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區的王棘嵩最近遇到個煩心事
他說自己的包燒費年年都按時交,
可最近卻
被追繳一筆十幾年前的熱費
,
但
那時候,他還不是房主
。
王棘嵩說,這處位於道外區三棵樹大街283號的門市房,是他在2007年,從一個名叫鄭桂芝的女士手裡購買的。購買之後他每年都正常繳納包燒費,直到今年去繳費時,收費人員突然告訴他,這個門市房之前有陳欠。
市民王棘嵩
我到供熱公司,
說我欠2002-2004年包燒費,連滯納金加一起一共56000多。
我們從王棘嵩提供的買賣房屋協議書上看到,
交易日期是2007年4月,並約定甲方也就是賣方應在交易前,結清包燒費等費用。
在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熱費查詢表上,則顯示欠費年度為2002年——2004年,每年的費用在15000元左右。產權人登記為王棘嵩。
市民王棘嵩
當時我和原房主去查詢過,說她不欠費,現在過去17年了,供暖公司說我欠費,
這麼多年,他應該早通知我,今年才通知我
,我覺得不合理。
隨後記者和王棘嵩來到“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太平房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分公司”,負責人肖部長介紹,這處房產的供熱最先是由龍江開發公司負責的,2005年7月他們才接管。
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太平房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負責人 肖部長
我們接管過來時,這個手工檯賬上顯示,這家就是欠費的。
記者:當時提示房主了嗎?
肖部長
:應該提示了。
記者:如果這戶居民,當時沒有及時交費,那這些年,會提醒嗎?
肖部長
:會提醒。
然而王棘嵩卻堅持說,
之前沒有任何人告知他
這套房子欠熱費。
哈爾濱物業供熱集團太平房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負責人 肖部長
下一步我們協商唄。 跟上級領導彙報。因為他是後任房主,我們也沒進行追繳,那個是前任房主的事。
幾經輾轉,王棘嵩聯絡上了原房主,也讓原房主與供熱公司進行了對接。但
原房主不認可這筆欠費
,因為年代久遠,也拿不出當年的繳費票據。事情又一度陷入了僵局。王棘嵩很擔心這筆賬算在自己頭上,影響房屋日後交易。
市民王棘嵩
現在這筆錢越滾越多,我擔心該怎麼辦?
記者諮詢律師後得知,熱是商品,本著
“誰用熱,誰受益,誰承擔熱費”
的原則,這筆錢不應該由王棘嵩承擔。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律師
鞠文英
供熱公司應該向原房主追繳,不能因為原房主不交,就向現房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