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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社會大眾苦娛樂圈亂象久矣!

不知從何時開始,媒體、特別是娛樂媒體,喜歡以“明星”二字指代演藝界的人士。如此高尚二字,竟用於指代一個藏汙納垢的行業人群,思之可悲,想之可恨!我們心目中的“明星”是每一個

於家、於國、於社會

做出貢獻的人,而不是搔首弄姿、唯利是圖、沽名釣譽的演藝界人士!

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希望有一天,“明星”可以指代真正的明星

在媒體的吹捧下,演藝界人士逐步脫離演藝本質,開始造緋聞、博眼球、佔頭條……一定程度來講,一名演藝界人士是否夠“紅”,跟

媒體的追蹤報道程度

是息息相關的。坦率來講,媒體在藝人“攻佔”社會名聲、報酬等高地的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甚至是主導性的作用。

甚至有些媒體仰仗自己的市場主導性地位,以所謂的“明星打榜”等為噱頭,公然為演藝界人士唱讚歌、戴高帽。並頻繁地推送至使用者的手機上,全然不顧手機的另一頭是否是未成年的孩子。

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某度公然違背國家相關規定,為藝人打榜造勢

國家大力整治失德藝人、整頓“飯圈”文化,提倡共同富裕,在如此的大環境下,部分媒體該覺醒了。媒體應秉持社會正義性,媒體的存在應該是為國家的建設、人民的幸福添磚加瓦的。我們呼籲媒體把你們的鏡頭、你們的筆調對準

科學、教育、醫療、民生

領域,還百姓一份淨土。

細數娛樂圈“七宗罪”:

1、收入嚴重畸高,違背共同富裕精神;

2、惡性違法案件高發,嚴重違背法制理念;

3、劣跡藝人事件頻發,嚴重挑戰社會道德底線;

4、資本、媒體肆意吹捧,嚴重侵佔、浪費媒體資源;

5、“娘pao”文化盛行,嚴重影響青少年性別認知及審美觀念;

6、虛假代言比比皆是,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7、濫用自身影響力,利用不當言辭挑戰祖國統一、蔑視民族情感!

根據2020年國家統計局的資料顯示,2020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2020年平均工資97379元,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7727元。注意:這兩個資料統計的都是城鎮國有企業和普通私有企業的資料,全國

廣大的農民及農村從業人員是不在統計之列的

。而某鄭姓女演員的一部片酬竟高達1。5億元人民幣,摺合日薪超過200萬元!即便有如此高不可攀的收入,該女士仍然透過各種方式偷稅漏稅!這已經不是“收入不均”的問題了,這已經是一種畸形的收入落差!有人可能覺得某鄭姓女士是一個演員,薪酬實行完全的“市場化”,多高多低都可以接受。

錯!

這種觀點極其錯誤,該鄭姓女士是一名演員,其影響力完全來自於觀眾、粉絲之前對其的喜愛。而這部分喜愛最終轉化成鄭女士的影視作品中穿插的各種廣告、代言等。所謂的“市場化薪酬”最終仍由市場來進行埋單。這對於其他的市場參與者(消費者)是極其不公平的。

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日薪過200萬元且偷稅漏稅的鄭女士

娛樂圈之前幾乎等同於“法制窪地”,普遍收入偏高、媒體賦予了“明星”光環等導致一些演藝界人士淡薄甚至是喪失了法制觀念!近幾年發生的諸如吸du、嫖chang、強jian、偷shui漏shui、涉黑等惡性事件,嚴重地踐踏了法制的尊嚴!針對娛樂圈違法案件高發,建議重拳出擊,讓他們不敢犯、不想犯、犯不起!

個別媒體,甚至是某些地方衛視,近年來出現了“以醜為美”的現象。將所謂的“偶像”文化、泛娛樂、哈日哈韓等作為盈利的主要方式方法。全然不顧自身作為媒體所肩負的社會責任及形象。對我國青少年的成長造成了不可逆的、極其惡劣的影響!建議能整頓就整頓,不能整頓就直接關停!青少年的未來是國家的未來,這遠遠比“哥哥”、“偶像”重要得多!

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某衛視推崇的男士形象

甚至有一些演藝界人士,在獲得了觀眾的喜愛之後,自身的影響力也逐步加大。之後利用自身的影響力進行虛假代言。消費者輕則買到假冒偽劣產品、重則為此勞民傷財。實屬大忌!

整頓娛樂圈,刻不容緩

某主持人為騙局站臺

究其所有,演藝界“塌方式”的法律道德淪喪還是來源於其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讓一部分人以不恰當的方式獲得了完全不匹配的收入水平,這是極其危險的!建議相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從業人員等從自查開始,整肅行業之風。要明白,演員也罷、歌手也罷,都只是一份不同的職業而已,和一個工程師、駕駛員、技術工等無異。演藝人士沒有任何法律之外的特權,迴歸職業本質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