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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的“六. 一”兒童節怎麼過

1971年,我7歲,在北京的一所小學上一年級。“六。 一”這天,我吃了什麼,穿的什麼衣服,全然不記得了,但只一件事刻在了我的腦海裡沒有忘,那就是:我當上了紅小兵,就是現在的少先隊。

50年前的“六. 一”兒童節怎麼過

雖然已經過去了五十年,當時的情景,至今我還清晰的記得。我和其他幾個當選的小同學一起站在,那排平房的教室前的一個不大的土臺上面,老師挨個給我們別上‘紅小兵’的標誌章,紅色的,菱形,上面有‘紅小兵’三個字,不是掛在胸前的,就像當時大哥哥大姐姐們戴的‘紅衛兵‘那樣,是別在袖子上的。臺下是坐著小板凳的老師同學們(板凳都是自帶的),臺上的我,那一刻是又興奮又緊張,就想著快點回家把這個喜訊告訴爸爸媽媽,後來,是校長還是老師講了什麼話都不記得了,文藝演出我和班裡的幾個小同學跳了一支《我愛北京天安門》。這是我兒時最快樂的一天,也是是我記憶中過的第一個“六一”兒童節,美好而難忘。

50年前的“六. 一”兒童節怎麼過

1972年,隨爸爸支邊調動,我們舉家搬遷到了內蒙古,因為當時北京和內蒙的升學季節不一樣,不得已我又多上了一學期的一年級。來到內蒙,我也順利地當上了少先隊員。在之後的每一年的“六一”兒童節,基本都是半天參加學校的活動,白襯衣、藍褲子和紅領巾是標配;半天放假,或去公園,或在家玩耍,無憂無慮的快樂著,也像過年一樣,在每年快到來的時候歡喜地期盼著。當然也盼望著每次參加活動爸爸給的一毛錢,別小看這一毛錢,當時能買好多東西呢,還經常算計著:買兩根牛奶冰棒共8分錢,還剩2分能買兩塊糖;要不買3分錢的小豆冰棒,能吃3根,剩一分錢可以買一把糖豆豆,如此這般,喜得不要不要的…

50年前的“六. 一”兒童節怎麼過

憶往昔,應該說我的童年是幸福的快樂的,儘管那個年代條件不好物資匱乏,但我們除了上學,每天都玩得不亦樂乎。男孩子爬牆頭、彈珠珠,滾鐵環,女孩子踢毽子、打沙包、跳皮筋,等等,父母不叫吃飯都不回家,比起現在的兒童來說那是童真童趣盡顯其能。

時光匆匆,轉眼已到了能當兒童爺爺奶奶的年歲了,回想起我的童年,我過的“六。 一”兒童節,遙遠而清晰,人老了,腦子裡卻滿滿的童真童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