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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房屋被強拆,最終如何拿到賠償?

特別說明

因涉及到當事人隱私和後續影響,不便透露真實資訊

房屋被強拆的事已經屢見不鮮了,隨著法治的進步,被強拆的機率也越來越小,也許大家在新聞上,電視上聽說過夜間家人都睡覺了,拆遷方派人過來,愣是把人挪到屋外,房屋被強拆了,也許大家會想,這樣的行為拆遷方明顯是違法的,然而這樣的事就是發生過,一些不遵守法律法規的人為了眼前的利益迫害被拆遷人的權益。

今天我們講一個我們身邊發生的事,也是中師律師事務所幫助夜間強拆維權成功的案例。

受委託的當事人因拆遷補償補償標準和拆遷方多次交談未談妥,就在被強拆的前一天當事人找到中師律師事務所並簽署了委託協議,

當天中師律師在和當事人交接了一切關係的證據,也正是這個關鍵時刻,證據沒有被毀滅,也為日後維權打下了夯實的條件。

凌晨房屋被強拆,最終如何拿到賠償?

委託律師的前一天,當事人受律師指導

,提前轉移了家中貴重物品

,在強拆時受到損失大大縮小。據當事人描述,強拆當晚凌晨3點鐘左右,一群人跳進當事人院子並破門而入,用他們準備好的床單給屋中睡覺的四人裹起來並拉到幾里之外,強拆人員並沒有糾纏而是跑了,噹噹事人回到家中時房屋已經被強拆,當事人並沒有坐以待斃,馬上和鄰居借了手機,

跑著錄下了拆遷方撤離的車隊和人員,並在房屋周圍找到了關於拆遷方人員的一些遺落證據,並以圖文錄影的方式第一時間發給了律師。

正是律師和當事人的有效及快速的溝通,中師律師在當天就飛往當事人的所在地,並協助當事人調查取證被強拆的事實,並快速透過法律訴訟手段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經過律師和當事人的努力,案件快速結案,證實了拆遷方的強拆行為,

並進一步透過法律途徑使當事人合理合法的拿到了理想中的拆遷補償款,並獲得了受到強拆的賠償。

凌晨房屋被強拆,最終如何拿到賠償?

由案件問題出發,會有一個疑問,

如何認定這是拆遷方的違法強拆呢?而不是合法強拆呢?

那我們是如何認定拆遷方的強拆行為違法,在之前中師講過拆遷的合法之分,也就是“司法強拆”和“行政強拆”,關注我們的朋友都應該看過中師發表的關於這方面文章,合法強拆不僅要遵守法律程式,還要遵循客觀理由,不能夠我的房屋在之前證件齊全,面臨強拆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如果被認定我也有權對這份認定行為作出申訴,上文中提過,一些不法之人為了自己的私利迫害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當我們翻看法規解釋:對於強制執行的時間問題,《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又《行政強制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中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也就是說,

即使房屋的強拆行為為“司法強拆”或“行政強拆”那麼拆除的時間也不應該為夜間和法定節假日,更不能認定為毫無徵兆的“緊急情況”的強拆。

凌晨房屋被強拆,最終如何拿到賠償?

我們查閱資料,最高法於2014年公佈過拆遷十大典型案例中的《葉呈勝、葉呈長、葉呈發訴仁化縣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強制案》中,法院就是依據以上規定,最終判決認定強拆違法。最高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王振宇也評論強調,拆除之前應當先通知相對人自行拆除,在當地張貼公告且不得在夜間拆除。

綜上所述,夜間強拆的違法行為可以認定,即使拆遷方有充分的強制執行依據,並具有強拆主體資格,在法規程式上也就錯誤的,違法的。

在違法行為的實施給被拆遷人造成的損失,被拆遷人有權提起賠償,也就是本案中當事人處本應獲得的拆遷補償款外的強拆賠償。還要注意一點,當強拆行為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最後,中師要提醒大家,當被拆遷人遇到拆遷糾紛時第一時間應和律師取得聯絡,而不是孤身作戰,即使你有一百個正義的理由如果遇到了違法的拆遷方也是百口莫辯,

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才不會讓自己失望,不會讓未來的生活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