定另外倆人和案件沒有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某、吳某青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仍為他人犯罪提供幫助,均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