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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的黑歷史

1922 年 12 月 28 號,紐約市。

聖誕節過後,一場大雪席捲而來,街上的行人紛紛縮起脖子,立起衣領,把耳朵護住。一陣突如其來的狂風,差點把人行道上的一位女士吹倒,還害得一位先生狼狽地跑到馬路中間去撿帽子。一場暴風雨襲擊了整個美國東岸,雨雪交加,傾盆而下。

在曼哈頓的一間小公寓裡,一對夫婦完全沒有心思,卻在意如此惡劣的天氣。因為這一天,他們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個孩子。他誕生在美國一個極為特殊的時期,一戰的動盪剛剛退去,過不了幾年,接踵而至的就是百年一遇的大蕭條——這對夫婦、這個小小的家庭,也將陷入窮困潦倒的境地。

而此時的他們,還沉浸在新生兒降臨的喜悅當中,他們給他起了個名字,叫斯坦利 · 馬丁 · 利伯(Stanley Martin Lieber)。

後人並不熟悉這個名字。人們更熟悉的,是他的筆名——斯坦 · 李(Stan Lee)。

一個用紙筆創造出一整個世界的男人。

2019 年 3 月 1 號,一本關於斯坦·李的傳記中文版《漫威之父斯坦 · 李》(Stan Lee: The Man Behind Marvel)面世。

2019 年 4 月 24 號,《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在中國大陸上映,比北美提前了兩天。

導演喬 · 羅素(Joe Russo)確認,這會是斯坦 · 李最後一次,在漫威電影中客串出演。在很多人心目中,斯坦·李就是漫威的化身,是一手創辦漫威、讓漫威一飛沖天的幕後英雄。

而當你看完今天的漫威簡史,你會發現真實情況比你想像得要複雜得多。

01、買得起書,上不起學

斯坦 · 李的父母是羅馬尼亞的猶太人。在世紀之交的幾十年裡( 1875 – 1924 年),隨著歐洲迫害猶太人的程序愈演愈烈,270 萬猶太人從歐洲流亡到美國,他的父母就是其中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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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李一家四口

20 世紀初,紐約的服裝行業需要大量的工人,斯坦 · 李的父親順勢入行,在一家大衣店做剪裁的工人,1922 年結婚,同年生下斯坦 · 李,1931 年生下第二個孩子拉里(Larry)。斯坦 · 李 7 歲那年,美國股市崩潰,大蕭條拉開序幕,而斯坦·李父母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成了過往雲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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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蕭條中的失業者

“我最早的記憶,就是爸媽在家裡商量,如果付不起下個月租金了,該麼辦。”斯坦 · 李從小目睹了父母為了錢的問題,日復一日的爭吵。記憶中唯一溫馨的時刻,就是週日晚上,一家三口圍坐在收音機旁,聽著美國廣播公司(ABC)的口技藝人和木偶搭檔表演的滑稽短劇。小小的斯坦 · 李看著媽媽在狹小的廚房裡做飯,看著爸爸去四處搜刮招聘廣告,白天奔波一天,晚上回到家,滿臉的失望和沮喪。“他們從來都不能好好地相處。”(They never got along.)媽媽低下頭,向自己的姐妹借錢,全家換到了更小的廉租房,斯坦 · 李每天只能睡在沙發上,唯一的窗戶正對著對面樓房的磚牆。“我永遠都看不到,別的孩子是不是正在街上玩棍子球遊戲。”因為生得弱小,他在學校裡還經常遭到大孩子的欺凌,他沒交到什麼朋友,所以他經常一個人在家讀書。無論走到哪裡,他都會隨身帶一本書或雜誌,甚至會邊吃早飯邊看書。“很多時候,我只能借讀書,來逃避生活中的苦悶和憂傷。(It was my escape from the dreariness and sadness of my home life.)”從記事開始,斯坦 · 李就自己在本子上塗鴉,“我經常先畫一條地平線,然後往上面添一些小火柴人兒,再給自己編一些小故事出來。”在學校裡,斯坦 · 李由於成績優異,跳到了更高的年級,但是周圍都是比他大的孩子,他很難融入進去,總是孤零零一人。“我總覺得自己像一個局外人。”(I was always something of an outsider.)小時候的斯坦 · 李最喜歡看電影,他愛看《羅賓漢歷險記》和《叢林之謎》,他渴望銀幕上讓他目眩神迷的世界。“那是我渴望棲身其中的世界,哪怕只能在想象中過把癮也好(worlds which I longed to inhabit, if only in imagination)。”現實是冷峻的。1929 年,美國失業率是 3%;到了1932年,失業率飆升到 24%。對於斯坦 · 李一家,保住出租屋,保住這個家,已經是一個奇蹟。到了高中畢業的年紀,家裡真的拿不出錢來供斯坦 · 李念大學,他只能像其他幾百萬個青少年一樣,去找工作。他去電影院裡當引座員,去牛仔褲製衣廠裡做勤雜工,給名人寫訃告。1939年,這個連續工作了 3 個月的年輕人,透過他所能找到的一切工作,賺到了 150 美金,那一年,是大蕭條最嚴重的一年。斯坦 · 李畢業幾個月後,希特勒入侵波蘭。父親依然失業,而斯坦 · 李必須扛起這個重擔。青少年時期的動盪強烈地影響了他的價值觀:“我心裡始終有個聲音告訴我:我還不夠成功。(Part of me always felt I hadn’t quite made it yet. ”)這個極度敏感、渴望被人認同的小夥子,即將踏上一條他從未想過的道路。在旁人眼裡,他在這條路上,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而只有他自己清楚,在這條路上,他不堪回首的一切,只會更多。02、30年代:走後門,進漫威

“你好,我叫斯坦 · 利伯。”“歡迎你加入我們。”及時漫畫公司的主編喬 · 西蒙(Joe Simon)站了起來,伸出手去,歡迎這位 17 歲的小助手。一週 8 美元的薪水,斯坦·李需要它,家裡人更需要它。當然,他也同樣需要家裡人——找找關係,走走門路。這家公司的老闆,名叫馬丁 · 古德曼(Martin Goodman),他的妹妹,嫁給了斯坦 · 李的表舅,也就是他媽媽的表弟(Robbie Solomon)。媽媽站在一個大廈門口,語重心長地跟他舅說:孩子想當編劇,苦於找不到門路,在褲子工廠裡的工作還給弄丟了,還請他舅想想辦法。表舅答應得倒是挺痛快,轉身就帶孩子進了公司:“這是我大侄子,你們能給他找點兒事兒幹不?”(This is my nephew, can you find something for him to do?)原來這位表舅,不僅是老闆古德曼的妹夫,同時還是他手下的發行經理——古德曼老闆很喜歡用“自己人”。按輩分講,斯坦·李應該算是他的“妹夫的表姐的孩子”,好歹也可以叫一聲“親戚”。這位古德曼老闆,一向很清楚自己要什麼,只不過大多數人不敢像他那麼明目張膽罷了。早年間,古德曼就是幹雜誌出版的,他有一條非常簡單粗暴的公式:“如果你有一部作品走紅了,那就如法炮製(add a few more),這樣保準能掙大錢。”做文摘雜誌的時候,古德曼會一聲不吭地把別家雜誌上的故事扒下來,直接印到自家雜誌上。1939 年,古德曼在紐約成立了及時漫畫公司(Timely Comics),它是漫威漫畫公司的前身(以下統稱為“漫威”)。那時候的“漫威”,並不會專心做什麼超級英雄漫畫,因為古德曼只有一個原則:什麼賺錢做什麼。那時“漫威”公司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廉價、低俗的男性雜誌、男性漫畫。封面必須抓人眼球、暴露、挑逗,最好有半裸的女人;題目裡要有“神秘傳說”(Mystery Tales)這樣半遮半掩的懸念。從情色小說到冒險故事,從少女迷途到犯罪科幻,反正 10 美分一本,男人愛看的幾乎什麼都做。直到斯坦 · 李到來的 1939 年,風向變了。兩個業餘的漫畫家在美國聯合出版公司(後來與 DC 公司合併)出版了第一期《超人》漫畫,引爆了整個漫畫市場,1939 年初,獨立發行的《超人》漫畫賣出了 90 多萬冊。跟超人相關的報刊連載、廣播劇、連環畫、卡片徽章、金屬玩偶……讓出版商賺了個盆滿缽滿。古德曼老闆怎麼能不羨慕呢?1939 年 8 月,古德曼推出了第一期《漫威漫畫》(Marvel Comics #1),主角是海王納摩(Namor)和初代霹靂火(The Human Torch),為了降低風險,古德曼甚至沒有成立漫畫部門,而是外包給了連環畫製作團隊。結果沒想到,這第 1 期上市 1 個月,就賣出了 8 萬多本,最終銷量是 80 萬冊。嚐到甜頭的古德曼怎肯罷休,他決定自己組建團隊,僱畫師和編劇。“快,給我弄出下一個超人!”(Find me the next Superman!)古德曼找到了經驗豐富的自由職業者喬 · 西蒙,給他開出了每頁 12 美元的價格。西蒙還帶來了一位名叫雅各布(Jacob Kurtzberg)的年輕畫師,曾參與過動畫片《大力水手》的製作,他創作作品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結舌。後來,雅各布開始用新的筆名為漫威創作,那個讓斯坦 · 李一輩子都無法釋懷的名字——傑克 · 科比(Jack Kirby)。西蒙和科比的雙人組合,開始全力為公司打造新的作品,“每一部分,都是我們兩個人共同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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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年,二戰正在進行當中,12 月 20 號,漫威推出了第一期《美國隊長》,西蒙和科比知道,他們得給這個愛國英雄配上一個大反派,於是希特勒就出現在創刊號的封面上。在畫稿的底部,原本的名字是“超級美國人”(Super American),直到最後,西蒙改了主意,擦掉了這個名字,換成了“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納粹士兵朝隊長開槍,卻是白費力氣。隊長用一記強力的右勾拳,把希特勒猛擊在地。這期漫畫不負眾望,銷量直逼《超人》, 100 萬冊。有更多的題材要做,更多的故事要編,忙不過來的西蒙和科比,開始給他們的小助理“加碼”了。從一開始,斯坦 · 李做的小助理,頂多算一個領工資的學徒:他要給畫師灌上墨水,幫老大們跑腿去買個三明治,大多數時間,他要麼在倒菸灰、拖地板,要麼在小心翼翼地擦掉畫稿上的鉛筆記號。初出茅廬的斯坦 · 李從不覺得煩悶,相反,他一邊做,一邊學。為了吸引老大們的注意,斯坦 · 李經常在辦公室裡吹笛子,專心創作的科比讓他搞得非常煩躁,抄起個東西就往他身上扔,西蒙在旁邊看熱鬧,被他倆逗得哈哈大笑。有時候實在忙不過來了,他們就把一些漫畫裡的對話方塊“氣泡”,留給斯坦·李來填充。很快,《美國隊長》的第 3 期,就是斯坦·李編劇的故事,那也是他第一次用上 Stan Lee 這個筆名。時不時的,他開始接到一些漫畫故事的正式編劇任務。總體上講,這兩個忙不過來的師父,對這個上手很快的小徒弟還是滿意的。然而好景不長,很快,斯坦 · 李就發現了師父們的“小秘密”。03、40年代:19 歲,當主編?

斯坦 · 李一直很納悶:師父們中午吃飯都去哪兒呢?為什麼老不帶著我?他悄悄地尾隨著二人,想要一探究竟,可是師父們的反跟蹤能力也不弱,每回都能把他給甩掉。直到有一天,西蒙大意了,二人鑽進酒店房間的時候,讓隨後奪門而入的斯坦·李抓了個正著。原來,西蒙和科比二人,禁不住 DC 公司(創作出超人、蝙蝠俠、神奇女俠、閃電俠的漫畫公司)的高價誘惑,開始利用“業餘時間”為 DC 兼職畫漫畫,週薪可以達到 500 美金,對比一下斯坦·李的月薪 8 塊,這是個不得了的數字。二人在公司附近租了個酒店房間,利用午飯和下班時間,拿這裡當工作室,做起了兼職生意,為漫威的死對頭創作。在當時,這算是行業內一個公開的秘密,很多創作者,都在為其他公司暗箱“服務”。西蒙讓斯坦·李為他們保守秘密,但是很快,斯坦·李也成了小旅館的常客。“他非要硬插進來一腳。”幾天以後,老闆古德曼就對二人下了逐客令:“你們給 DC 漫畫公司幹活,就是對我們不忠,你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恥!”最後通牒的具體內容是:等他倆完成第 10 期《美國隊長》後,他們就會被解僱。只是下逐客令的那一天,“斯坦不見了”。科比覺得一定是斯坦·李出賣了他們。“下次再讓我看見那個小混蛋,我一定要殺了他!”(The next time I see that little son of a b**ch, I’m going to kill him!)後來西蒙回憶說:“科比的一生都在恨斯坦·李,一直恨到他自己去世的那一天。”西蒙和科比走後, 上位的人——你已經猜到了,就是斯坦·李,那一年,他 19 歲,正式成為這家大型漫畫公司的總編輯、主筆和美術總監。“我要負責所有的故事,不是自己寫,就是花錢僱別人寫。”他盡其所能地模仿兩位前輩,拼命地埋頭苦幹。在巨大的壓力之下,這個少年的產出比誰都多,而且寫得還更快——幾乎是科比的 2.0 版本。但是蘿蔔快了不洗泥,他的早期作品沒什麼創新,人物的塑造也缺乏深度。老闆兼親戚的古德曼不會在意這些的。沒人知道他是不是想在找到合適的人選之前,讓這個孩子臨時頂替一下。但斯坦·李抓住了這次機會,證明他能勝任這項工作,管理整個漫畫部門。“我覺得他肯定想找個比我年紀大一些的,但很顯然,他沒考慮太久,就放棄了。”只是斯坦·李的屁股還沒坐熱,馬上就要離開了。04、“性病,我沒有!”

在整個二戰期間,“漫威”公司銷量最好的就是《美國隊長》系列,很多士兵的揹包裡都會裝上幾本。美國漫畫行業的銷售額從 1941 年的 1500 萬美金,到 1942 年的 2500 萬美金,到 1943 年的 3000 萬美金,儼然已經成了一個大產業,而古德曼早已躋身百萬富翁的行列。就在這個當口,斯坦·李宣佈,要去參軍。1941 年 12 月,珍珠港事件爆發,美國對日本宣戰。斯坦·李意識到,無數的年輕人正在戰場上拋頭顱灑熱血,他不能再躲在稿紙和漫畫前貪圖安穩了,置身事外已絕無可能。1942 年 11 月,斯坦·李應徵入伍,這時候離他 20 歲生日,還有 7 個星期。到了部隊,斯坦·李一上來被分到了通訊兵的一個特殊部門,為戰士們製作軍事培訓和指導類的影片。很多大兵都是糙人,文字手冊什麼的根本沒耐心看,這時候斯坦·李畫漫畫的本事就派上了用場,他的表達輕鬆、幽默,做成的教學漫畫和影片,新兵老兵都看得懂,也愛看。而且更好的是,他沒有出國,就留在了本地,他可以白天忙部隊的事,晚上繼續為“漫威”工作。所以戰爭時期,他領著兩份工資,反而發了一筆“戰爭財”。接著,他又接到另一個專案,他說這是“有史以來接到的最奇怪的任務”:他要向全體歐洲部隊,製作“防性病”的海報。性病在歷史上一直困擾著軍隊,有很多人死於梅毒和淋病。在義大利戰役期間,每個月有 4 萬人因性病需要接受治療。斯坦·李呆坐在書桌前,不知道該做一個什麼樣的海報。上級要求他,必須推廣軍隊設立的預防站。斯坦·李發現,這些地方的門口都亮著一盞小綠燈,很容易辨認,至於標語,越簡單越好。所以他畫了一個卡通形象,描繪一個軍人“高興地”走進站點,門口上方亮著一盞綠燈。氣泡框裡寫著:“性病,我沒有!”(VD? Not me!)這張海報的創意得到了上級的肯定。有點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這可能是斯坦·李這輩子創作的所有張貼畫、漫畫作品中,閱讀量最大的一個,當時全歐洲大概印了幾億張到處張貼,而這可能也是他一生中,最容易被後人“忽略掉”的一個作品。1945 年,戰爭結束,斯坦·李退役,回到漫威,正是他春風得意、手頭闊綽的“好時節。”那時候的他不知道,和戰爭一起結束的,還有漫畫行業的“黃金歲月”。05、50年代:漫畫過街,人人喊打!

初回漫威的斯坦·李發現,公司的題材重心發生了變化,隨著漫畫讀者的年輕化,以及女性讀者的比例上升,以年輕女主角和青少年為主角的幽默、愛情漫畫也大受歡迎。斯坦·李不是抱殘守缺之人,公司哪裡有需要,他就主動適應,去創作相應的題材。1946 年,美國零售報攤每月的漫畫銷量在 4000 萬冊左右。但是漫畫讀者跳來跳去的興趣,和爆款題材的不斷轉移,讓出版商坐立不安。為了刺激銷量,出版商們變得越來越沒有下限。1948年,犯罪漫畫大獲成功,暴力、血腥、情色、恐怖的混合作品,赫然出現在各式各樣的漫畫封面上,《時代週刊》發表了一篇文章,暗示一些青少年會因為受到漫畫書的影響而模仿犯罪。著名的精神病學家魏特漢(Fredric Wertham)組織研討會,得出結論:漫畫美化了犯罪、暴力和性。很快,這種恐慌發酵成一場席捲全美的危機。家長把孩子們的漫畫書點燃,看著濃煙湧向天空。焚燒漫畫的熊熊烈火席捲了整個美國。1953年,美國參議院發起調查行動,成立青少年犯罪小組委員會,還在電視上轉播了聽證會的過程,收視率飆升,證人、專家魏特漢痛斥漫畫對青少年的毒害。“在 5 個故事裡一共殺死了 13 個人。”1954 年,美國漫畫雜誌協會(CMAA)出臺了漫畫出版規範,每一種漫畫書必須交由審查委員會過審,才能在封面上印上“批准”的字樣,開始售賣。漫畫中不準出現殭屍、吸血鬼、食屍鬼和狼人。規定中要求:“善良必須戰勝邪惡。”漫畫業徹底敗了,他們迎來了史無前例的“大蕭條”。漫威的銷量從 1953 年的每月 1500 萬冊,暴跌到 1955 年的每月 460 萬冊。古德曼命令斯坦·李著手裁員,到最後,除了斯坦·李以外,絕大多數人都被掃地出門。到了第二年,才陸續恢復了對一些自由畫師的外聘。而就在 50 年代前後,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斯坦·李的個人生活倒是過得有滋有味。戰後,他一直過著花花公子的生活,在外面,他開著別克敞篷車到處花天酒地;在漫威,他一個人坐擁 3 個美女小秘書,負責輪流把他的口述故事落實到打字機上,變成文字。“我無數次墜入愛河,每到一座城市,我就會遇見讓我怦然心動的女孩子。”1947 年,斯坦·李的一個親戚打算讓他收收心,替他安排了一次相親,物件是一個模特。斯坦·李按吩咐去了模特經紀公司見面,結果一推開門,他的生活從此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開門的姑娘叫瓊(Joan Clayton Boocock),斯坦·李看到她第一眼,竟然脫口而出說“我愛你”,因為瓊就是他從小幻想的夢中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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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奇葩的是,姑娘沒有讓他給嚇懵、嚇跑,反而因為他突如其來的狂喜而忍俊不禁,兩人很快墜入愛河。婚後,二人搬到了紐約的長島。為了產出更多的漫畫,斯坦·李開始每週在家工作一兩天,節省通勤時間,爭分奪秒做漫畫。可就在這段時期,他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和自我懷疑。去公司、寫東西、回家、過週末,週而復始。他沒有財務自由,他必須馬不停蹄地工作,才能維持這樣的生活水準。更重要的是,他沒有職業成就感,社會上沒有人尊重一個“畫漫畫的”,尤其是恐怖漫畫出事以後。聽證會後的一個週末,斯坦·李向一個步槍商人介紹自己是一個漫畫編輯。結果這個商人朝斯坦·李的臉上吐了一口唾沫:“你就是在犯罪!就該把你關進大牢裡!”(That is absolutely criminal. You should go to jail for the crime you’re committing.)1956 年,行業的持續萎縮迫使古德曼做出取捨,他關閉了自家的發行公司,萬般無奈之下,轉投 DC 旗下的發行公司——獨立新聞公司(Independent News),但 DC 要求:十年之內,漫威每個月發行的漫畫不能超過 8 本。古德曼別無他法,只能答應,於是,漫威開始了新一輪的大裁員,逼得很多畫師要麼轉投 DC 門下,要麼改行去做廣告、做賀卡,甚至——去雜貨店裡當收銀員,再也不做漫畫師了。1958 年,隨著行業的緩慢回暖,斯坦·李打電話給他以前的上級——傑克·科比。科比並沒有跟斯坦·李冰釋前嫌,但他確實缺錢,為了養家餬口,他可以不顧一切。他們二人都沒有想到的是,他們攜手開啟了漫威嶄新的時代——一個影響了此後半個世紀,直至今日的“漫威大時代”。06、60年代:漫威開啟,996 模式

1961 年的一天,斯坦·李回到家,氣呼呼地跟媳婦說:我決定了,我要退出漫畫界!妻子勸慰他說:堅持你的想法就好了嘛,把你自己想畫的畫進去,他們還敢怎樣,還能炒了你不成?壓死斯坦·李的“最後一根稻草”,來自競爭對手 DC 公司的《正義聯盟》——他們把超人、蝙蝠俠、神奇女俠、綠燈俠成功地“捏”在了一起,叫好又叫座。老闆古德曼一聽說這個訊息,風風火火地衝回辦公室,命令斯坦·李:快,剽竊這個創意,搞一支我們自己的英雄戰隊。斯坦·李已經受夠了。抄襲、裁員、審查、賺錢……沒有人關心創作!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是個頭?!他決定了,聽媳婦的,想怎麼畫就怎麼畫,按他自己的想法來。有人猜:復仇者聯盟該登場了吧。不,還沒到那一步呢。斯坦·李這時憋出來的大招,是“神奇四俠”(The Fantastic Four)。但這跟古德曼要的山寨版《正義聯盟》差得有點遠:這四個主人公連身制服都沒有,而且像一家四口一樣,成天地吵架鬥嘴,跟蝙蝠俠超人高大全的氣質完全不同。神奇先生跟隱形女是一對情侶,霹靂火是隱形女的弟弟,而石頭人像怪物一般的外表下,隱藏著一顆敏感的心。他們既是超級英雄,又是普通人,斯坦·李第一次,把超級英雄放到了普通人熟悉的場景中去生活、去戰鬥。一個有愛、有矛盾、有超能力的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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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李寫完故事,科比完成了整個漫畫。他們二人,都沒有對攜手打造的《神奇四俠》抱有太大期望。斯坦·李心想:“好了,就這樣吧,我要被炒魷魚了,但我已經毫無保留地,把我的想法都展現出來了。”萬沒想到,《神奇四俠》創刊號發售不久,粉絲的信件就蜂擁而至。“我從沒想過會有這麼好的銷量。”他開始相信一件事:把自己當作讀者,如果自己覺得不錯,讀者應該也會滿意。這是斯坦·李職業生涯的分水嶺——此前他一直靠模仿,現在他有了新的定位:做一個潮流的引領者,而不再做一個追隨者。他開始相信自己的直覺。神奇四俠之後,很多粉絲來信呼籲,希望看到“更有創意的角色”(more innovative characters),李面對打字機上空白的稿紙,心裡想的也是這些來信。他問自己:要是把一個怪物,塑造成一個英雄,會是怎樣的挑戰?嚐到甜頭的古德曼老闆,也覺得超級英雄題材有復甦回暖的跡象,於是他把資源都留給了斯坦·李的新作——《無敵浩克》(俗稱“綠巨人”,The Incredible Hulk)。整個故事最出彩的地方,就是充分描繪出爆炸輻射給浩克帶來的強烈痛苦。斯坦·李的旁白是這樣的:“全世界彷彿停止了轉動,在無盡的邊緣瑟瑟發抖,只有他那刺耳的尖叫聲響徹天地。”配上科比畫出的浩克——張大著嘴,眼中充滿了恐懼。他愛將軍的女兒,可將軍正在追殺他這個怪物——他已經變成一個純粹的悲劇性人物。你說他是一個超級英雄,可他要去拯救誰呢?他的敵人又是誰呢?1962 年,斯坦·李推出了三個新的英雄——一個是雷神托爾(Thor)——斯坦·李希望他超越超人,成為超越迄今所有英雄的“天神”;另一個是蟻人(Ant-Man)亨利·皮姆,他能把自己縮成15 釐米高;第三個人物,一開始出了點狀況,本來是個用魔法戒指變身超級英雄的少年孤兒,可是後來畫師認為,這不過是早年間一個小飛人(Fly)的翻版,斯坦·李開始重新構思這個少年——他看到了牆上的一隻蒼蠅,他在想:要是超級英雄能像昆蟲一樣黏在牆上,該有多酷?他想了幾個名字——昆蟲俠(Insect Man)?蒼蠅俠(Fly Man)?蚊子俠(Mosquito Man)?最後,他靈光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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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少年英雄,他超級力量的來源,從魔法戒指變成了一隻受過輻射的蜘蛛。1962 年,蜘蛛俠第一次出現在美國的報刊亭。與神奇四俠一樣,一開始是一個弱小的普通人的故事——一個戴著高度近視鏡、被同班大塊頭欺負的膽小鬼,追自己心愛的姑娘都追不到,卻在叔叔被盜賊槍殺之後,開始了行俠仗義的英雄生涯。他找到了殺害叔叔的兇手,卻沒有殺死罪犯,而是把犯人用蜘蛛網吊起來,放下去交給了警察。斯坦·李描繪了少年內心深深的自責和悔恨,在最後一幀裡,他寫下了蜘蛛俠的經典名言:“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With great power, there must also be great responsibility!)很少有人知道,一開始老闆古德曼是堅決不同意上蜘蛛俠這個角色的:“有誰想看一個倒黴孩子的故事?再說了,蜘蛛多招人討厭!”斯坦·李是在《驚奇幻想》系列的第 15 期,偷偷地“夾帶私貨”,才得以讓蜘蛛俠登場的。結果那一期一躍成為當時的銷量冠軍。古德曼笑容滿面地走進來說:“斯坦啊,還記得我之前,很喜歡你的蜘蛛俠的點子嗎?我們為什麼不把它做成一個系列呢?”面對這樣的老闆,你還能說什麼呢?斯坦·李理直氣壯地跟古德曼說:我想打造一個超級英雄,他的原型是當時紅極一時的企業大亨兼軍火商霍華德·休斯(Howard Hughes),這個人會造飛機、開飛機、拍電影、做科研,而且緋聞女友眾多。古德曼一聽到這個想法就說:你瘋了!(You’re crazy!)但斯坦·李覺得:既然你沒說不,那我就開幹了。於是就有了鋼鐵俠託尼·史塔克(Tony Stark)。(坊間傳聞的鋼鐵俠原型,是特斯拉的 CEO 埃隆·馬斯克,事實並非如此。)科比原本給他設計了一套圓滾滾的、笨重的灰色裝甲,沒過多久,另一個畫師就把它改成了流線型,搭配紅黃兩色,改善了外觀效果。有時候,忙不過來的斯坦·李會打電話給畫師,給他們講個開頭、結尾(或者故事梗概),畫師問:那中間部分怎麼辦?斯坦·李會回答:“你自己補充,你看著來。”斯坦·李發現,大家透過這種方法,“可以創作出更好的故事。”這就是傳說中的“漫威式創作法”(the Marvel Method),一個人提出故事梗概,其他人把自己的想法加進去。有一次,斯坦·李希望為霹靂火在《奇異故事》(Strange Tales)裡面創造一個搭檔,斯坦·李想畫一個魔術師,他想起了小時候在家裡,收聽的一檔廣播節目,名叫“魔術師錢杜”(Chandu, the Magician)。在斯坦·李的筆下,這個人物最終變成了“奇異博士”(Dr. Strange)。和其他英雄不同,斯坦·李為他設計的語言風格莊嚴而高貴,還有讀者認真地考究奇異博士抑揚頓挫的文學淵源,其實大部分都是斯坦·李自己編造出來的。粉絲的大量來信中,很多人呼籲漫威再出一支自己的英雄戰隊(superhero team),斯坦·李決定,把漫威最強大的幾個英雄組合在一起,包括鋼鐵俠、雷神、綠巨人、蟻人和黃蜂女,讓他們共同擊敗雷神邪惡的弟弟洛基(Loki),於是在 1963 年 9 月,就有了第 1 期《復仇者聯盟》(Avengers #1)。在第 1 期末尾,斯坦·李激動地宣佈:“這是史上最強大的超級英雄團隊!為漫威熠熠生輝的巨星團隊吹來了一股新風!”(One of the greatest super-hero teams of all time! . . . and a new dimension is added to the Marvel galaxy of stars!)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就在同一個月,1963 年 9 月,斯坦·李和科比又推出了另一支超級英雄戰隊—— X 戰警。斯坦·李最初想把這批英雄叫做“變種人”(mutants),讓古德曼給否了。後來,他又從英雄們具有“額外的”(extra)能力中得到靈感,提出“ X 戰警”( X-Men )一詞,古德曼同意了。斯坦·李作為整個漫畫部門的管理者,他在統籌安排上的能力也越來越純熟。他知道,什麼角色、什麼故事,找誰來畫是更合適的;當古德曼想要給畫師們降薪的時候,他也會第一個跑過去為大家據理力爭。在這樣一個冷酷無情的行業裡,斯坦·李培養出了不少人才。畫師克蘭(Colan)回憶說:“斯坦能從我的作品中發現別人看不到的東西,是斯坦的信任,讓我有了工作的動力。”克蘭每天畫完兩整頁內容,都需要耗費大量時間,按這樣的速度,要想達到每月完成兩本書的目標,每週工作時間就得超過 40 個小時。斯坦·李是從不在意“加班”的。在同事眼裡,斯坦·李彷彿有用不完的精力。他不僅上衣口袋裡隨時揣個本子,甚至還在家裡的床頭放了一臺錄音機,半夜靈感降臨,好隨時記錄下來。跟畫師討論打鬥場景,他會親身演示:站到桌子上,在沙發上跳起來,大聲模仿漫畫裡的叫聲,而一旁的畫師只能目瞪口呆地看著這個 42 歲的、精力旺盛的“謝頂”大叔在辦公室裡手舞足蹈,回去以後,畫師們還要對著他給出的過於簡略的故事大綱敲腦殼,為此頭疼不已。一個畫師說:“漫威的工作法就好像是要潛到自己的內心深處,絞盡腦汁地把靈感給拽出來。”畫師埃弗雷特(Bill Everett)說:“我每天都要工作 14 到 15 個小時,回家還得接著畫,實在是太累了。”有些人在這樣的環境裡受不了,就退出了;能留下的,都是有編劇經驗、適應高強度、同時擁有獨立創作能力的優秀畫師。有時候,斯坦·李也發愁:可堪重任的編劇人數太少了。他收到一個老員工托馬斯(Roy Thomas)的訊息,這個 24 歲的小夥子原來負責讀者來信欄目,後來去做了老師,還惦記著漫威,想回來。一開始,托馬斯被斯坦·李打回去的稿子多如牛毛,但是很快,小夥子就“出師”了。經過 3 年的磨合,托馬斯終於可以幫斯坦·李分擔創作這一攤子事兒了。60 年代,漫威每年的漫畫發行量可以達到 3500 萬冊。“我就像一個擲骰子的人,接二連三地投出漂亮的結果。當你連勝的時候,你根本停不下來。”和斯坦·李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科比卻覺得自己越來越孤獨,對公司也不再那麼重要了。 他希望能從作品中得到利潤分成,可斯坦·李兩手一攤,說他做不了主,而古德曼卻一直在錢的事上跟科比打太極。1967 年,科比停止創作新的漫威英雄,那一年,漫畫行業也迎來了新一輪衰退期,發行量開始萎縮。1968 年,美國的大公司掀起了一波收購狂潮,漫威和 DC 十年的發行限制也到了期,古德曼趁機賣掉了公司。收購方是卡當斯實業公司(Perfect Film & Chemical Corporation),他們開出了 1500 萬美金的報價。古德曼給斯坦·李簽下了 5 年的新合同,還給他漲了薪。但科比沒有享受到這種待遇,新東家入駐以後,他再沒有跟公司交涉的籌碼,加薪的請求也一再被拒絕。在完成了第 102 期《神奇四俠》之後,他撥通了斯坦·李的電話。當斯坦·李放下聽筒以後,他驚慌失措地癱坐在辦公室裡,看著桌上剛剛送到的《神奇四俠》畫稿,上面還散發著科比常抽的雪茄的氣味。他剛剛得知,幾天以前,科比跟 DC 簽下了 3 年的合約。07、70年代:靠著“下三濫”的手段,漫威勇奪市場第一

每當行業進入下行週期的時候,從業者都會非常難受。很多老員工離開了漫威。一個叫康威(Gerry Conway)的小夥子成了漫威的新骨幹。在《夜魔俠》中,他加入了一個新的女性角色——她有一頭紅色的長髮,喜歡身穿緊身衣,名叫“黑寡婦”(Black Widow),在康威眼裡,她是“漫畫史上第一個英姿颯爽的性感尤物”(comics’ first empowered sexy babe)。而為了在下行週期中保住市場份額,還在執掌漫威的古德曼想了一記陰招。他跟 DC 公司達成共識,提高漫畫的售價,從 10 美分,一路漲到 25 美分,每本書的頁數從 36 頁,擴充到 52 頁。可是剛實行了一個月,古德曼開始減少頁數,售價也降到了 20 美分,他還給報刊亭老闆提高了分成比例,讓漫威的作品佔據貨架上的黃金位置。等 DC 如夢方醒,調回 20 美分的時候,他們已經輸了。漫威第一次登上了全美乃至世界第一漫畫公司的寶座。斯坦·李休假回來才發現:呵,我們成世界第一了。但他高興的日子沒持續多久。轉投 DC 的科比,開始用漫畫諷刺斯坦·李。他創作了一個叫方奇的人物,英文意思是“搞怪的浮誇之徒”(Funky Flashman),一個謝頂的、鬍子拉碴的推銷員,每天口若懸河,淨說一些押韻的俏皮話,喜歡給人開空頭支票,跟斯坦·李如出一轍。這個人物身邊還跟著一個像托馬斯一樣的“馬屁精”——成天喊著:“方奇大人,我的好領導!”(Master Funky! My leader!)。斯坦·李從未公開回應方奇這一人物,但這個漫畫人物問世不久,他就立馬把鬍子剃乾淨了。1972 年,古德曼退休,卡當斯實業的負責人決定,讓斯坦·李接手漫威的董事長兼發行人,而接替總編職位的,正是托馬斯。到了這個節骨眼上,漫威也正面臨著新老畫師的迭代和交替。托馬斯出入各種漫展,從粉絲中選拔人才;而元老級的畫師,此時已逼近油盡燈枯的境地。很少有人會意識到,畫漫畫這個行業,也是要吃青春飯的。1973 年,那個抱怨每天工作 14、15個小時的畫師埃弗雷特,因為心臟病去世,享年 55 歲;同年,59 歲的畫師肖爾斯(Syd Shores)因心肌梗死去世。已經年過 50 的斯坦·李發現,畫師團隊的平均年齡已經達到 43 歲。與此相關的是,整個 70 年代,漫威的超級英雄漫畫都趨於保守,缺乏創新,雖然加入了更多女性和黑人擔當主角,但一直沒有逃脫出自我抄襲、因循守舊的窠臼。為了提振《超凡蜘蛛俠》系列的銷量,托馬斯和康威“靈機一動”,決定殺死蜘蛛俠可愛的梅嬸(Aunt May);但是蜘蛛俠的畫師羅米塔知道以後,說服二人改變了主意:他讓綠魔殺死蜘蛛俠的女友格溫·斯黛西(Gwen Stacy)——綠魔故意把她從大橋上推了下去,當蛛網抓到格溫的那一剎那,“咔嚓”一聲,她扭斷了脖子。這一幕,在 2014 年的電影《超凡蜘蛛俠 2 》裡做了重現。結果新漫畫剛一上市,讀者就炸了鍋,斯坦·李在賓夕法尼亞大學演講的時候,還讓粉絲喝了倒彩。驚慌的他趕緊圓場:“誒呀我都跟他們說了嘛,不要死太多人。”(I told them not to kill too many people.)他還跟大家打包票,格溫一定會回來的。雖然後來斯坦·李辭去了董事長的職務,只當好發行人的角色,但他確實也離漫畫創作本身越來越遠了。1973 年,他需要總管發行 69 種刊物,其中包括 28 種超級英雄、16 種推理/怪物漫畫,還有10種西部題材漫畫等。漫威的製作流程有時已接近失控。有時候,他突然查崗,隨便抓起一張畫稿,對著托馬斯丟下一句:“這個頭盔太平整了,託尼·史塔克的鼻子很高挺的,你看這頭盔上是不是應該有個鼻子?(Shouldn’t he have a nose?)”鋼鐵俠誕生十多年來,頭盔上從來不曾有過鼻子,但斯坦·李是老大。於是下一期故事裡,史塔克重新設計了頭盔,加上了一個金屬的大三角。一個新來的助手不明就裡,覺得自己一定是眼花看錯了——“鋼鐵俠怎麼會有鼻子!”於是他拿出一支塗改液,把所有的鼻子都擦掉了。過了一個小時,流程編輯高聲大叫:臭小子你是瘋了嗎?怎麼每個鼻子上都塗了白點?!新來的助理只好認錯,回到座位上,委屈地把每一個格子裡的塗白全都刮掉了。一年多以後,斯坦·李終於有空,隨手翻了翻最新的《鋼鐵俠》,突然發現頭盔上多了個三角形的鼻子,他困惑地問:“這是什麼玩意兒,它怎麼會在這兒?”(What’s this — why is this here?)“你不喜歡它嗎?”“嗯,看起來怪怪的,不是嗎?”(Well, it looks kind of strange, doesn’t it?)說完,他放下漫畫,就開始忙別的事情了。1977 年,喬治·盧卡斯的電影《星球大戰》即將上映,漫威為電影製作了 6期的漫畫版,每一期銷量都超過 100 萬冊,堪稱 1940 年代之後最輝煌的戰績。同一時期,斯坦·李還參與了外部公司真人版漫威電影的製作過程,他主要擔任顧問編輯一類的職務,閱讀劇本並發表意見。伴隨著漫畫市場的下行,漫威在 IP 授權方面進一步放開,想要彌補收入。事實上,漫威和 DC 公司透過授權獲得的收入,都已經超過了漫畫收入。斯坦·李說:“過去,畫師唯一的工作就是畫漫畫;可現在,大家都得在包裝盒上面畫畫。”面對這樣的窘境,斯坦·李的目光,越來越不侷限於漫畫,他把金光閃閃的希望,寄託在了加州的黃金海岸,寄託在了好萊塢身上。08、80年代:求求你,好萊塢!

1981 年,DC 推行重大改革:如果一部作品的銷量突破 10 萬冊大關,那麼畫師和編劇可以分得 4% 的漫畫利潤。漫威為了防止人才流失,匆忙跟進,只不過漫威對“版稅”(royalty)一詞避而不談,總是用“激勵獎”(incentives)來表達類似的意思。斯坦·李搬到了洛杉磯工作,為了方便去好萊塢。但他想得太簡單了,他以為好萊塢的人會像漫威的畫師一樣,替他把這個那個都做周全。他在好萊塢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編劇水平,他又沒有時間去撰寫完整的劇本,也沒有找到跟他在創作上一拍即合的人。他的好萊塢之路走得並不順利。漫威開始在其他暢銷雜誌上,整頁整頁地推廣自家的英雄角色,希望能有電影公司“賞光”。

漫威的黑歷史

“ 100 多位激動人心的漫威角色正等著在你的下一部影視作品中大放異彩!”1986 年 11 月,卡當斯實業公司以 4600 萬美元的價格,把漫威賣給了新世界電影公司(New World Pictures)——他們想把漫威的角色搬上銀幕,他們的老大還相信,收購漫威能讓這家公司轉型成“小型的迪士尼”。當時的漫威,還在跟佳能影業(Cannon Films)合作《蜘蛛俠》和《美國隊長》的影視專案。斯坦·李高興壞了,他興奮地告訴大家:“新世界電影公司那些年輕的高管們,跟大家一樣熱愛漫威漫畫!他們要拿著咱們的角色做爆款啦!”可是沒多久他就意識到,他高興早了。收購敲定之後,新世界的總裁叫來了市場部的副總裁,驕傲地說:“我們剛把超人給買下來了。”(We just bought Superman.)副總愣住了:“啥,沒聽說華納兄弟要賣掉 DC 啊?”“哦不不不,我們是把漫威給買下來啦!”副總舒了一口氣:“嗯,這麼說我們買下了蜘蛛俠。”總裁一聽,立馬衝出了辦公室:“我的天哪,趕緊給我阻止佳能!他們在做蜘蛛俠的電影!”(Holy sh*t! We gotta stop this. Cannon has the Spider-Man movie!)漫威的編劇跟新世界的人多次接觸以後,留下了這樣的評價:“他們根本不懂漫畫,而且毫無品位。”(They were so out of touch, and so lacking in taste.)1987 年,傑克·科比 70 歲生日的時候,接受了紐約廣播電臺的採訪。主持人問:傑克啊,外界盛傳你跟斯坦·李開討論會的時候,經常能讓辦公室活躍起來,是真的嗎?科比:真實情況往往都是我摔門離開,然後收拾東西回家。主持人不尷不尬地接了幾句,然後開始場外連線電話嘉賓:斯坦·李。

斯坦·李:我想祝傑克生日快樂!

傑克·科比:謝謝你來電,我祝你身體健康,長命百歲。

兩個人又聊了 10 分鐘,直到斯坦·李提了一句:這些劇本里的對話,每一個字都是我寫的。

傑克·科比:真正在格子上寫字的人是我。

斯坦·李:這些字最後又沒印出來。傑克啊,你老是自己騙自己,老實回答我的問題嘛。

傑克·科比:是你們不讓我寫。(I wasn’t allowed to write。)

斯坦·李:故事完成之後你有讀過嗎?我覺得你根本沒讀過一篇我寫的故事,你一直在忙活下一期內容……

傑克·科比:不管你們寫了什麼,我關心的只有人物的動作。

斯坦·李:我知道,傑克,你覺得對話誰都能寫,最重要的是繪畫。當然啦,你有可能是對的,只不過我不認同。

傑克·科比:你應該找個機會,親自完成一部完整的作品,你就知道了。

連線結束的時候,斯坦·李搶先說了一堆客套話,祝福科比和他的家人,祝他十年以後,給他過八十大壽。

斯坦·李:但願我到時候還有機會給你打電話,親口祝福你。傑克,我愛你喲!(Jack, I love ya。)

傑克·科比:嗯……嗯……好吧,非常謝謝你,斯坦。

連線結束,現場一片寂靜,科比轉向主持人:

“這個……你也看到了,情況都跟從前一模一樣(what it was really like back then)。”

新世界電影公司沒能實現斯坦·李的願景,在股市崩盤的環境中負債累累。短短兩年後,1989 年初,漫威再次易主。新世界以 8250 萬美元的價格,把它賣給了露華濃(Revlon)的董事長佩雷爾曼(Ronald O。 Perelman),一個曾經出價 40 億美元買下吉列剃鬚刀的男人。

他給斯坦·李開出了 3 倍的工資,其他編劇、畫師也得到了更豐厚的報酬。但佩雷爾曼根本就不看漫畫。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到 80 年代末,當你走進一家漫畫商店的時候,你會發現,這裡只剩下漫威和 DC 的暢銷品,其他漫畫公司已無立足之地。兩巨頭的格局業已形成。

09、90年代:漫威的覆滅

1993 年,斯坦·李和傑克·科比在聖地亞哥漫展上偶遇,此前數年,他們經常在媒體上互相質疑、攻擊、詰問。傑克·科比還多次因為(自己拿不回來)角色版權的問題,跟漫威爭得不可開交。斯坦·李回憶道:“那次相遇,他叫我過去,然後……他又說了一遍,我覺得他有點言不由衷,你懂的……他跟我說,斯坦,你沒做什麼虧心事……這應該是他說的最痛快的一句話了……我聽了以後很高興,也很意外。”“後來漫展的人潮湧了過來,把我們衝散了,我們倆就各自離開了。”那是斯坦·李和傑克·科比的最後一次見面。50 年前,一個師父,一個徒弟;50 年來,他們攜手創作出鋼鐵俠、浩克、托爾、神奇四俠、X 戰警等眾多輝煌的漫畫角色;50 年後,徒弟功成名就,師父黯然隱退。他們偶遇的第二年,1994 年 2 月 6 號,傑克·科比永遠地停止了心跳,享年 76 歲。科比葬禮的那天清晨,斯坦 · 李驅車北上,在教堂外下了車。他沒有驚動任何人,靜靜地找了個後排的座位,坐了下來。他只坐了一小會兒,就悄無聲息地從側門離開了。如果拋開老一輩人的恩恩怨怨,其實 90 年代剛開始的時候,漫威發展的勢頭還是很好的。1990 年,漫威漫畫的銷售額超過 7000 萬美元,還有 1100 萬美元的許可權收入,年利潤 540 萬美元。但佩雷爾曼可不是什麼大善人,他真正謀劃的,是漫威的上市。1991 年 7 月,詹姆斯 · 卡梅隆的《終結者2:審判日》開機,卡梅隆同時公佈了拍攝《蜘蛛俠》電影計劃——這背後正是佩雷爾曼運作的結果。一週以後, 7 月 16 號,漫威掛牌上市,一個打扮成蜘蛛俠的人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裡活蹦亂跳,漫威首日股價從 16.5 美元漲到了 18 美元,成交量 230 萬股。大部分資金並沒有迴流入漫威,而是進了佩雷爾曼名下的多家公司,他本人獨得了 1000 萬美元的分紅。到 1993 年,股價被推高至 35 美金,佩雷爾曼持股的賬面價值達到 27 億美金;而到那年年底之前,漫威股價卻急轉直下,暴跌超過 60% 。佩雷爾曼操縱漫威,進行了一系列的收購活動,導致到了 1995 年,漫威坐擁 8.29 億美金的營收,卻虧損 4800 萬美金,債務規模達到 6 億美金。1996 年 12 月 27 號,斯坦 · 李 74 歲生日的前一天,佩雷爾曼宣佈漫威破產,即將進行重組。與此同時,漫威進行了史上最大規模的裁員,第一批裁掉了 4275 人,在僅剩的 345 人裡,第二批又裁掉了 1/3 ,只剩下 200 多人。最低谷的時期,編輯數量銳減到只剩 6 人,大量漫畫停刊,公司幾近癱瘓。1996 年第四季度,漫威公佈的虧損金額,超過 4 億美金。可以說,不懂資本的漫威,讓資本家給玩兒了。整個公開上市的操作,佩雷爾曼不僅沒有虧損,反而最終落袋 8200 萬美金。破產之後的漫威,最後被一家玩具公司 Toy Biz 吞併。總算還有一點好事發生。1998 年 3 月,漫威奇蹟般地把《蜘蛛俠》的電影版權救了回來,然後以 1000 萬美金的價格重新授權給索尼公司。斯坦 · 李個人也得到了新東家的漲薪——每年 81 萬美金薪水,外加給他妻子 50 萬美金的“退休金”,再加上漫威所有影視作品收益 10% 的分成。有一件鮮為人知的事,90 年代,超級巨星邁克爾 · 傑克遜(Michael Jackson)曾想要收購漫威,還去參觀過漫威的辦公室,他問斯坦 · 李:“要是我買下了漫威,你會幫我經營好它的,對不對?”斯坦 · 李一口答應下來。只是邁克爾 · 傑克遜由於各種原因,最終並沒有收購成功。10、2000-2019:斯坦 · 李的最後一次

“我更希望我這輩子,能當個演員,而不是編劇。”有一次,斯坦 · 李這樣對一個法國導演說。2000 年 7 月,第一部《 X 戰警》上映,他演了一個賣熱狗的小販,有一個短暫的鏡頭。2002 年,《蜘蛛俠》上映的時候,導演早已不是卡梅隆,但斯坦 · 李也得到了一個路邊賣太陽鏡的小販角色,他還有一段臺詞:“嘿,你瞧瞧這個?《 X 戰警》裡的人(鐳射眼)戴的就是這款呢!”(Hey, how about these? They wore ’em in the X-Men!)2002 年,《蜘蛛俠》電影上映首日,票房突破 3900 萬美元,在當年創下了世界紀錄。只不過,有他出場的兩個鏡頭都被剪掉了。從 2004 年開始,收購漫威的 Toy Biz 開始主導漫威自己的電影製作計劃,他們藉助一種特殊的交易結構(迴圈信貸額度),由美林證券公司(Merrill Lynch)出資 5.25 億美金,為漫威 10 個角色製作自己的電影。每一部電影的預算,在 4500 萬美元到 1.65 億美元之間,而漫威會用自己的電影版權(movie rights)作為抵押,這似乎是一筆風險極大的生意。Toy Biz 的老大可不這麼想。過去 7 年中,從《 X 戰警》到《蜘蛛俠》,從《神奇四俠》到《刀鋒戰士》,漫威出售版權,由別家電影公司製作的大電影,總計票房收入超過了 36 億美元。光是《 蜘蛛俠 1 》和《 蜘蛛俠 2 》,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就吸金 16 億美金,而漫威只分到了 7500 萬——連一個零頭都不到。所以漫威制定了一個龐大的計劃,讓復仇者聯盟的主角們各自出徵,最後把他們組合在一起,製作一部怪獸級別(monster-sized)的聯合電影。Toy Biz 的老大手下有一位得力的副手,名叫凱文 · 費奇(Kevin Feige)。2000 年的時候,凱文是電影《 X 戰警》的副製片人。有人說,他對漫威作品的瞭解,相當於一部百科全書的知識量。2007 年,凱文成為漫威影業(Marvel Studios)的總裁。2008 年,漫威孤注一擲,終於推出龐大的電影計劃——漫威電影宇宙(Marvel Cinematic Universe,簡稱 MCU )的第一部作品《鋼鐵俠》,首周就拿下接近 1 億美金的票房,最終全球票房 5.85 億美金。2009 年 8 月 31 日,迪士尼以 40 億美金的價格收購了漫威娛樂公司。2012 年 5 月,《復仇者聯盟 1 》上映,打破了人類電影史上首映票房的最高紀錄,最終收穫的全球票房超過 15 億美金。

漫威的黑歷史

時至今日,漫威電影宇宙的全部 21 部作品,在全球的累計票房,達到 186 億美金(約合 1250 億人民幣)。在美國的影片網站上,點選量最高的關於斯坦 · 李的影片,就是他在漫威影視作品中的客串集錦。很多忠實的漫威粉絲,都會期待著老爺子的突然“冒泡”,這成為了他們一項重要的觀影樂趣。無論走到哪裡,老爺子都能給人們帶去歡樂。2008 年 11 月 17 號,時任美國總統小布什在白宮頒發“美國國家藝術獎章”(the National Medal of Arts)。前一個登臺領獎者,是經典電影《亂世佳人》中的女演員奧利維婭 · 德哈維蘭(Olivia de Havilland)。總統把獎章戴在演員的脖子上以後,彎腰並親吻了她的臉頰。接下來,輪到斯坦 · 李走上前去,伸出了他的手,總統雙手迎上。斯坦 · 李微笑地看著總統,突然冒出來一句:“你不會也要親我一口吧?”(You’re not gonna kiss me, ar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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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全球媒體都報道了他們倆一起大笑的場景。2012年,斯坦 · 李做了手術,安裝了心臟起搏器。然而他依然堅持出鏡,他享受自己在漫威宇宙中,一個個平凡而又重要的角色。2018 年 11 月 12 號,斯坦 · 李在美國加州的西奈醫療中心(Cedars-Sinai Medical Center)去世,享年 95 歲。163 天后, 2019 年 4 月 24 號,《復仇者聯盟 4 》在中國大陸全球首映,這將是斯坦 · 李最後一次出現在漫威宇宙的大銀幕上。人們期待著:漫威的下一個十年,會不會像過去十年一樣輝煌?關於這個問題,早在54 年前,斯坦 · 李就“給出了答案”。這句話,寫在 1965 年一本漫畫的封底上,那是一位老人,跨越半個世紀的召喚:“真信徒,不回頭!”Face Front, True Believers!今天的漫威,已不是一個故事,更不是一個品牌,它是當代人類世界中,最波瀾壯闊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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