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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田:博士論文質量為何越來越差?這是我見過最好的回答. . . .

羅志田:博士論文質量為何越來越差?這是我見過最好的回答. . . .

文 | 羅志田(四川大學傑出教授)

圖 | 網路

近年我們的博士產出不少,但博士論文品質不很高,這幾乎是眾皆承認的。有位老先生告訴我,他看了二三十年博士論文,總體上呈現越來越差的態勢(我的感覺略不同,現在好的論文確實比以前好很多,相當差的也不少)。各大學為此採取了不少措施,制定出一系列從難從嚴的規則。但效果似不明顯,有時可能還適得其反。如規定博士生在讀書期間必須在某種級別的刊物上發表多少篇論文,就是一項有爭議的條款。

原則上我不反對從嚴要求學生(我自己且以此著稱),但制定規則不能想象力過於豐富,甚至離譜。多數學校的博士學制是三年,這裡至少還有一年用於修課,實際用於研究寫論文的時間最多兩年。以兩年時間算,如果對博士生的要求高於已獲教職的青年教師,就可以說是離譜;如果高得太多,就可以說是荒謬。大部分學校的相關規則在網上就可以看到,有心人可以自己去比對一下。

羅志田:博士論文質量為何越來越差?這是我見過最好的回答. . . .

大多數學校的條文又規定:博士生髮表的必須是“與其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而學術刊物都有審稿用稿的期限,通常一切順利也要一年以上。這樣,若一個學生想要按規定三年畢業,就需要至少在第二年基本已完成其博士論文(這包括我們史學的蒐集資料和許多學科的實驗過程),並選取相應部分用以投稿。

博士生能做到這一步,恐怕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很多很多了!

上述要求本已相當嚴格,現在還真有變本加厲的新思路。一些大學以前規定,發表論文只要有相應學術刊物的正式用稿通知便可算數。現在越來越多的學校要求論文實際發表(即所謂職能部門要“眼見為實”),才可提交答辯;或可先答辯,但要拿到刊物後才進入各級學位委員會的授位討論;最友善的,也是先答辯,待見到刊物後再發放學位證書。

現在學術刊物多實行審稿制度,我很希望規則制定者能充分考慮發表文章的常規流程,即從論文投稿,到審查,到被刊物採用,再到正式刊發出來,確實需要一個時間不短的過程。同時,也不必因為可能有個別風格不高的博士生會使用偽造的用稿通知以獲取學位,就專門制定一條看起來很不君子的規則。

據說有些學校這麼做是為了與國際接軌,其實外國未必普遍施行這類措施。美國有些中西部大學的部分理工科專業,確實有類似要求。但也有東部的常春藤大學不僅不這樣要求,而且根本反對——因為博士論文應當是也必須是獨創性的研究,凡已經發表的內容,在創新方面就已成了過去式,當然不可以容納在學位論文之中(若本在其中,答辯前也必須切割出去)。

博士論文的水準目前尚無世界共通的標準,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學校的博士水準不同,已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同一學校不同系科、同一系科不同老師培養的博士亦然。所以我們是否採取這類規則,

完全可以不必考慮是否“與國際接軌”,而應考慮是否真能提高博士生的研究能力。

羅志田:博士論文質量為何越來越差?這是我見過最好的回答. . . .

但我們也不能因為沒有共通標準就把博士論文看得太低。一年的時間,能寫出一篇比較像樣的碩士論文已經很不容易了。如果博士生都不得不在第二年基本完成其學位論文,我們就很難苛責其論文的品質。且很可能出現惡性迴圈的反面後果,即論文全文未必佳,其中的部分自然也難發表。

現在大學最需要的,或許是面對現實,略做改革:目前除專業碩士學位外,大部分碩士學位都日益呈現出過渡意味,不如儘量擴充所謂“直博”或“碩博連讀”的比例,讓學生一進學校就清楚自己將要面臨的研究角色。同時,可考慮將發表論文與獎勵相結合,讓更多的人為榮譽而努力(也不排除與實利結合,如發放論文獎金,等於按比例退還學費)。

博士生能發表論文當然很好,但最好對提倡和規定有所區別。各大學現在的規定,其意非不美,就是不要忘了區別哪些是可以提倡的,哪些是應當規定的。

我們大部分教師都是做過學生的,在制定條文時,是否也可以多為學生想想?

套用魯迅先生一句話:救救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