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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對總”:大企業稅收管理新趨勢

導讀

北京聚集了253家千戶集團企業總部,在全國千戶集團中佔比12。34%。2020年,這253家集團總部及其在京成員企業的稅收貢獻超過7000億元,佔當年北京市稅收收入的61。54%。近年來,隨著稅收徵管改革逐步推進、首都城市功能戰略定位深化發展,北京市現代化大企業稅收管理格局也發生深刻變化,現有的“點對點”稅收管理模式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在此背景下,專門負責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的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以期實現對大企業的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

導讀“點對點”模式管理大企業,有難度

“點對點”的稅收管理模式下,屬地稅務機關與存在稅務風險的集團成員企業直接對接,進行風險應對。現有的風險分析方法主要是“指標模型掃描+人工專業複評”。實踐中,指標模型的智慧化應用沒有跟上大企業集團快速發展的步伐,容易流於表面,難以識別大企業更深層次、更系統的稅務風險。以案頭分析為主的人工複評,稅務人員僅根據企業歷史年度賬套、財務報表、入庫稅款、發票資訊和自身的工作經驗展開分析,缺少對大企業複雜性、架構性風險的挖掘,容易對重大風險事項判斷不準確。

此外,集團企業的特點是“牽一髮動全身”,僅化解單個成員企業的風險事項,不從集團企業整體去分析這一風險可能產生的“連鎖反應”,稅務風險應對成果往往難以精準落地。

在現有風險管理模式下,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由不同主體分別開展。由於工作性質與工作方式的限制,主攻風險分析的稅務人員往往缺乏對大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的瞭解,做出的風險分析有“閉門造車”之嫌,可能出現分析預估稅款虛高的情況。風險應對工作通常由屬地稅務機關負責,稅務人員可能很難從集團整體視角審視大企業綜合、複雜的稅務風險,進而導致風險應對準確率較低。

總而言之,基於“點對點”稅收管理形成的風險管理模式,無論是管理層級還是管理能力,屬地稅務機關都難以對跨區域集團式大企業實施專業的風險管理。

試行"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有效果

“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實施一年以來,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對253家集團提出的890條訴求快速響應,處理複雜涉稅事項95件,完成清單式管理訴求上千條,分析風險點7000多個,有效應對2190戶成員單位的8000餘個風險點,入庫稅款超過80億元。

北京大企業集團總部有關負責人紛紛表示,“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在解決企業涉稅訴求上協調層級更高、反應更快、力度更強、解決措施更有針對性,有效降低稅企溝通成本。同時,在“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下,風險管理專業化程度顯著提升,對行業性、系統性風險的挖掘更加深入,執法更加精確,監管更加精準,切實幫助集團提升整體稅務內控管理水平。

深入探索“總對總”稅管機制,有方向

稅企管理雙向促進,引導主動提升內控。

透過“總對總”機制將稅收風險管理由稅務機關單向管理轉變為稅企雙向管理,引導大企業參與風險管理過程,提高集團企業對稅務內控的主動作為能力、長效控制能力和動態管理能力。同時,依託集團後臺控制各成員單位的前端風險,消除集團企業因不同層級成員企業稅務管理能力差異、資訊不對稱等事項引發的內部稅務風險。

分析應對破壁連通,理順風險管理流程。

“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貫穿了風險分析與風險應對的通道,理順了大企業稅收風險管理的流程,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部門透過“按行業設科室”的方式,以更專業的風險分析指導風險應對,用更精準的風險應對反映風險分析的指向。同時,以稅務風險“體檢報告”的形式為大企業提示風險,充分利用集團企業稅收遵從意願高的特點,引導大企業高質量完成稅務風險應對,實現稅企協同共治的格局。

風險物件精細分類,差別管理提高遵從。

“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依據風險提示後大企業的自查反饋情況,評估企業遵從等級,實施差別化應對管理。對納稅遵從度高的大企業予以更多信任,簽訂稅收遵從協議,對納稅信用等級評定事宜提供協助;對遵從度中等的大企業,持續追蹤其相關涉稅資訊,提示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督促其完善內控;對遵從度較低的大企業,組織實施專項分析、稅務約談、實地核查等應對措施,加強對企業的日常監控和管理。

風險事項分級管理,重大風險深度挖掘。

基於“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對集團存在的行業性重大事項風險實施“1+1+X”(1個應對團隊+1個行業+X個集團)的深度稅務風險管理,挖掘具有行業典型性的稅務風險案例,以點帶面加強行業稅務風險管理。對於指標模型掃描的行業共性風險,透過集團總部提示輔導各成員企業,從而有效節約風險應對成本。

複雜事項統一確定,推動政策填補空白。

在“總對總”稅收管理機制下,針對大企業特殊稅務風險事項,北京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採取事先裁定、預約定價安排等事前措施,讓稅企雙方對涉稅爭議事項展開深入的交流研討,為合規、穩妥地推進並解決風險事項做出積極嘗試和探索,既能有效解決大企業的稅務難題,也有助於推動相關政策的完善。

版權說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作者王磊、李雲龍、李林慧,歡迎關注我們訂閱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