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婚吧”。
對於大部分已婚男女來說,這是最有殺傷力的一句。
根據最近國家統計局和民政局公佈的資料可知:
2016年全國離婚登記人數為415。82萬對,平均每天離婚11550對。
2017年是437。40萬對,平均每天離婚12150對。
2018年雖有所下降,但也有380。1萬對,平均每天超過20000人離婚。
中國離婚率久居不下,反而在逐年增加。離婚,正在變成新的趨勢。
有社會學家驚歎:中國家庭在飛速崩潰,中國婚姻在火速終結。
錢鍾書曾在書中寫道,婚姻就是一座圍城,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裡的人想逃出來。
而今,婚姻這座城,依舊是如此,只不過,想進城的人數在減少,想出城的人卻越來越多。
幾乎沒有一起分開,是臨時起意,所有的離開,都是蓄謀已久。
知乎上有一個話題,婚姻裡最可怕的是什麼?
下方有400多條的回答,其中我們總結了婚姻裡3件殘酷真相。
01無理取鬧,是婚姻裡的刺
戀愛是多巴胺的幻想,婚姻是契約式的現實。
很多人總以為對方會像戀愛時一樣,包容自己、忍讓自己,不論自己怎麼鬧,他都不會煩。
可婚姻畢竟不是童話。
昨天閨蜜和我說,她想離婚,自從結婚後,老公都變了,沒有了戀愛時的感覺。
閨蜜曾堅持認為,一個優秀的伴侶就應該無條件忍讓女生、寵愛女生,所以每次只要心裡不高興,她都會大吵一架。
吵完架後就冷戰,看誰先服軟。她還經常拿離婚來威脅他,為了看他會不會想盡一切辦法來挽留。
有一次,她又拿離婚來威脅他,結果他說,那就離吧!
她懵了,換她去挽回了,好話說盡表示不是要真離。
男生只說了三個字:我累了。
閨蜜還問我,他以前都會挽留我的,怎麼這次不會了?
因為他也是個活生生的人啊。是人就有自己的忍耐度,不是你怎麼鬧,他都可以全盤接受。
更何況,婚姻是禁不起這麼鬧的。
也許情侶之間的小打小鬧可以讓你們的愛情更為堅固,但是簽下一紙婚約的那刻起,你們是要一起對抗生活中的艱難險阻的。
而不是把自己變成艱難險阻,讓老公去渡。
所以,不是他變了,而是你自己還沒做好與伴侶共度餘生的準備。
戀愛的時候,你看到的永遠是對方最美好的一面,就像是一部電影,略過了那些平淡無奇的場景和對白。
而婚姻,是把那些無聊的場景和對白硬搬出來。
簡言之,婚姻是柴米油鹽醬醋茶,不是戀愛時的驚濤駭浪。
正如龍應臺所說:
“你需要的伴侶,最好是那能夠和你並肩立在船頭,淺斟低唱兩岸風光,同時更能在驚濤駭浪中緊緊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
換句話說,最好她本身不是你必須應付的驚濤駭浪。”
02比家暴更可怕的,是冷暴力
人與人的相處之中,最可怕的便是冷暴力。
婚姻亦然。
如果你看過《無問西東》,那麼你一定記得劉淑芬。
這是一個既可憐又本分的女人,她愛上了一個不愛自己的男人,花光自己的積蓄,供丈夫讀書上大學。
即使是婚後,她也任勞任怨、當牛做馬。
本以為自己有情有義、恩重如山,丈夫一定會感恩備至,沒想到,卻始終換不來丈夫的溫柔一笑。
許老師,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好師長,好同志,可他卻用“冷暴力”這把匕首,戳進了妻子的五臟六腑。
他不用她的杯子、碗,甚至不碰她。
哪怕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也從來不溝通。
自始至終,他們都像是陌路人,她罵他、打他、虐待他,他都無動於衷。
最終,劉淑芬萬念俱灰,崩潰自殺。
她悲涼的說:你讓我覺得,我是這世上最糟糕的人。
作家六六曾說:“你沒有用暴力打她,但你用了冷暴力。被打只是暫時性的屈辱,而冷暴力是在用恐懼來威懾她,這個會延續很多年甚至一輩子。”
劉淑芬,就是“冷暴力”下的犧牲品。
什麼是冷暴力?
你說話,我不作迴應;
你靠近,我殘酷離開;
從始至終,我視你無物。
所以說:冷暴力就是把你晾乾,當你不存在,我忽略你,當你是空氣。
這種感覺比身體暴力更讓人痛苦,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
對一個人最殘忍的事情就是冷暴力,更何況是同床共枕的愛人呢?
除此之外,最新版本《民法典》對離婚也具有了新的規定
1:婚後還想拈花惹草的,很有可能遭受賠償風險性。
《民法典》第一091條清晰規範:重婚罪或結婚後與他人同居的日子,造成兩邊離異的,沒有出錯的一方能夠 規定另一方進行損害賠償。
2:在婚後生活續存期限內,倘若一方有心放肆夫婦一同財產,離異時就可以少分或不區別,無被害方可以分多。
3:離婚之後,小孩子到底由誰撫養呢?
《民法典》第一084條規範:兩歲之內的小孩子,以母親撫養為核心。8歲以上,應高度重視小孩子的確意願。
可以看到,新規的頒佈實施將最大限度的保障百姓的切身利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福利政策,可以參考《民法典》。
類似的新規解釋都在《民法典》中,除了以上內容,還包括以下:
自己的房屋不能住?“居住權”有規定
七種債務不用償還?你可以問《民法典》
天價彩禮被取消?你也可以問《民法典》
兒媳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民法典》告訴您
今年新頒佈的《民法典》對生活中的亂象做出了重新規定,《民法典》的重新修訂可以說是取之於生活,用之於生活,更加的符合了大家的認知。
所以為了生活中不踩雷,我們更應該學好法律知識。在遇到事情時就不用花重金去諮詢律師,那怎麼學習法律知識呢?這邊推薦你這本《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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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民法典》被稱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不僅僅是婚姻家庭的內容,還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等內容,在民法典中都做了較多的改動。
值得一提的是,這本民法典是大字版本,老少皆宜,給你帶來更好的閱讀體驗。
案例和解析連結一應俱全,簡單明白,不同於一些枯燥科普法律的書,裡面還有一些圖片配合案例,年齡比較小的孩子讀起來也不會過於枯燥無味,失去閱讀興趣。
可以說這套民法典是每個家庭必備的書籍之一。
在現代這個社會,我們可以不斤斤計較,但不能做“法盲”,在遇到事情時放棄捍衛自己權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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