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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房子後面突然發現屍體,

死者是墜樓?

屋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近日,

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圖源:視覺中國)

2020年6月3日8時許

死者李某的屍體

被發現泡在

廣州某街一棟十層房屋後的水坑中

死者上半身未穿衣服

後腦勺有一傷口

事後

死者家屬將屋主告上了法院

索賠30餘萬元

墜亡者家屬:

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據李某家屬訴稱,涉案房屋用於出租,

未裝門禁和影片監控,且一樓大門可隨意進出,安保措施不到位。

同時,該房屋四樓以上的走廊窗戶不符合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

亦未裝有防盜網,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李某當晚系去涉案房屋找老鄉玩,鍾某甲作為涉案房屋的出租人,疏於管理,

加之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事發後,死者李某的家屬起訴鍾某甲,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30餘萬元。

對此,被告鍾某甲崩潰,大喊冤枉,他辯稱沒有證據證明死者李某一定是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而且是從涉案房屋高墜死亡,李某墜落也可能是自殺,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現場勘查:涉案房屋4至7樓未裝防盜網

涉案建築物的一、二樓出租作拳擊館使用,四樓及以上則作為住房出租使用。

經現場勘查,發現涉案建築物四樓及以上的通道走廊均設有臨空外窗,外窗的窗臺距樓地面淨高為86釐米、窗戶左右寬為117釐米,並安裝有左右推拉的兩扇玻璃窗;涉案房屋一至三樓均安裝了防盜網,李某不可能由此處意外墜落致死。

根據有關規定,

居住建築臨空外窗的窗臺距樓地面淨高不得低於0.9m,

否則應設定防護措施。經測量,

涉案房屋四樓至七樓窗臺距樓地面淨高為0.86m、

窗戶左右寬為1。17m,並安裝有左右推拉的兩扇玻璃窗。

雖然窗臺距樓地面淨高並不符合不低於0。9m的標準,且未設定有防護措施。但該窗臺距樓地面淨高僅比國家統一標準低了0。04m,

雖有一點安全隱患,但常人在通常情況下施以正常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則不致產生意外墜落的風險。

經辦法官指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李某是從涉案房屋內墜落。本案中不排除鍾某甲所抗辯的李某墜落系自殺的可能性,而李某家屬並未舉證推翻該可能性。

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圖源:視覺中國)

法院判決:駁回死者家屬全部訴求

李某家屬稱,李某前往涉案房屋系找租住在此的老鄉,但卻無法指認該老鄉的姓名、租住房號,並未舉證證實李某出現在涉案房屋內的原因,不能證實李某系受邀進入。

另外,涉案房屋並非公共場所,該物業也不是對不特定人開放的場所,鍾某甲對李某也不存在組織活動獲益的行為,因此,

不能證實鍾某甲對死者李某負有安全保障義務。

為此,李某家屬主張鍾某甲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其證據既不足以證實死者系從鍾某甲的房屋內墜落,也不能證實該墜落屬於意外還是自殺,鍾某甲的房屋臨空外窗窗臺距樓地面淨高雖不符合國家統一標準,

但不能直接證實李某的墜落系因該高度不符標準所致。

自家屋後驚現屍體,男子嚇慘了...還被索賠30多萬元!

(圖源:視覺中國)

白雲法院依法判決駁回李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判後,李某家屬提出上訴,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素材來源:白雲法院、廣州日報、小強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