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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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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刑法的目的是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鬥爭,以保衛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人民生活的安寧和經濟活動的有序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自198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來,在1997年修訂過一次,自1999年以來,共頒佈過十一次刑法修正案。

2020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透過將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與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的《刑法》文字進行對比,用不同顏色標明新增和刪減內容,同時簡要歸納修改要點,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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