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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吸引和喜歡

吸引和喜歡

很多人都知道喜歡一個人就要先去吸引對方,然而現實情況是,很多人做事情的目的並不是真的說是要吸引對方,他們的目的是為了讓對方喜歡自己。

可是吸引和喜歡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

我很久以前的文章中就告訴了大家:

喜歡是一種生理反應,和一個人的外形、環境、氣氛、相處時間有莫大關係;而吸引就是一瞬間的事情,吸引最差的結果的就是讓一個人不討厭自己。

遺憾的是,大多數人的思維裡就覺得吸引就等於喜歡,所以——很多人其實是釋放了吸引力或者是做了一些具有吸引力的事情,然後,他們並沒有去正視吸引帶來的結果,卻用了喜歡的標準去衡量自己吸引得到的結果,從而導致了他們後續的策略和操作出現了問題。

如果我們知道,吸引最差的結果就是讓一個人不討厭自己,那麼只要一個外形、條件、談吐這些基礎不差,就不會被人討厭,其實就是有吸引的效果,作為其他人,其實也很想了解自己。而且這個時候,我們應該非常明確的知道:對方是不喜歡自己的,所以對方不會主動找我聊天,對方不會主動約我,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那麼在對方沒有喜歡自己、只是不討厭的情況下,我們就不能做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讓對方討厭自己。

很多人,不管男女,都是這樣:

認識一個人,對方不討厭TA,然而TA自己要作死,天天去和人聊天,天天去找人說話,沒話找話說,沒事找事。。。

這樣是很容易被人厭惡的,因為別人並不喜歡你,並沒有那麼高的心氣要和你溝通交流,而你如此的熱情,對方不回覆覺得愧疚,若是回覆了,你又沒完沒了,對方就覺得累和煩。

所以我經常看到的情況是:認識一個人以後,剛開始聊天,對方還挺熱情,然後慢慢對方就不怎麼搭理了——就是這個道理。

其中最搞笑的是,很多人在對方很熱情回覆的時候,就會天真地開始幻想,然後開始覺得對方是不是喜歡自己,然後就更加覺得一定要和TA多聊聊天,不能讓熱度降下去。

這種邏輯,基本坑了很多人!如果一開始對方就喜歡自己,那麼對方一定會主動來找你;即便是對方來找你,我們也不要覺得對方就是喜歡自己,我們還是應該覺得對方只是不討厭自己。

但是為了預防對方以為你不喜歡TA,而漸漸失去熱情,所以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誡大家:

你喜歡一個人,欣賞一個人,仰慕一個人,你一定要告訴TA,哪怕這個人並不喜歡你,你完全也可以這樣做

那麼具體就像這樣:

有一天,我認識了一個陌生異性,TA漂亮(帥氣),幽默溫柔,我被TA深深吸引,然後我找TA要了電話,然後回到家或者是我空閒下來以後,我第一句話一定就如實說:我今天看到你,就被你的漂亮(帥氣)的外表吸引了,然後你說話還那麼幽默溫柔,當時我就對自己說,這個朋友我交定了,今天認識你很開心,改天一起吃個飯吧。

好了,我就會和TA說這麼一句話,最多閒扯幾句,然後結束。哪怕對方也很熱情,也就扯幾句,

重點就是要約他出來,面對面約會,聊天,溝通,而不是躲在電話後面玩猥瑣

。如果約對方几次,對方都不出來,那麼可以選擇每個月聯絡一次,半年以後在約,半年以後還約不出來,估計就得去找找鏡子了。

—— 李越

ps:2月27日週六晚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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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你們過分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