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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作坊老闆製售“地溝油” 逃匿四年後自首

提起“地溝油”,大家都會深惡痛絕,但為了追逐高額的利潤,偏偏有人會鋌而走險,涉足“地溝油”的收集和提煉,進行生產和銷售,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

婁星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貴州省安順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經偵大隊移送的案件線索:位於婁底市婁星區老街的一家手工作坊老闆肖某多次從邵陽、新化、婁底向貴州安順當地的韋某提供“地溝油”毛油原材料,用於生產食用油。

手工作坊老闆製售“地溝油” 逃匿四年後自首

經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肖某於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間,在婁底市漣濱街租賃一民房,收集餐廚垃圾、地溝油等熬製毛油,這些毛油原材料大部分都銷往貴州省安順市經濟開發區韋某處,用於生產食用油,產品主要在貴州本地銷售,少部分銷往全國各地。肖某在一年的時間內,與韋某的食品油公司發生了400萬元的銷售額,獲利70多萬元,其行為已構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婁星公安經過初步調查於2013年6月14日進行立案偵查,辦案民警為了找到生產窩點,花了一天的時間,跟著一輛收地溝油的三輪車轉了大半個婁底城區,才在老街汙水處理廠附近發現了肖某的加工作坊,當時肖某已聞風潛逃。2013年7月29日,婁星公安分局對肖某展開追逃緝捕,肖某一直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遲遲沒有歸案。

手工作坊老闆製售“地溝油” 逃匿四年後自首

公安機關開展十九大安保維穩暨 “三打三整治”專項行動以來,婁星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全警出動,加大了對歷年在逃人員的追捕力度,透過上門走訪、電話聯絡、親屬規勸等多種方式敦促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肖某迫於壓力,於9月26日在親屬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經審訊,肖某對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鑑於其認罪態度較好,公安機關對其採取了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違反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故意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銷售明知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