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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專利申請是保護技術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獲得專利權的必經程式。專利申請從提出到申請完成需要經過多項繁瑣且複雜的程式。

雖然近年來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使大眾對專利有了進一步的認識,但目前仍有一部分人對專利申請的認知不到位,甚至糊里糊塗就走進了誤區。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一

:自主研發的產品/技術不需要申請專利就能獲得保護。

一些人認為,只要是自己研發的產品/技術,不需要經過專利申請就能獲得保護,甚至認為只要在公開場合發表了,就表示擁有了該產品/技術。

可是專利權與著作權不同,著作權因作者創作作品而自動產生,不必履行登記、註冊手續;而專利權是一種壟斷權,是以先申請為原則的,誰先申請,專利權就授予誰。也就是說自主研發時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就無法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如果發明人不及時申請專利,被他人搶先申請並授權,不僅無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反而還會成為被告。

這類案例不在少數,例如韓國拿到牛黃清心丸配方,稍加改變就申請了19個國家的專利,這一配方年銷售額高達7000萬美元,再如我國科學家屠呦呦發明的青蒿素,卻被德國人搶先申請了專利,讓我國每年損失超3億美元。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二

:產品先投產後申請專利,沒有成型的產品或產品沒有投入生產,無需申請專利。

許多企業抱著探路的心態,未申請專利就將產品投入市場,曝光了專利成果後再進行專利權的申請。這種做法就算將來要對侵權者進行訴訟,也極其容易被侵權者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公開為由反駁,最終敗了官司。

也有企業認為專利一定要有實際的產品,或者投入生產的工藝流程,才能申請專利。這容易使專利處於不穩定狀態,喪失專利技術的新穎性,淪為大眾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

總而言之,專利申請的基礎並非產品,在產生切實可行的想法之前,就可以著手準備專利的申請事項。

誤區三

:專利技術/成果迭代更新不用申請專利。

有些專利權人認為申請了一項或者幾項專利後就能獲得永久的保護,就忽視了後續的研發和申請工作。這種一勞永逸的想法限制了專利技術的延伸與發展,更是專利保護的一個巨大的漏洞。

一成不變的專利技術是不足以應付社會的需求的。尤其是一些更新換代比較快的行業,如果沒有及時跟上專利迭代的步伐,讓他人對專利進行了改進,並獲得了專利權,專利權人只就能擁有前一項專利的保護。這樣不僅會影響原專利價值的發揮,還會反過來限制原專利的更新換代,甚至使原專利權人淪落為侵權的一方。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四

:一個產品只能申請一個專利。

許多人都覺得一個產品/技術只需要申請一項專利,就可以獲得全方位的保護,這是對專利的誤解。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三種,保護的側重點各有不同。只要符合專利申請的要求,同一個產品完全可以同時申請多個專利,從不同角度保護自身的專利發明。

例如,一些初創企業會認為,開發一個軟體只要做好軟體著作權登記保護就可以了,但軟體著作權登記保護只能保護程式碼,而只要軟體足夠優秀,前沿,還可以申請專利,從而保護整個軟體的設計。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五

:獲得專利證書就擁有專利權。

這其實也是絕大多數人的誤區,獲得了專利證書也不代表真正擁有專利權。得到專利證書,並非代表你獲得有效的專利權,僅代表國家智慧財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准。

由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所以即使在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該申請仍可能會被批准,也就是說能獲得證書。在專利權的有效期內,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麼你的專利就可能會被無效,失去專利權。

對於發明專利而言,雖然有實質審查,但也無法確保對世界範圍內所有的文獻資料都進行過檢索,所以發明專利也存在一定的被無效的風險。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六

:專利申請前不做任何檢索,盲目提交。

檢索工作在專利申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很多創意或者思路,一旦被申請或被公開了,就無法再申請了。在實際中,許多申請人都會先入為主地認為自己的發明技術沒有在市面上公開,從而在提交專利申請檔案前忽視了查新檢索這一項,技術方案的新穎性無法保證,無從知曉技術方案是否被公開或公開使用過。

據國外統計資料顯示,在一項新的技術或新的發明中,約90%的知識是透過各種文獻資訊而獲得的,真正創造性的工作僅佔10%左右。這時,專利檢索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如果別人已經就某技術方案申請過專利或者在相關文獻中已經公開過,你透過檢索查出來了,那也就省下了一定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七

:申請專利前先發表了相關論文或在網站上公開了創意設計。

有些發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後就急於發表論文或進行成果鑑定,把專利申請排在了後面。然而發表文章或進行相關的成果鑑定就不可避免的要公開技術內容,這將會使專利申請失去新穎性。

這類誤區通常發生在高校,老師或同學沒有意識到要先申請專利,再進行論文的發表,很多時候,專利檢索到的就是他們自己公開的論文。也有一些人急於展示自己的創意,在網上隨意公開自己的研究材料,結果在審查的過程中就會出現對比檔案。還有一些即使沒有被查到,但因為提前在網上公開了,以後也會被用做無效的證據。

誤區八

:擔心技術洩密而忽視專利的保護。

有發明人認為,把自己的東西交給代理人辦理,就存在洩密的風險。這就存在代理人的信用問題,實際上,代理人需要經常接觸新的技術,一旦洩露客戶的資料,不僅違背基本的職業道德,也無法在這一行內長久地從業。當然也不能以個別代理人的不當行為以偏概全,忽略自己對專利進行申請保護。

也有發明人擔心專利公開會導致技術被盜用的問題。專利本身就是以公開換取保護,如果技術不公開也就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一些沒有具體實施方式的專利也無法獲得授權。但只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某些配方,是允許給範圍的。不僅如此,對於一些必要的關鍵技術,還可以透過商業秘密予以保護。

所以,發明人應該權衡好專利保護和技術秘密兩方面,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合適的方式。對那些難以保密,行內人容易知曉的技術成果採用專利保護;而對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難以知曉的技術成果則採用技術秘密保護,例如可口可樂的配方至今都是絕密的。

總結|企業專利申請的幾個常見誤區

誤區九

:過分保密專利技術導致技術交底書材料不足。

發明人在自行或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時,有時候處於對專利技術的過渡保密,在技術方案上一筆帶過。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導致代理人無法撰寫出合適的專利申請文字。

有些發明人會以技術保密為由迴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洩密,沒有把握好保密與公開的度。一味要求保密,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專利申請檔案就會顯得特別單薄,專利公開的資訊分量過少,也是導致專利被審查員駁回的原因之一。資料表明,一件專利申請若被審查員以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為由而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該專利申請98%會被駁回。

誤區十

:認為只要申請了專利就萬事大吉,無需提前佈局,申請後也無需管理。

專利申請過程繁複,其中專利的保護範圍不可以過寬,過於寬泛容易被駁回,也不可以過窄,過窄會使專利得到的保護變弱。這時就需要提前規劃專利的佈局,這樣才能使專利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護。

還有一些企業申請了很多專利,但是卻沒有相應的管理部門,這是不重視專利管理的現象,這樣不僅每年要繳納年費,浪費了錢財,還忽略了專利的重要性,浪費了專利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