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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兩棵樹,揚中叔侄倆鬧上了法庭

為兩棵樹,揚中叔侄倆鬧上了法庭

日前,在揚中市檢察院和揚中市法院的共同見證下,兩棵十餘米高的大型冠狀楓楊樹被據倒,應聲而倒的還有橫亙在兩棵樹間長達30餘年的叔侄矛盾……

叔侄糾紛,對簿公堂

“大家評評理,這楓楊樹不僅影響了我家的採光、通風和排水,把我家房子都壓壞了,這要是著起火來那可就是人命關天呀!”法庭上王大慶(化名)激奮的說道,而對面被告席上坐著的則是他的侄子一家。

兩家的恩怨可以追溯到1976年,那時王大慶的堂哥王貴(化名)與妻子周芳(化名)在自留地邊界上栽下了四棵楓楊樹。14年後,王大慶在該自留地西側建起了一幢兩層小樓。隨著時間的推移,

建房時原本只有3-4米高的兩棵楓楊樹如今已經高達10餘米

。粗大的樹冠蓋過了王大慶家的屋頂,常年飄落的樹葉讓房屋隱患重重。本來這樣的問題,自家人私下協商也能解決,但兩家自1988年以來,卻因土地、建房等多重矛盾,隔閡越來越深。王貴去世後,2020年7月,

王大慶便以排除妨礙為由將周芳及其四個子女告上了法庭。

立案後,法院多次組織調解,但叔侄兩家各執己見,局勢一直僵持不下。最終,法院從緩和矛盾、利於執行角度考慮,

判決王大慶自行清除兩棵樹,費用自負,清除後的樹木歸被告所有,王大慶再補償給被告300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本以為糾紛可以就此了結,沒想到在清除樹木的過程中,兩家

又因為倒樹引發了新的矛盾

。因為這兩棵楓楊樹的樹冠較大,且前有房屋後有電線,清除難度極大,所以倒樹過程中,又不可避免的損壞到了周芳種植的其他樹木。這下不僅倒樹沒倒成,叔侄兩家甚至大打出手,直至派出所民警介入這場鬧劇才得以平息。

怒火中燒的王大慶隨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由於本案中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都是王大慶,在侄子一家多番阻撓倒樹的情況之下,法院無法透過強制執行程式履行判決內容。此後,該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村鎮兩級組織多次介入調解也均無功而返。

面對如此僵局,王大慶索性以法院未對其執行申請立案為由,向揚中市檢察院申請監督,甚至揚言不幫他處理,便進京上訪。

以和為貴,制發提醒

為兩棵樹,揚中叔侄倆鬧上了法庭

“檢察官,法院判決書上寫的明明白白允許我倒樹,事到臨頭了他們卻又出爾反爾。”收到王大慶的監督申請後,揚中市檢察院經過全面調查核實,發現本案確實存在一定特殊性。

按照法律規定,法院對於當事人的執行申請必須在7日內予以答覆,在法院未予答覆的情況下,檢察機關可以依法啟動監督,要求法院依法處理當事人提出的執行申請。但承辦檢察官張澄華考慮到若此時機械地向法院制發檢察建議,不僅於事無補,還會進一步將兩家的矛盾升級。

本著化干戈為玉帛,促進鄰里和睦相處的目的,

承辦檢察官張澄華立即轉換了辦案思路,選擇了向法院制發《工作提醒函》,希望與法院一起攜手共同化解此次信訪危機,

以最少的司法資源取得最佳的辦案效果,實現雙贏共贏多贏。

檢法攜手,化解積怨

為兩棵樹,揚中叔侄倆鬧上了法庭

收到《工作提醒函》後,法院十分重視,由執行局局長親自掛帥,同時指派法院調解工作室、全國模範法官朱滬生和檢察院一起共同商議化解矛盾的最佳方法。經過商議,檢、法兩家選擇了“背靠背”雙向單獨調解的方式。

“這兩棵樹已經嚴重影響了王大慶的居住安全,一旦出現意外情況你們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且你叔叔已經做出讓步願意自行清除樹木,大家都是血緣至親,各退一步海闊天空。”法官、檢察官找到了王貴大兒子王磊(化名),透過釋法說理,希望其勸說其他家屬以和為貴,緩和對抗的情緒。

另一頭,檢、法兩家積極聯合社區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對王大慶進行勸解,與之商議多種解決方案以供雙方和解。經過前後十餘次“苦口婆心”的勸解,雙方最終冰釋前嫌,並達成

調解協議:“由原告在協議簽訂後十日內自行清除兩棵樹,清除後的樹木歸被告方所有,原告一次性向被告支付補償款2000元,一切因倒樹發生的損害由原告自行承擔。”

同時,為確保清除樹木過程順利,最大程度節約成本,檢、法兩家透過比價,篩選出一家價效比較高的園林公司進行倒樹。最終,在檢、法兩家的共同見證下,這兩棵長在叔侄兩家之間長達30餘年、標誌著兩代人“恩怨情仇”的楓楊樹被成功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