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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掉老房子再去購置新房屬不屬於是第二套房?

在這個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很多人對房屋的要求越來越高,以前買的房子已滿足不了現在自己的需求,想著把老房子賣掉之後重新購置一套更滿意更合適自己的房子,有人會問,賣掉老房子後再買的新房算不算是第二套房呢?這個問題在2010年以前是不算二套房的,但在2010年7月15日新房產政策出來以後就開始算了,二套房以“認房認貸”的原則嚴格按標準落實。“認房認貸”是怎麼認定的呢?

賣掉老房子再去購置新房屬不屬於是第二套房?

一、對於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果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系統當中,包括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系統當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貸款購買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借款人已經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請貸款來買住房,也認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賣掉老房子再去購置新房屬不屬於是第二套房?

二、銀行透過查詢徵信記錄、居訪等訪問形式的調查,確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經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貸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來執行。2015年3月30日,房貸新政出臺。最新二套房的認定方法是認貸不認房。即如果買過一套房但貸款已還清,再買房貸款利率根據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常見的幾種情況:

賣掉老房子再去購置新房屬不屬於是第二套房?

1。貸款買過一套房,但商貸已還完;2。貸款買過一套房,後來賣掉,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在銀行徵信系統裡能查到貸款記錄;3。首套房全款付清無貸款,申請貸款購買新房;4。首套房全款付清無貸款,賣掉後房屋登記系統查詢不到房產;5。個人名下曾有2套商貸購房,均已還清貸款並出售;6。個人名下1套房商貸已還清,另1套是公積金貸款已出售;7。夫妻2人,一方婚前有房無貸,另一方婚前有貸無房,婚後貸款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