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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道“ 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其實是這樣的,東市是動物交易市場,西市是坐具市場,南市是方向控制器市場,北市是小商品市場。也許這就是一個如今的大型汽車市場,市場東邊是4s店,給我們買車,市場西邊是裝飾市場,給我們裝座套,市場南邊是電子市場,咱們要去配個導航,市場北邊呢,就是個加油站了。我們去買臺新車出來,兜兜轉轉,不也得把整個市場東西南北逛一遍才能出發?所以,《木蘭辭》這樣的寫法實際上就是發端於生活。有沒有可能,4s店一次性給你都配好,甚至油都給你加好,送你出門?只要你錢給足,是沒有問題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四處選購的方法就有點誇張而勞神了。但是文藝作品本身就是高於生活的,帶有事實可行性的誇張正是文藝作品的特色。既誇大,又不失信。就算我是從4s一次性把車置辦好,直接拿鑰匙就上了高速,如果別人問起買車的過程,我還是可以東西南北市場都吹一遍,誇大我買車的繁瑣過程,又不失真,人家還是會相信。——這就是藝術特色。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

說回問題,花木蘭是不是東西南北市場都跑了一遍才把戰馬這一套裝備配齊呢?有這個可能,但是機率很小。為客戶把配套設施做好,又不是今天賣車的才會的。中國人做生意,從來就很精的。所以《木蘭辭》這四句鐵定是帶有誇大色彩的修辭方法。甚至有可能花木蘭是在西市買的馬,東市買的鞭子。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鞍韉”和“長鞭”押韻,讓唱詩人更適合演唱。反正就是花木蘭去市場買了匹戰馬。這種把一件事情分成長短一樣的幾個排比句來說,內容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修辭方法,我們稱之為“排句互文”。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

說到互文,很多朋友知道《木蘭辭》裡還有“開我東閣門,坐我西閣床”,“當窗理雲鬢,對鏡貼花黃”,都被視作互文。其實這種上下句互文,我們仔細來看,還是有行為區別,個人覺得只是形式上為互文,內容上有邏輯和順序,不能嚴格稱為互文。比如我們現在的流行歌曲,象“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能稱之為互文嗎?按照上面的講述,好像也是。畢竟可以用“我左右手都拿滿了雞鴨”就足以表述,但是又明明覺得不妥。所以對這種上下句互文持保留態度。不過“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是排句互文倒是沒有疑問的,象這種修辭方式在早期淳樸詩歌中非常多,因為文化的發展,讓後來文字的修辭方式越來越多,這種重章疊句,反覆詠唱的互文就少了。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

比較典型的是更早的漢樂府中的《採蓮》:江南可採蓮,蓮葉何田田。魚戲蓮葉中。魚戲蓮葉東,魚戲蓮葉西,魚戲蓮葉南,魚戲蓮葉北。這裡的魚戲蓮葉東西南北,就是典型的排句互文,其實就是四面八方,到處都是的意思。在如今的文學作品中,這種修辭方式除了詩歌,很少在其他作品中使用,因為它既簡單、又繁瑣,還太容易被人給看穿了——就成為了不必要的修辭方法。個人看法,不必認同。

《木蘭辭》中為何這樣寫:“ 東市買駿馬……北市買長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