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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重點!湖南“雙減”實施方案公佈,你關心的內容都在這裡…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

《湖南省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

和校外培訓負擔實施方案》

(簡稱《實施方案》)

明確提出“雙減”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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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年時間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總量和時長得到有效管控,

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校內課後服務實現全面覆蓋,

規範線上線下學科類培訓機構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有效減輕

到2024年

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顯著提升,

作業佈置更加科學合理,

學校課後服務基本滿足學生需要,

校外培訓行為全面規範,

學生學習更好迴歸校園

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

不佈置書面作業

《實施方案》明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合理確定各學科、各年級作業比例結構,確保作業總量合理。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學校和教師要按照“一科一輔”原則規範使用教輔材料,不得擅自增加或推薦教輔材料。

書面作業

各學校嚴格控制日作業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適當安排鞏固練習。

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每週至少安排一天無書面家庭作業。

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

週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要控制書面作業總量,清明、端午、中秋等傳統節日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

透過控制作業總量,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達到10個小時、初中生達到9個小時。

教師要指導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初中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堅持作業全批全改、及時反饋。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引導學生放學開展各類體育和藝術課外活動、閱讀活動、家庭勞動。推進研學實踐教育,豐富青少年課餘文化生活。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和網路,預防和解決網路沉迷。

嚴查教師校外有償補課,

直至撤銷教師資格

《實施方案》要求,提升學校課後服務水平。

課後服務

保證課後服務時間,學校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鄉鎮和農村地區學校的課後服務結束時間要與學生所乘坐的校車、公交車、客運班車等運營時間相協調。

初中學校工作日晚上可開設自習班。

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應提供延時託管服務。

鼓勵學校統籌實行教師彈性上下班制、調休等措施。

提高課後服務質量。指導學生在校完成作業,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輔導答疑。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教師校外有償補課行為,直至撤銷教師資格。在充分挖潛的前提下,如課後服務仍不能滿足部分學生髮展興趣特長等特殊需要的,可適當引進優質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課後服務。

透過“網路大課堂”和“網際網路+教育”大平臺,免費向學生提供高質量的專題資源和學科資源,發揮名校網路課堂、名師網路工作室、網路學習空間等作用,組織優秀教師向學生開展免費線上互動交流答疑。

不再審批新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實施方案》明確,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和麵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含校外線下、線上培訓機構,下同)。

對現有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稽核登記,符合條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原營利性機構辦理營業執照登出登記;對辦學條件不達標、辦學資質不健全的學科類培訓機構責令限期整改,不具備整改條件或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不得再發放辦學許可證,並辦理變更或登出登記。對已經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透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全面推行校外培訓機構

資金專戶備案和監管制度

《實施方案》強調,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推行校外培訓機構資金專戶備案和監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平臺,對資金專戶進行統一管理。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鼓勵實施“先培訓後收費”“一課一消”收費模式。

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銷售週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

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點。

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嚴格落實中央有關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上市公司不得透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確保省內各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路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外公開宣傳學員等級證書、分數排名以及學校錄取人數。

各地要進一步健全校外培訓機構常態化排查和聯動執法機制,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依法依規對未經教育部門許可擅自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機構予以堅決打擊。

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不得進行考試排名

《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推進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和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加強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對口幫扶力度,深入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

考 試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要合理控制考試難度,嚴禁超課標超教學進度命題。

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不得進行考試排名。

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取代國家課程,不得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未經教育部門審查的教學用書、教輔材料、專題讀本等書本資料,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比例不低於50%並逐步提高

《實施意見》強調,深化高中招生考試改革。積極完善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堅持以課程標準作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命題依據,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比例不低於50%並逐步提高,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樹立正確政績觀,嚴禁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和教師。此外,《實施方案》還圍繞增強支撐保障能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出明確要求。

編輯:張武勝

一審:周   傑

二審:羅   曦

三審:朱憲章

總編:郭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