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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報丨生態環境部:涉河南、江西共4家非法生產ODS企業被處100萬元罰款

海報新聞記者 姜雪穎 北京報道

10月2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新聞釋出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2020年,生態環境部繼2018、2019年之後,繼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消耗臭氧層物質(ODS)專項執法行動,組織各地對重點行業的2514家涉ODS企業開展排查。同時,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了位於河南省鶴壁市、焦作市、許昌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的4家非法生產ODS企業,涉事企業分別被處以100萬元罰款。

北京專報丨生態環境部:涉河南、江西共4家非法生產ODS企業被處100萬元罰款

劉友賓提到,行動發現其中21家存在應備案未備案、未按規定儲存生產經營活動原始資料等問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已督促企業完成了整改工作。同時,根據舉報線索查處了位於河南省鶴壁市、焦作市、許昌市和江西省九江市的4家非法生產ODS企業,涉及一氯二氟甲烷(HCFC-22)和二氯一氟乙烷(HCFC-141b)兩種受控物質,現場查獲非法生產的ODS共計63。4噸。目前已按照《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用於非法生產的設施、裝置予以拆除,查獲的ODS均已進行無害化處置,涉事企業分別被處以100萬元罰款。

今年,生態環境部繼續組織全國集中開展ODS執法檢查行動,持續保持打擊履約過程中各類非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同國際社會一道密切合作,維護和鞏固履約成果,確保議定書確定的履約目標如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