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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完全合適,有什麼不公平,你把人家的青春,家庭和家人都毀了拖累了,如今賠償工作都是理所應當。一碼歸一碼,安排工作確實不合適,但是你提到因為有嫌疑就可以抓人了?因為有嫌疑就可以理所當然的拘留人了?法律是講證據的,沒有抓到真正的罪犯前,每個人都可以嫌疑。

知道面試為什麼不過嗎?智商和情商是兩回事,中國的政審非常嚴格,就是他孩子想當兵都當不了你知道嗎?還有考學就是考上了要去一些專業政審不過門都沒有,這些確實耽誤孩子,還有輿論壓力,你爸是殺人犯你覺得好聽嗎?能結婚有人嫁已經不錯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你是他孩子那些年怎麼過的你知道嗎?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人做事不能來過分,不要忘了他本人還沒有排除嫌疑,真正的兇手還沒有抓到,給國家提出那麼條件,一個農村人如果在農村沒有發生這樣的事,按他的智商,能力又能怎樣,就拿他本村人和他智商一樣的人拉出出來作比較,就知道他本人能活出什麼樣,不能太飄!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有些事情不發生在自己身上感覺不到別人的痛,也許人家沒有出這麼大的事,孩子的未來可能會更好,所以我們絕對人家提什麼要求都不過分,不要再噴人家了,夠可憐的了,給多錢也買不回來以前的一切!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先說土地,我上大學遷出戶口,村裡撤銷我的地,後來轉回戶口,同時也因父親過世,村裡就說你頂你爸的那個地,所以村裡土地的唯一標準確實是戶口,另外張不是被證明無罪釋放,國家在綜合考慮後給出補償這也是應該的,按道理,補償給你了,相關責任人也處理,事就該瞭解了,張及其團隊高人趁熱提出4點,政府已經退讓答應其二,還想咋??人心不足蛇吞象,搞不好政府來個案件重審,給形成個完整的證據鏈,那時候估計張就傻了。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工作多的是,前提條件是你的兩個兒子想幹什麼?或者說他們倆人的能力有多大呢?有文憑嗎?還是特殊的技能呢?當保安端盤子掃大街都是工作,坐在冬暖夏涼的辦公室裡拿著高額度的年薪幾十甚至上百萬也是工作兩個兒子又能夠乾的了麼?拿著幾十萬年薪起碼給單位要創造出來幾十億的收入才可以吧?他們可以完成任務嗎?張玉環家裡本來就是農民,以前也應該有土地,因為張被冤枉了,原來屬於自己的入地沒有了,現在證明無罪,村裡就應該給於本來屬於自己的土地,2條3條要求無可厚非,第四條要求嘛,要看是什麼樣的工作了,公務員或國有企業還是算了吧,有些無理,但是要求政府為其2個兒子介紹工作或幫其學個手藝,我覺得可以。

張玉環要求政府給他的兩個兒子安排就業!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這個要求需要政策支援!從感情方面考慮安排工作要求合理,但如果想安排公務員、事業編制等這要求是不合理的,政府也不會答應!安排適合兩個兒子能力的崗位的工作,還是可以考慮的!任何事物都然後有錯誤機率,每個人犯錯肯定都要接受懲罰,該賠償的賠償,該道歉的道歉,但是因為犯錯了賠償了還要去照顧被冤枉的後代這就有點說不通了,按這個邏輯殺人犯是不是也要把他兒子關起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