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又有企業因個人收款被查了!補稅+罰款+滯納金!8月起,個人銀行賬戶進賬高於這個數,要小心了!
NO.
1
又一企業利用個人賬戶收款偷稅被查
補稅
+
罰款
+
滯納金
該公司
2016
年
-2020
年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一、透過個人賬戶收款,未申報納稅
1、2017年-2020年1月,透過
個人賬戶收取管理費
1,824,000。00元。
2、2016年-2017年,透過
個人賬戶收取
工程款
159,600。00元。
3、2017年11月,透過
法定代表人現金收取治安監控工程收入
500,000。00元。
上述收入未入賬,未按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附加稅費,上述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無法準確核算,未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未代扣代繳個稅
2018年12月支付員工黃某125,000。00元獎金,向股東苟某分紅325,000。00元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9份合同未申報印花稅
合同明細如下:
四、處罰決定
1、對該單位追繳稅費合計202,206。47元;
2、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實際繳納之日止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處以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NO.
2
2021嚴查開始!
個人銀行收款高於這個數,要小心了!
2021年私戶避稅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還有一個比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業因個人賬戶收款未報稅構成偷稅,光罰款就高達300萬!
所以,告誡老闆們,一定不要心存僥倖,要引以為鑑!
那個人銀行賬戶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釋出)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一、大額交易會被嚴查!
簡單說,這3種情況,會被重點監管!
二、可疑交易會被嚴查!
該辦法明確,對以下
15
項可疑交易重點監管: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範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週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閒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11)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嚴重地區的客戶之間的商業往來活動明顯增多,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支付;
(12)頻繁開戶、銷戶,且銷戶前發生大量資金收付;
(13)有意化整為零,逃避大額支付交易監測;
(14)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15)金融機構經判斷認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為。
如果企業涉及以下這
6
種情況,要小心了:
不僅僅如此,去年央行又釋出了《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銀髮
[2020]105
號),可見國家對私戶避稅的零容忍。
為了讓大家更加清晰的看明白,結合檔案內容、公轉私轉賬、個人賬戶進賬被查、合規的公轉私方式等方面,我們做了一張導圖:
NO.
3
警惕!微信、支付寶收款也會被查!
NO.
4
私戶/微信/支付寶收款風險巨大
送老闆和會計們5點忠告!
私戶、微信、支付寶收付款雖然存在風險,但企業只要最好管理和規範,正常的申報收入,繳納稅款,是可以有效規避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