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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面試中說課和試講的區別

說課和試講的區別:

(1)物件不同:說課的象是同行或領導;試講的物件是學生(把考官當學生看)。

(2)要求不同:試講主要解決教什麼,怎麼教的問題;說課則不僅解決教什麼,怎麼教的問題,還要說出“為什麼這樣教”的問題。

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統一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研製的面試測評軟體系統。考生面試試講過程須按照“講課”(即試講)形式進行,“說課”形式不予給分。

試講,又叫片段教學。是相對於一節完整的課堂教學而言。一般說來,擷取某節課的某個區域性的教學內容,讓考生進行教學(虛擬)。注意:試講不是一節課的壓縮。試講的時候切勿將一節45分鐘的課堂壓縮成10分鐘講完。

首先,要有匯入新課、講授新課、鞏固練習、歸納小結、佈置作業這幾個完整的課程結構。

其次,要詳略得當,突出重點。由於試講的時間有限,考生要在有限的時間裡把多數精力放在一個或兩個重點上面,切不可平局用力。

最後,試講時面對的是考官而沒有考生,但是也要表現的像是有學生一樣,要有課堂提問、評價、小組討論、課堂練習等內容。試講過程中,考生要注意調節心態,放鬆心情,面帶微笑進行,試講時聲音要洪亮,語句要連貫,語速要適中,不要有過多的口頭語,肢體語言可以有,但是不要太過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