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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糠之妻不可欺

“你和別的女人在外面胡搞,只要不帶回家,我就不管。但是,想離婚不可能,除非我死了。”老安的老婆滿肚子委屈的、帶著哭腔給老安說。

老安前幾年大約就五十五六歲,他是幹律師最早的那批人。

經過多年的摸爬滾打,終於幹出了名堂,自己也有自己的事務所,手下有十幾人的隊伍。事務所裡各種規章制度健全,事務所的工作每天都井然有序的進行。

老安雖然是主任,但也忙不著他,他只負責所裡的大事,或者他認為重要的事,他才問問。

老安的事務所制度健全,管理有方,在當地有些知名度。可以說是,門縫裡吹喇叭,名聲在外。法律事務應接不暇,每個人都忙的不亦樂乎!

當然,一切都是為了錢忙,只要有錢掙,忙也心裡高興,比沒有事幹強多了。沒事幹的時候,才真愁人呢?

老安的兒子大學畢業後,也跟著老安幹,管理所裡的財物賬目,用自己人,老安心裡放心。

老安五十多歲,可是,長的年輕,面板白皙,留著二八分頭,梳的流光;帶著金絲邊眼鏡,扎著領帶,西裝革履。氣質不凡,說話的時候,老是面帶微笑,給人一種親切感。

老安是在農村長大的,家裡經濟條件連一般也算不上,成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媳婦主要是看上了他這個人。媳婦年輕的時候,也是一表人才。

老安和他媳婦婚後,雖然經濟條件差些,兩個人相親相愛,小日子倒也甜蜜幸福。

老安那時的工作是在鎮上法庭裡做書記員(臨時工),跟著法官辦案,時間久了,對法律這一塊就熟悉了。

後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之間的經濟糾紛就多了起來。老百姓對打官司的事情不是多瞭解,於是就有了打官司花錢請律師的情況。

老安看到了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更加系統的學習法律知識,經過考試等相關流程,也取得了律師資格,從事代理案件的業務。為了工作生活方便,在縣城裡租了房子,把家安在縣城裡。媳婦就照顧孩子,料理家務。

這麼多年過去了,孩子大學畢業了,老安事業蒸蒸日上,名利雙收。可是,老安看自己的媳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不順眼了。媳婦典型的一個老大媽形象。

老安自己事務所裡年輕漂亮的律師小宋,與老安眉來眼去的有些時間了,關係不一般,已經超出了正常的工作關係。

兩個人有機會就一塊去外地出差,更有培養感情、增進感情的機會。兩個人到了有婚姻之實,無婚姻之名的程度。

可是,老安認為,他和小宋,要想比翼雙飛,長相斯守,最好的辦法,就是和自己的媳婦離婚。

老安與自己的媳婦一攤牌,媳婦說什麼就是不離婚。媳婦明確表態,只要不把其她女人帶回家,老安在外面怎麼胡搞她不管。

老安媳婦認為事情到了這一步,也沒有辦法,人都有老的時候,自己人老珠黃,不受待見也很正常。只要不離婚,自己睜隻眼,閉隻眼。就這樣吧!

我看,老安,就是當代的陳世美。現在自己翅膀硬了,想把與自己同甘苦,共患難的媳婦拋棄。天理難容,陰謀是不會得逞的。只要心中有正義感的人都不同意老安離婚。

老安離婚的事,前後持續了兩年也沒有離成。小宋也離開了老安的事務所,另謀出路去了。

老安,已經是當爺爺的人了,要給小輩們做好表率。做一個有擔當,有責任的人。自己的老婆才是真關心你,疼愛你,與你相伴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