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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滅亡後,朱元璋讓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之後蒙古再無力反抗

在歷史的潮流中,其實我國少數民族之間的抗衡一直都存在,只不過人們真正能夠注意到的是朝代的更迭,因此也就對宋至元、元至明、明至清這三個政權的更替比較熟悉。這四個朝代的政權歸屬,經歷了從漢族到少數民族再到漢族的反覆轉變。那麼,對於政權的轉變,其中有民族矛盾的因素存在嗎?

元朝滅亡後,朱元璋讓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之後蒙古再無力反抗

洪武五年(1332年),朱元璋曾經頒佈過一個規定:“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國,許與中國人家結婚姻,不許與本類自相嫁娶,違者男女兩家抄沒,入官為奴婢。”這個規定的意思是,蒙古女子只能夠與漢人通婚,而不能與蒙古男子通婚,否則會被充為奴籍。

這項規定的本意是,讓蒙古血脈慢慢淡出整個大明,並且使歸順的蒙古人不生二心。不得不說,這項規定是比較巧妙的,利用家族和血緣關係牽制住整個蒙古族,如果最後蒙古女子全部與漢族男子結親,由於“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項傳統習俗,最後蒙古人慢慢會被同化,也就不會再生出反抗的意識。

元朝滅亡後,朱元璋讓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之後蒙古再無力反抗

此規定在歷史的程序中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不過在日後就被廢止了,原因是此規定的附加條件是,漢族男子必須自願與蒙古女子結合。然而,漢族男子本來就不願娶異族的女子,這個規定又只強迫了蒙古女子,並未強迫漢族男子,結果就導致蒙古女子想嫁,漢族男子不願娶,最後蒙古女子只能和蒙古族中的奴籍男性為夫婦,變成了永生永世為奴的惡性迴圈。朱元璋想必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知道此計謀難以實施,於是便廢止了這項規定。

雖然如此,其實在對待蒙古族的問題上,朱元璋是毫不手軟的,因為他的家鄉、家人就是在蒙古族的統治之下滅亡的,因此對於蒙古軍,他絕無寬容的可能。而對於民眾,除了以上的婚姻規定外,朱元璋也同時規定了衣服、語言和姓名的限制。“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復衣冠如唐制,禁胡服、胡語、胡姓名。”是不是有些眼熟?其實在清朝也做過類似的規定“剃髮易服”,漢人必須將視為生命的頭髮剔掉,留滿清的辮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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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沒有毫無理智的濫殺無辜,對於誠心投降的民眾和貴族,他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還是會盡量寬頻處理。而且他非常愛才,對於那些有才華、有謀略的元朝將士和臣子,他基本是能招降就招降,比如王保保就是他想要招降的物件之一,王保保就是那個被朱元璋稱為“天下奇男子”的元朝猛將。除此之外,他曾給出“宗室來降者皆授以官”這樣的承諾。可以說,對於蒙古人,其實他比努爾哈赤對待漢人要寬容得多。

如果拿強制蒙古女子通婚這條來看的話,就算蒙古女子不遵守規定,得到的懲罰也只是被髮配去官家為奴;但是在清朝,如果男子不剃髮的話是要掉腦袋的。“剃髮不如式者亦斬。”清初的頭型不像劇中演的那樣,頭髮佔半個頭;清朝初的頭型被稱作金錢鼠尾辮,意思是頭上只留銅錢大小的一片頭髮,將後面頭髮梳成細細一條似老鼠尾巴的辮子。相對於入官為奴婢,斬首顯然要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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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什麼明清對待手下敗將的態度會不同呢?其實這是因為,漢人原始的儒家文化使得統治者在對待夷族上始終秉持懷柔政策,推崇“懷柔遠仁”,用恩德使遠處來的人歸附服從。這個思想的出處是在《禮記·中庸》:“厚往而薄來,所以懷諸侯也。”除了這些思想外,我們最熟悉的“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其實也體現了寬德待人的文化涵養。雖然朱元璋不是文化人出身,但是長久以來的文化浸潤使得漢族人即便是出身于田園間,也將儒家的仁慈、慈悲謹記於心。這便是明朝與清朝最大的區別,也是朱元璋與努爾哈赤最大的區別。

因此,雖然最後明朝以滿族人的入關而宣告失敗,但是有句話說“不以成敗論英雄”,明朝即便被清朝所擊敗,也不意味著就一定弱於清朝,畢竟,誰強誰弱從不是單靠拳頭來定勝負,這些都只是野蠻人的偏見。當一種文明能夠被自我、被世界認同的時候,才是真正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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