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10月16日,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網站釋出了五則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詳細內容如下:

01、關於潘廟李行政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菏澤市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徵收皇鎮街道辦事處潘廟李行政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潘廟李行政村土地位於潘廟李行政村耕地以南,潘廟李行政村農村道路以西,潘廟李行政村耕地、潘廟李行政村林地以北,潘廟李行政村耕地、規劃定胡路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52。9005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48。5940畝、林地2。9880畝、農村道路1。3185畝)。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菏澤市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為7。1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75。5936萬元。

(二)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經與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及承包戶協商,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按照包乾方式補償,包乾補償價格為5000元每畝予以補償,共計補償總額26。4503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潘廟李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75。5936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潘廟李村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79。3508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皇鎮街道辦事處、潘廟李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絡人:陳立宏 ;聯絡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8日

02、關於大劉莊行政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徵收吳店鎮大劉莊行政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大劉莊行政村土地位於鐵莊行政村耕地、大劉莊行政村林地、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南,大劉莊行政村林地、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西,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北,大劉莊行政村耕地、鐵莊行政村耕地地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123。7170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100。0440畝、林地21。8310畝、農村道路1。8420畝)。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Ⅲ級區片,徵地補償按照費標準為6。5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804。1605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共計補償227。4483萬元,青苗共計補償16。3709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大劉莊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804。1605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大劉莊村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185。5755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吳店鎮人民政府、大劉莊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絡人:陳立宏 ;聯絡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2日

03、關於皇鎮社群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菏澤市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徵收皇鎮街道辦事處皇鎮社群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皇鎮社群土地位於皇鎮社群耕地、皇鎮社群林地以南,皇鎮社群建設用地以西,皇鎮社群建設用地、皇鎮社群農村道路、皇鎮社群耕地以北,皇鎮社群耕地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46。7130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24。6915畝、林地20。9055畝、農村道路1。1160畝)。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菏澤市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Ⅱ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為7。1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331。6623萬元。

(二)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經與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及承包戶協商,地上附著物及青苗按照包乾方式補償,包乾補償價格為5000元每畝予以補償,共計補償總額23。3565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皇鎮社群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331。6623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皇鎮社群居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70。0695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皇鎮街道辦事處、皇鎮社群居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絡人:陳立宏 ;聯絡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8日

04、關於東方社群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徵收吳店鎮東方社群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東方社群土地位於東方社群耕地以南,東方社群耕地以西,東方社群耕地以北,東方社群耕地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96。9420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90。4995畝、林地2。4480畝、農村道路3。9945畝)。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Ⅲ級區片,徵地補償按照費標準為6。5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630。1230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共計補償113。5729萬元,青苗共計補償20。0868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東方社群居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630。1230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東方社群居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145。4130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吳店鎮人民政府、東方社群居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絡人:陳立宏 ;聯絡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2日

05、關於鐵莊行政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最新!山東菏澤牡丹區這6個地塊擬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佈

根據菏澤市人民政府決定,為牡丹區公共利益用地的需要,擬徵收吳店鎮鐵莊行政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牡丹區財政局、牡丹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定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牡丹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鐵莊行政村土地面積共計68。0775畝。

其中

地塊一位於鐵莊行政村耕地以南,鐵莊行政村耕地以西,鐵莊行政村耕地以北,鐵莊行政村耕地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54。6645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51。4770畝、農村道路3。1875畝)。

地塊二位於鐵莊行政村耕地、大劉莊行政村林地、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南,大劉莊行政村林地、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西,大劉莊行政村耕地以北,大劉莊行政村耕地、鐵莊行政村耕地地以東。

徵收土地總面積13。4130畝,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13。2840畝、農村道路0。1290畝)。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覆》(魯政字〔2020〕74號)公佈的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Ⅲ級區片,徵地補償按照費標準為6。5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442。5038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參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共計補償129。2148萬元,青苗共計補償10。7103萬元。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鐵莊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442。5038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撥付到鐵莊村委會賬戶,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牡丹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 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102。1163萬元,由牡丹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牡丹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會同吳店鎮人民政府、鐵莊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22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3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絡人:陳立宏 ;聯絡電話:0530-7799835。

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