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下旬,王某某與其同村四名鄰居一起相約飲酒,酒後被鄰居送回家,第三日被發現在自家院子死亡。經公安機關現場勘查、走訪調查,排除了他人侵害致死。王某某家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認為王某某的死與一起喝酒的葛某某、聶某某、王某、葛某沒有盡到照看義務有關,要求其他喝酒人員對王某某的身亡進行補償,雙方由此產生矛盾、鄰里產生了隔閡。
為解開鄰里心中的疙瘩、妥善化解鄰里之間的矛盾,鎮羅派出所依託鎮羅鎮“鄉村治理中心”矛盾糾紛化解“七聯動”工作站,聯合鎮綜治辦、司法所啟動“人民調解+仲裁+司法”工作機制,對王某某意外死亡賠償糾紛積極開展化解工作。工作人員充分利用“人頭熟、法律熟、情況明”的優勢,耐心講解轄區類似案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補償金額、訴訟程式等。經過多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調解,最終其他四名當事人補償王某某家屬,王某某因故身亡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共計35000元。至此,一起因飲酒意外死亡引發的矛盾糾紛化解在了基層,工作站用實際行動踐行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新時代楓橋經驗。
沙公提醒
在我國自古就有酒文化
但喝酒要適量、切莫貪杯
冬日喝酒更要照顧好您身邊的親朋好友
不要因過度飲酒、疏於照看
毀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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