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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紅玩具要“消費避雷”也要“監管排雷”

六一國際兒童節將至,“寵娃大軍”們又準備為孩子精心挑選禮物,線下實體商場、線上購物平臺也為兒童節促銷開始預熱。兒童玩具不斷推陳出新,其豔麗的色彩、新奇的功能、炫目的視覺體驗令孩子們著迷,但部分玩具的安全性也令人擔憂。2008年以來,我國相關部門召回兒童用品1189次,佔消費品總召回次數的49。6%,涉及數量接近600萬件。(5月20日《科技日報》)

六一兒童節是兒童玩具消費旺季,很多父母或親友都會給兒童買各類玩具禮物,以“新、豔、奇、炫”為賣相的水晶泥、巴克球、水彈槍等網紅玩具備受青睞。然而,一些網紅玩具卻成為“傷娃玩具”,要麼含有有毒有害物質,要麼存在安全隱患。近年來,有關玩具傷娃的案例頻頻發生,為我們敲響警鐘。兒童健康權益無小事,特別是在六一兒童節前夕,專門向網紅玩具消費者發出“避雷”警示,具有很強的消費安全教育意義和引導意義。

不僅媒體應該多報道、分析、揭露網紅玩具中存在的種種問題,消協、監管部門也應結合投訴舉報加強對網紅玩具的風險監測,及時查處問題玩具,向社會定期釋出網紅玩具消費警示,曝光網紅玩具的問題點、侵權點、風險點,指導消費者擦亮眼睛,理性消費,選擇性消費。

規避網紅玩具的安全風險既要“消費避雷”,更要“監管排雷”。“消費避雷”具有被動性,是權宜之策,治標不治本,“監管排雷”才是治本之策,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能從系統上消除網紅玩具的風險。市場監管等部門應該瞄準網紅玩具的生產、線上線下銷售等環節,瞄準不同型別的安全風險、隱患,對網紅玩具分類施治。

有部分檢測、監管標準已經滯後,不能跟上網紅玩具發展的節奏,不能覆蓋網紅玩具的原材料、塗層、結構、零件等要素,給網紅玩具的不健康、不安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間。標準制定部門應針對網紅玩具的發展趨勢和特點,對接國際標準和消費安全需求,從嚴制定、更新、完善相關玩具標準,明確玩具耗材“黑名單”,給玩具套上“標準緊箍”,給玩具生產經營和消費者維權提供依據、指南。

監管部門應聯合玩具協會推進玩具工藝改良,替換不健康不安全的原材料,消除風險點、隱患點。對於經過整改能夠達到保障人身健康安全要求的網紅玩具,督導企業進入規範生產經營的軌道,建立健全風險說明和警示制度。對於網紅玩具中的三無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以及高風險材料無法替代產品、高風險工藝無法改進產品,應利用監管手段早發現、早預警、早干預,逼其下架、退市。監管部門應當增強責任意識,堵住監管漏洞,消除履職的死角死麵,提升監管的效率和質量。

鑑於大量網紅玩具在網路銷售,電商平臺應擔起管理責任,加強對入駐商家資質的稽核,督導商家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維護信用評價秩序,發現問題或嫌疑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在六一兒童節前後對網紅玩具進行重點關注、警示或監管符合市場規律和監管規律,固然有其必要性,但排除網紅玩具的健康安全隱患不能止於重點整治。在平時,各項監督機制也應保持均勻的責任輸出,應該有長遠的治理規劃和行動,這樣才能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才能為消費者創造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