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規定:需要報上級黨委(黨組)審批的擬提拔任職的幹部,必須呈報黨委(黨組)請示並附
幹部任免審批表
、
幹部考察材料、本人幹部人事檔案和黨委(黨組)會議紀要、討論記錄、民主推薦情況
等材料。
在之前的文章中,黨員小書包為您介紹了幹部考察材料的寫法
(點選進入該文章)
,今天繼續為您詳解如何填寫
《幹部任免審批表》
。
《幹部任免審批表》
填寫注意事項
1。
使用中共中央組織部統一製作的《幹部任免審批表》
,不得使用自制的報表。
2。
內容要真實
。表中的內容必須認真地、實事求是地按要求填寫,是什麼情況就寫什麼情況。
3。
表述要準確
。用準確的語言來表述所填寫的內容,不要使用模稜兩可、含義不清的語句;使用規範的詞句,以免使人費解和產生歧義。
4。
專案要齊全
。表中所列專案都要逐一填寫,不得漏填。沒有的寫“
無
”。
5。
字跡要清楚
。《幹部任免審批表》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文字要規範,字跡要清楚、工整。
6。
《幹部任免審批表》一律列印或鉛印
。
《幹部任免審批表》樣表
《幹部任免審批表》
填寫要求
“姓名”:
填寫戶籍上慣用的名字,少數民族幹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歲)”
:
填寫出生年月和週歲。
“民族”:
填寫民族的全稱(如漢族、回族、維吾爾族等)。
“籍貫”:
填寫祖籍所在地。
“出生地”:
填寫幹部出生的地方。
“籍貫”和“出生地”一律按現在的行政區劃填寫,要填寫省、縣的名稱,直轄市直接填寫市名。
“學歷”:
填寫接受正規教育的最高學歷。高中以上學歷,直接填寫
大專
、
大學
、
研究生
,未畢業的應註明是
結業
還是
肄業
。各種業餘學校,應以國家教育部門或經其認可的部門、單位出具的學歷證明為依據,不能隨意填寫“相當××學歷”。
“入黨時間”和“參加工作時間”
:
如實填寫,個別因某種原因需作更改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方可填寫新確認的時間。
“學位”:
按本人在國內外獲得的學位填寫,要寫明學科學位,多學位的可同時填寫(碩士以上)。
“專業技術職務”:
按主管部門評定的專業技術職務填寫(如講師、工程師、助理研究員以上等)。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填寫何院校何系何專業。
“健康狀況”:
根據本人的具體情況填寫
健康
、
一般
、
較差
,有嚴重疾病、慢性病或身體傷殘的,要如實填寫。
“現任職務”:
填寫擔任的主要職務,兼任的較低職務可省略。本屆黨的委員會委員會委員、紀委委員、人大常委會委員、政協常務委員,應填寫在實際職務之前(如××屆×委委員,××廳(局)長、黨組書記)。現任職務應填寫全稱或比較規範的簡稱。
“擬任職務”和“擬免職務”:
填寫擬任或擬免的上一級黨組織管理職務(向上一級黨組織備案的應填寫擬任、擬免的備案職務)。擬任職務、擬免職務均應填寫全稱或比較規範的簡稱。
“簡歷”:
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寫,起止時間填到年(個別階段也可填寫到月),要前後銜接,不得空斷(如因病、休養、待分配等都要照實填寫)。簡歷要按照幹部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所擔任的職務和工作單位的變動情況分段填寫,平級或相當職務可合併填寫,有較大變化時則需分段填寫。參加過中央或地方黨委黨校學習的,應在本年度的工作簡歷後加以註明。臨時離開工作單位連續半年以上及到基層掛職鍛鍊的,也應在本段簡歷中加以註明。工作單位和職務要寫比較規範的簡稱。
“獎懲情況”:
填寫曾被授予的獎勵和受過的處分,獎懲的內容要具體(如何年度被何單位評授何種獎勵;何年度因何問題經何單位批准受何種處分)。
“年度考核結果”:
寫近兩年的年度考核情況。
“任免理由”:
填寫此次任免的理由(如工作需要、任職年齡到限、任屆期滿等)。
“家庭主要成員”:
填寫幹部本人的直系親屬(即父母、配偶及子女)。
“重要社會關係”:
填寫與幹部本人來往較多、關係密切的親屬、親友等。稱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工作單位及職務要填寫準確。
“呈報單位”:
填寫××委或×××廳(局)黨組(委),並加蓋印章。
“日期”:
填寫呈報請示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