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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商會,形同虛設

在“政府轉變職能,大力發展社會組織”的大背景下,中國的商會組織近年來獲得蓬勃發展,據統計,僅深圳各種商會組織就有400多個。

“這些商會組織,有的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經驗。

但大部分成立時間還很短,包括一些有些歷史的商會在發展過程中,也因理念不清、機制不成熟,形同虛設。”一位資深的商會發展觀察人士認為,一些商會組織如果不能樹立自己的商會精神,尋找到自己的特色發展之路,也可能走上“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道路。

01

走職業化路徑

不久前,一場名為“商會活動家崗位職業化”的百家主流商會秘書長分享會,在深圳舉辦。會議的規模之大、討論之激烈,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

會後不少商會秘書長希望以後經常組織類似的活動,可以“人數少一些,交流深入一些”。商會能夠健康發展,有賴於“活動家”式的“二號首長”,有賴於職業化的專職隊伍。

“未來一定是現代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多元社會,所以商幫將為現代NGO的民間商會取代。暢銷書作家徐志頻撰寫的《當商幫已成浮雲》,既是回溯過往的商幫文化,也為當代商業文明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著名商會活動家伍繼延這樣認為。

有些商會,形同虛設

作為一位商會建設的實踐者和理論研究者,伍繼延認為:當代的民間商會是在市場經濟和全球化背景下成立的,雖然我們並不能從國家法律法規和前人實踐中找到什麼是“商會”的標準答案,但多年的實踐證明了幾個基本事實:第一,商會不是家族或者家庭,不能搞任人唯親或者專制獨裁的“家長制”。對此,深圳廣東高科技產業商會秘書長王理宗也提出,商會工作人員不能當會長的家丁,只為會長一個人服務。第二,商會不是企業,不能以盈利為目的,更不能誰出錢多誰就說了算。第三,商會不是政府,會長的權力來自會員的擁護而不是上級的任命,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會員服務。

02

商幫缺文化“自毀長城”

“末路商幫,少年商會。商會應該成為和諧社會建設的主體,成為建設新中華商業文化的核心動力。”伍繼延認為,和諧社會建設的主體應該是民間社會組織,眾會員在商會活動中,應該得到很好的民主訓練和學習,商會理應可以成為鍛鍊會員當家做主能力的舞臺。

有些商會,形同虛設

徐志頻也認為,中國的傳統的商業文化,是以權力作為發育生長點的。

商業要大成,必然遵從商業的自由、平等天性,而不能依靠權力的強制力。附著點錯了,後面只會一錯再錯,短暫的、偶然的動力,到最後遺憾總是成為阻力。先行者的經驗證明,市場經濟必然導致平等、自由等觀念的傳播,契約關係必然會取代人緣關係,諸如此類,對傳統的商幫價值觀都是一種顛覆。

披著現代商會外衣的商幫,很難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現代商會;穿西裝的現代商會,將迥異於著長袍的商幫。

有專家剖析,商業與商人,本質上是反權力的。它需要的是權力的反面,即自由和平等;它需要根據公平社會的規則行事。一是透過將權力打碎,分散到財力中去,就是將政府的權力,放到商會、商人中,實現商人自律、商會自治;二是讓財力自由發展成自我約束的規則,再透過這些規則新生出一種全新的權力文化。

03

商會應有擔當

當商幫已成浮雲,現代商會應該出現。當商會承載起社會理想,為實現公共價值而奮鬥,它的價值就有望充分凸顯。在現代的商會建設中,一些負面效果不容忽視。如溫州民間借貸危機,就反映了商會作用的嚴重缺失。

“商人作為市場經濟的組織者,應該有能力承擔起中國社會民間自治的功能。”深圳市社會組織總會秘書長、廣東高科技產業商會秘書長王理宗指出,目前的商會,離政府提出的“民間化設立、規範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和國際化標準”還有一段距離。

王理宗在商會組織已經有過十多年的工作實踐,他根據自己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認為現在很多商協會過於強調橋樑、紐帶的定位,這種思想本身就帶有計劃經濟的侷限性,未能充分發揮主動性、能動性和創造性。為此王理宗提出:“商會要做的是代言人、推動者。一個組織要持續、有活力發展,不在於組織結構或能力,而在於其精神實質。”

有些商會,形同虛設

對於商會的精神實質,王理宗認為至少包括代言性、公共性、互益性和權威性等4個方面。“只有具備了這四個精神,商會就有了保證,才能生生不息地走下去。”王理宗說。

商會發展除了要有商會精神之外,還要有自己的工作機制。拿深圳商會來說,目前,很多深圳商會已走出了僅靠會費收入選“維持會長”的局面。它們當中的很多商會,都建立了多條資金運作渠道,組織起各項展覽活動,設立了各種投資基金,不但達到“以會養會”的效果,還提升行業競爭力,實現抱團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