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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筆記14(記憶與記憶表象)

第一節 記憶概述

一、記憶的概述

1。 定義:

一般認為、記憶是經歷過的事物在人腦中的反映,即人腦對過去經驗的反映。

2。 我們所經歷過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是記憶的內容。

3。 記憶包括識記、保持和再認或回憶三個基本環節。

4。 資訊理論的觀點:

記憶是對輸入人腦中的資訊進行編碼、儲存和提取的過程。

識記是獲得知識經驗的過程,相當於資訊的編碼。

保持是鞏固已獲得的知識經驗的過程,相當於資訊的儲存和進行編碼。

再認和回憶是兩種不同情況下對過去經驗的恢復過程,相當於資訊的提取。

識記和保持是再認或回憶的前提和保證,而再認或回憶是識記和保持的結果和證明。

5。 記憶同感知一樣也是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但記憶是比感知更復雜的心理現象。感知是對當前直接作用於感官的物件的反映過程,它是對事物的感性認識。

記憶反映的是過去的經驗,它兼有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的特點。

6。 如果一個人沒有記憶,那他將會停留在出生時的矇昧狀態,他就根本無法生活,一切學習、工作、思想的進步等都將成為空談。

7。 記憶是學習的基礎或條件,如果一個學生不能識記老師傳授的知識和自己自學的知識,知識、技能學了就忘,學習也就名存實亡。

二、記憶表象

(一)什麼是記憶表象

1。 定義:

記憶表象,也稱表象,是保持在記憶中的客觀事物的形象,即當感知過的事物不在面前時在腦中再現出來的該事物的形象。

2。 表象的實質

(1)表象的基礎

表象的基礎是從前感知過的事物。

只有當從前的事物在大腦皮層留下痕跡,現在恢復了,出現了先前曾經感知的形象,才會有表象。

(2)表象和感知覺的區別

表象間接反映客觀事物,感覺和知覺對客觀事物的反映則是直接的。

3。 表象是記憶內容的重要表現形式,在記憶中佔有重要地位。

(二)記憶表象的特徵

1。 直觀性

表象是過去感知覺留下的形象,所以它和感知覺一樣,具有直觀性,或者具有形象性。

由於表象所反映的事物不是在面前的而是儲存在記憶中的,所以它反映的是事物的大體輪廓和一些主要特徵。

與感知覺的區別:

知覺是鮮明的,表象是暗淡的;

知覺完整反映一切特徵,表象只反映片段。

知覺確切不移,表象則變化無常。

即表象具有暗淡性、片段性和動搖性。

2。 概括性

表象是知覺概括的結果。

表象中的形象是由一個或幾個同類事物主要外部特徵的綜合,反映著同一事物或同一類事物的一般特點,因而具有概括性。即表象是經多次感知積累而成的產物。

表象的概括與思維的概括區別:

表象是對一類事物的形象概括,而思維的概括則是對事物的本質、規律的概括,一般是抽象的概括。

3。 表象是介乎知覺和思維之間的中間環節,是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渡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