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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鬆,因為你渴望找到工作。

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應詳細說明。工作的延伸範圍大或廣,表明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從事的工作差異較大。求職者可以要求僱主適當細化工作型別。緩刑

放鬆,因為你渴望找到工作。

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要詳細。

崗位延伸較大或相對較廣,表明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從事的崗位差異較大。求職者可以要求僱主適當細化工作型別。

對於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當事人可以提出勞動合同載明的要求。

掌握必要的相關知識。

根據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應當具備以下條款:1。勞動合同期限;2。工作內容;3。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4。勞動報酬;5。勞動紀律;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除上述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求職者應仔細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法規知識,如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法律責任等。只有這樣,求職者才能爭取到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將來一旦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求職者就可以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放鬆,因為你渴望找到工作。

把握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應承擔的責任,有利於畢業生獲得主動權。例如,勞動合同試用期超過上述規定期限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相應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按照超過期限的非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試用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根據規定,勞動合同只規定了試用期,而沒有規定勞動合同期限。當事人要求約定期限的,用人單位應當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雙方協商未能就勞動合同期限達成一致的,勞動合同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對應的有關規定確定。

及時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應在求職者上崗試用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不是試用合格後簽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由勞動監察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勞動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但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並符合辭退、開除、辭退條件的除外。掌握相關細節

高校畢業生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無論這些用人單位的檔案是否附在勞動合同上,都要認真閱讀崗位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及相關規章制度。因為這些檔案會涉及到畢業生求職者的諸多權益,遵守規定是求職者的法定義務。而且,這些檔案附在勞動合同中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涉及數字的,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畢業生妥善保管。用人單位已經提前起草了勞動合同文字,要求畢業生簽字時,一定要謹慎,仔細推敲文字,發現條款不清、概念模糊,請用人單位及時說明、修改。而且,在簽訂協議時,你必須寫下單位承諾的福利,可以寫在協議的備註欄,也可以寫在單獨的一張紙上,但雙方必須簽字蓋章,以確保自己的利益。

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必須在簽訂的合同中寫明。勞動關係協議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將消失,不再合法存在。如果僱主和僱員雙方同意,他們可以決定續簽或重新簽訂新合同,以繼續或重新建立勞動關係。

很多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和保護之外設定軟條款,勞動者要特別注意這些內容,否則會承擔不必要的責任或遭受利益損失。出於安全考慮,畢業生也可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諮詢勞動事務諮詢公司或相關律師事務所,提高勞動合同的保險係數。

儘管就業形勢嚴峻,但畢業生絕不能因為急於找工作而放鬆警惕,忽視或放鬆對彼此的瞭解。保險起見,簽約前最好先去用人單位實地考察,詳細瞭解用人單位的經營情況、擬安排的崗位、工作條件、用工制度、工資、住房、養老保險等福利待遇,避免操之過急。避免在僱主工作後,你知道待遇和你說的不匹配,想離職還要支付違約金的尷尬。同時要防範中介詐騙、網上求職陷阱、試用期內白乾等欺詐行為。

畢業生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因為簽訂勞動合同而進入不良僱主預設的陷阱而上當受騙。勞動合同的陷阱下面會提到,這裡就不重複了。

放鬆,因為你渴望找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