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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婚》張國立為何對初戀拒之千里,卻對李天驕愛的死去活來?

有人說,在中國電視劇的發展史上,《金婚》的出現是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的。

深以為然。

它用最樸實的語言,向我們講述了:

一對戀人,是如何從青春熱血,滿懷期待地走進婚姻,而後不得不面臨柴米油鹽的瑣碎,養育子女的心酸。

最後險些因中年背叛而情感破裂,最後依然相扶到老的婚姻故事。

其中,中年背叛那段情節,是最讓我感慨萬千的。

我常在想:

為何三年困難時期沒飯吃時,佟志都能恪守誓言,卻在沒有財務危機的中年,選擇了背叛婚姻呢?

為何風華正茂的青年時期,佟志都能恪守婚姻的諾言,將初戀姚愛倫拒於千里之外。卻在步入中年時,對李天驕愛得死去活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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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因為時機不同,人的心境不同。

人往往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需求,尤其是在感情方面。

姚愛倫是佟志的老鄉兼同學,兩人一塊度過許多浪漫美好的日子。

按理說,這樣的人,應該是男人們心頭的硃砂痣。

而在佟母的心中,對這位舊愛的評價也是頗高:

“那姚愛倫家教好得很,她炒的菜很好吃,你爸爸那麼挑嘴的人,都說她炒的比館子裡還好吃。

你那個文麗嘛,頂多會做個大白菜湯。”

《金婚》張國立為何對初戀拒之千里,卻對李天驕愛的死去活來?

兩相比較,高下立見。既贏得了老人的歡心,又與佟志見過對方最懵懂可愛的模樣。

可以說佔盡了地利和人和,唯獨缺了天時。

沒錯,青春再美好,終究是縹緲無影蹤了,怎能及當下的濃情蜜意來得真切?

兩人重逢後,姚愛倫時常在佟志面前追憶往昔,。配上她哀婉、深情的眼波,很是溫情動人。

這種畫面最容易勾起男人心頭的美好回憶,然而佟志卻沒表現出半點眷戀與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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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面對這樣熱情奔放的追求,他唯恐避之不及。為何?

因為此時佟志的心,正被熾熱的火包圍著,而文麗就是那個火種。

若說剛墜入愛河的倆人,是剛燃起來的星星之火,那初婚的二人就是乾柴烈火。

在這樣濃烈的情感之下,佟志的心被佔得滿滿當當,連姚愛倫的一根頭髮絲兒都容不下。

如果故事在這畫上句號,可能所有人都覺得佟志是情比金堅的痴心男,然而人到中年,哪能總是一帆風順?

在她們結婚的第18個年頭,昔日意氣風發的佟志,變成了失意的中年男。

日子就像一團亂麻:事業是低谷期,家裡也是麻煩不斷,婆媳矛盾和養育子女的辛勞就像一塊巨石,壓得佟志喘不過氣。

為了尋找一種出路,他說服文麗,隻身去了三線,期盼回來時能迎來事業回春。

然而人總是事與願違,不僅事業沒有起色,就連家庭都遭遇了特大危機,這個危機就是——李天驕。

用佟志自己的話來說,李天驕給她的感覺很特別:一想到上班能見到那姑娘,我就願意起床,願意去工作。

她就好比是山裡頭的空氣,清清涼涼的,在這心裡頭暖乎乎的。

怪不得有人說他渣,連出軌都能說得這麼清新脫俗。

彼時的佟志人到中年,既沒有事業上的得意,也沒有家庭的溫暖。

整個人就如同霜打的茄子,心中變得荒蕪,再沒了往日的蔥蘢青翠。

而李天驕對佟志來說,無疑是生活的一道光,為他驅散了黑暗與陰霾。

照亮了他的荒蕪讓他對生活有了期待,對工作有了盼頭,甚至妻兒不在身邊的苦楚也有了釋放口。

這時他其實已經動心了,但在大莊拆穿他時,他本能地辯解道:

“咱們都是不惑之年了,能對人小姑娘有什麼想法,不就是看人朝氣蓬勃,跟著沾點朝氣唄。”

《金婚》張國立為何對初戀拒之千里,卻對李天驕愛的死去活來?

李天驕身上那股年輕人的朝氣,對佟志來說熟悉又陌生,因為他也曾年輕過,擁有過。

如今,這些東西對他來說卻是奢望。

中年時期佟志的心境就像火盆裡的木炭,燒不大,但又還不至熄滅。

這時如果有個小火苗,便可趁勢燃得旺盛些,李天驕就是那根火苗。

所以你看,人出現的時機真的很重要。

在對方感情充沛時,你灌溉多少愛,都盼不來一朵盛開的花。

而當對方心力枯竭時,你只要稍微給點陽光,就能見到枯木逢春。

但時機不同,還只是佟志拒絕姚愛倫,愛上李天驕的原因之一。

2

時機雖重要,卻不是唯一的因素。

李天驕讓佟志卸下心防,走進他內心,甚至讓他甘願拋妻棄子,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姚愛倫和李天驕的處事方式完全不同,而佟志剛好吃李天驕那一套。

佟志是典型的悶騷男。

你看他,從不會像大莊那樣,主動去招貓逗狗,他表面看起來溫文爾雅,坐懷不亂。

但真要動起心來,反而是大莊更容易放下,而佟志是會真正陷進去的人。

這樣的人,就像個叛逆的孩子,你越是對他進行狂風暴雨式的教育,他就越是躲避。

而你如果能像一股春風,徐徐吹來,他反而更容易對你敞開心門。

姚愛倫就是那陣狂風,她毫不迴避自己對佟志的感情。

儘管她也早已嫁做人婦,當了孩子的媽,心裡也還是裝著佟志。

兩人在基地學習期間,姚愛倫經常打著進步的旗號,創造和佟志單獨相處的機會。

一有什麼好吃的,也是立馬就分享給佟志。

面對姚愛倫的百般示好,佟志始終很冷淡。

這卻逼急了姚艾倫,一天下班路上,她甚至攛掇佟志離婚,和她再續前緣。

佟志裝傻,她卻以為是默許,進而將佟志撲倒在地,進行強吻。

結果當然沒有如他所願,佟志被嚇得落荒而逃。

之後每每一提到她,都還覺得心有餘悸。

反觀李天驕,她則溫和得多,從不主動送上門,只是時不時地和佟志聊聊工作與生活。

這樣的女人才最可怕,她將自己的感情,融入日子裡的點點滴滴,悄無聲息地就能抓住一顆男人的心。

佟志就是在不知不覺中,被她偷了心。

其實佟志和李天驕的初次見面並不愉快,佟志當眾給了李天驕難堪。

所以再次遇到時,李天驕對他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

這時佟志的做法,不像對姚愛倫那般愛答不理。

他滿懷誠意地跟李天驕解釋,末了還不忘剖析自己的錯誤,儘管並沒有錯。

就這樣,他用中年男人身上獨有的沉穩、儒雅,叩開了李天驕的心門。

但李天驕從未像姚愛倫那樣,對佟志她從未說過愛,但卻依然讓佟志著迷,她到底都做了什麼呢?

《金婚》張國立為何對初戀拒之千里,卻對李天驕愛的死去活來?

主要是兩件事:

首先,李天驕並未沉迷於情情愛愛,下鄉三年,她紮根底層,鑽研技術。

這種對工作心無旁騖的精神,使得她在一群同齡人中出類拔萃,以至於後來升職升得比佟志都快。

也正是憑著對業務的熟練,她和佟志才經常有話可聊,這也為她們進一步瞭解對方,作了堅實的鋪墊。

但只會工作不會生活的李天驕,對佟志仍然是沒有吸引力的,讓佟志真正對她刮目相看的是一次聚會。

李天驕邀請佟志參加廠裡的晚會,開始百般拒絕的佟志,最終還是難抵熱情,還被李天驕帶頭起鬨,唱起了《智鬥》。

這一唱,不是李天驕的臨時起意,而是她有意設計,要在佟志面前展露自己的才華。

唱之前她說:“佟工的京劇唱得特別好”,唱完後,所有人反而都對她讚不絕口。

佟志更是看著李天驕出了神,眼睛裡全是不可思議的感覺,夾雜著幾分憐愛,幾分柔情。

李天驕不僅年輕有活力,她還還有著精進的業務能力,並且才華橫溢。

面對這樣的女孩兒,哪個男人能像木頭一樣,完全不為所動?

這也是李天驕比姚愛倫高明的地方。

她不主動出擊,也絕不強求對方,而是兢兢業業做好份內的工作。

工作之外,她散發自然的天性,讓男人看到她的另一種魅力。

3

姚愛倫是主動的、熱情的,而李天驕是含蓄的、內收的。

兩個人在同一件事上,處理方法完全不同,顯然,對於悶騷男佟志來說,後者是他更喜歡的。

前者就像盛開的牡丹那麼張揚,後者就如同八月的丹桂,模樣雖不惹眼,但卻香氣怡人。

風一吹,就能佔領你的全部嗅覺,直抵人心。

兩個完全不一樣的女人,也分別告訴了我們完全不一樣的道理。

若不在道德層面上去評價李天驕的對錯,她至少有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在愛的人面前,我們要做的不是把心剖給對方,而是專注於自身的提高。

認真負責地做好每件事,用心熱愛地對待生活。

姚愛倫的愛而不得告訴我們:

人在面對自己喜歡的東西時,越是炙熱地去追求,越有可能被灼傷。

方式不對,即使你付出再多,也不會有迴音。

不強求,不執著,才應該是生活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