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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最近,日本社交平臺上各種諸如“XX日開始東京好像要封城了哦”之類的傳言不斷。

或許對封城感到疑惑與不安,日本網友們對於日本政府的質問層出不窮。

“到底什麼時候會確定是否要封城啊?”“到底會進行多大程度的限制?”“一直在說‘還沒到宣佈進入緊急事態的地步’,但是實際情況到底如何?!”

針對這些問題,NHK記者安藤和馬採訪了相關負責人(厚生勞動省和內閣官方人員),整理出了以下專題報道。

01

謠言四起

3月23日,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在記者會上提到可能會進行封城,“封城(ロックダウン)”被刷上日推熱門。

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但其實,這個詞早在3月19日就出現在了日本政府專家會議上。

當時,會上引用海外事例,定義所謂封城是指,“在幾周之內,強行封鎖城市,禁止居民外出以及關閉非生活必須的店鋪。”此外還提到,當出現爆發性感染的情況時,政府除了封城之外別無他選。確實很多日本以外國家的主要城市都已經採取了封城舉措。

3月30日,日網上各種小道訊息開始瘋傳。

“聽說4月1日還是4月3日就要封鎖東京都了。這是我從政府內部人員處獲取的確切情報。馬上就不能出入東京了!”“很有可能4月2日晚上開始實行!”“東京都內太危險了。人口密度太大,如果停止各項交通等流通的話,物資食材眨眼就會被搶購告罄。”

網友們說的封城時間不一,情報來源真假參半,作為記者,自己也有不斷奔走以獲得確切訊息,但是可靠的資訊太少了。

不過,日本政府第一時間進行闢謠: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稱以上都是“謠言”“假訊息”。

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02

直擊相關負責人!

東京“封城”是否可行?

● 日本會不會封城?得先看日本“能不能”封城

在日本,即便要封鎖城市,也要有相關依據,遵循法律規定才可以,而在3月14日,日本新頒佈了《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措施法》。

Q)封城在法律上是否有所定義呢?

A)《特別措施法》中並沒有“封城”一詞。這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沒有明確定義。“封城”是以政府釋出緊急事態宣言為前提實施的。

●是否會強行禁止外出?有什麼懲罰規定?

Q)一旦釋出緊急事態宣言,是不是就可以強行限制民眾外出?

A)根據《特別措施法》來看,是不能強行限制外出的。法案第45條寫的是“可以請求民眾自我約束外出”。強調的是“請求”。

※【第45條】除維持生活必須出行的情況外,都道府縣知事可以請求當地居民居家不外出,以防感染。

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Q)法國、義大利以及英國等國家透過法律明令禁止民眾外出,並對違反規定人員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日本是否會採取類似舉措呢?

A)日本民眾即便無視禁止外出請求,也不會受到處罰。

Q)3月28、29日,由於東京都發出自我約束外出的請求,加之反季節大雪的影響,外出人員大幅減少。這個自我約束外出和宣佈緊急事態之後的自我約束外出有什麼不同?

A)兩者都是請求,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上週末只有東京都採取了這項措施,其實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釋出緊急事態宣言後,那麼這個請求就是以法律為根據的,在一定程度上會提高民眾的遵從意識,他們會覺得“既然法律有這項規定,那麼久必須要遵守”。

也就是說,如果政府釋出緊急宣言的話,那麼這項請求會更加具有威信力。

●自行減少舉辦活動的強制力如何?

Q)那麼是否會強行取消各項活動呢?

※3月22日,埼玉縣知事已經發布自行減少活動的請求,但是格鬥盛會“K—1”還是如期在埼玉縣體育館舉行。

A)活動主要對應的是第45條第2項。首先知事會“請求”舉辦方取消活動,如果舉辦方對此不予理會的話,則會“下達指示”要求取消。

雖然指示的情況下不遵守也不會有相關懲罰,但是因為有法律公信力,因此可以認為指示是具有強制力的。

進一步實施“指示”的話,相關活動承辦方的名字都會在知事官網上公示出來。

※【第45條第2項】都道府縣知事可要求限制或者取消學校、福利機構、大型聚會場所等多人聚集場所的活動,或者要求相關場所負責人取消舉辦活動。

※【第45條第3項】沒有正當理由拒絕上述請求的情況下,都道府縣知事可以下達指示。

※【第45條第4項】都道府縣知事在發出請求或者下達指示後,需即刻在官方渠道釋出相關指令。

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學校情況如何?Q)學校的停課情況呢?A)這一點也是依照第45條第2項執行。知事可以請求或者指示停課。縣粒高校由縣直接管轄,因此知事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決定是否停課。而私立學校或者市町村立的學校,則需要請求相關負責人採取停課措施,未響應的情況下下達指示。當然,不遵循也不會進行處罰。●店鋪或者企業?Q)那會不會出現要求店鋪關門的情況呢?A)這就是第45條第2項提到“多人聚集的場所”,知事可以請求限制或者要求其停止營業。所謂多人聚集使用的場所主要如下:劇院、影院、遊樂場、展廳、百貨店、超市、酒店、旅館、體育館、保齡球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酒館、夜店、舞廳、理髮店、當鋪、練車場、私塾等。但是,超市裡販賣食品、醫藥物品、衛生用品以及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櫃檯不受影響,可以營業。Q)會強制要求民營企業停工嗎?A)沒有任何法律直接規定可以強行停止民營經濟活動。就算引用法律法規,也只有上述第45條提到的請求自我約束外出。不少企業會因為員工無法出勤而暫時停工。不過我認為,企業可以讓員工居家辦公。●補償問題Q)企業停工或者活動取消的話,是否會有補償?A)特別措施法裡面沒有明確規定。因為這畢竟不是政府強制要求的,是大家基於政府請求主動實行的。(當然,前線醫務人員因此犧牲的話,會給予家屬一定的補償。)NHK記者安藤和馬附註:不少中小型企業表示“如果沒有補償的話,根本沒法下決心休業。這涉及到企業存活”,要求政府基於補償的呼聲越來越大。對此,日本政府表示“難以用稅金來填補這項損失”,目前還在商討中。目前,日本政府正在研討追加一項經濟對策,即設立全新的補助金制度來援助那些銷量大幅減少、瀕臨破產的中小企業。預計近期會成型,外界對此項措施將會發揮多大作用予以一定關注。

●交通工具Q)是否會停止進出東京的鐵路或者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執行?A)法律上沒有規定封鎖都市需要停止公共交通工具執行。第20條和24條提到,首相或者都道府縣知事可以調整鐵路公司等“指定公共交通機構”。這裡並不是指停止執行,而是說感染擴散時公共機構的職員仍需堅守崗位,因此需最低限度保障交通工具執行。暫時沒有停止鐵路等交通工具執行的打算。Q)是否會封鎖道路呢?A)沒有此項規定。一般來說,知事們只會對自己管理的縣道限流,他們沒有許可權下令封鎖。不過,感染症法第33條提到,“感染場所未能進行充分消毒時,要將該地封鎖72小時以防止人員聚集,並隔絕一切通往該處的交通方式”。但這是為了消毒而設立的,不能延伸適用於人的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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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藥物和食品Q)政府是不是會徵購口罩然後分配呢?A)會的。第55條規定,知事可以要求(廠商)供售口罩等必需物資,必要情況下可以強制徵用。另外,與特別措施法不同,政府已經基於《國民生活安定緊急措施法》購買了大量口罩,分配給北海道以及醫療機構等。Q)關於物資是否有其他規定?A)知事可以下達醫藥物品和食品等的保管命令(第55條第3項)。違抗命令,隱瞞或者廢棄物資的,將被拘留6個月或者處以3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妨礙檢察人員進保管場所檢查的,將被處以3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只有這兩項有相關懲罰。●徵用土地、建築Q)除此之外,政府在釋出緊急事態宣言後還可以強制要求什麼呢?A)都道府縣知事可以在為取得所有者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徵用土地或建築作為醫療設施(第49條第2項)。●緊急事態宣言何時何地釋出?Q)緊急事態宣言會在哪個都道府縣釋出?A)首相會指定釋出的時間、時長和地區。有可能同時釋出多個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東京真的要封城了嗎?

NHK記者安藤和馬附註:雖然該負責人並沒有提到具體的都道府縣,但是之前多個採訪物件都提到東京都被列為封城物件。此外,埼玉縣、神奈川縣、千葉縣等東京都周圍的城市也恐被列入封城名單中。是否封城主要還是依照感染者遷移路徑、無法追蹤到的感染者擴散的程度等來判斷。政府釋出的請求自我約束外出的期限是21天。21天包括自我隔離觀察時間14天加上發病上報的7天預估時間。對話至此可以看到,哪怕政府釋出緊急事態宣言,知事們也只能“請求”民眾自我約束減少外出,沒有任何強制力,與此前採取的措施沒有任何區別。此外,僅依據特別措施法的話,沒有辦法停止交通工具執行,亦不能限制企業活動。停課或者停止活動靠“自我約束”,公共設施的使用限制也基本靠“請求”或者“指示”,外出不會受到懲罰。也就是說,單純依靠日本現有的法律(特別措施法),根本無法做到海外如今實行的那種“封城”。要想徹底實施“封城”舉措,估計還得另外整理一套像外國那樣的法律出來才行。但是考慮到日本人的國民性,有人認為即便不依靠法律強制性大部分人還是會聽從請求,自我約束的。如果國家釋出經濟事態宣言的話,大家會處於心理作用減少外出,多數企業應該會開始實行居家辦公制度,臨時停業的店鋪估計也會有所增加。3月31日,官方長官菅義偉、經濟再生擔當大臣西村康稔均表示“日本目前將感染狀況控制在爆發的臨界點”,暫時不需要釋出緊急事態宣言,也不需要“封城”。但是,如果這種危險狀態一直無法改變的話,還是希望日本政府可以根據接下來的情況慎重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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