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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文學作品是學習英語的最好方法

閱讀文學作品是學習英語的最好方法

民國時期英語的學習,多是用文學名著做教材。梁實秋回憶自己在清華學英語時就講,當時清華“使用的教本開始是《鮑爾文讀本》,以後就由淺入深地選讀文學作品,如《阿麗斯異鄉遊記》、《陶姆伯朗就學記》、《柴斯菲德訓子書》、《金銀島》、《歐文雜記》,阿迪生的《洛傑爵士雜記》,霍桑的《七山牆之屋》,《塊肉餘生記》、《朱立阿西撒》、《威尼斯商人》等等。”(梁實秋:“清華八年”)

何兆武學英語,也主要是透過閱讀文學作品。這也是當時學生們的共同做法。他上學記》中說道,很多學英語的同學去外文圖書館借英文小說:“記得有一個同學問我:‘你看了多少本?’我說看了二十本吧,他說:’二十本不夠,得三十本。’,意思是看了三十本小說,英語就可以掌握了。何兆武還講到自己讀《格列佛遊記》的英文字的感受,認為”這本書的文字確實極好,非常之簡潔,非常之清楚,非常之明白,很難得的。”提出:“用這本書做英文範本非常之好,不但學英文,就是學中文也應該是這樣。”(《上學記》,何兆武口述,文靖撰寫,第87頁, 三聯書店2007年)

夏衍去日本留學,學英語竟然也是這樣。他去的是一所工科學校。但這所學校用的英語課本都是英文名著,“預科一年學的是李頓的《龐貝古城末日記》,一年級學斯蒂文森的《攜驢旅行記》,二年級學德昆西的《一個英國鴉片服用者的自白》,這些都是英國文學史的作品。”(夏衍:“我與外國文學”,張繼華主編:《文化界名人自述》第63、64頁,群眾出版社,1993年)

閱讀文學作品,是學習英語的最好的方法。其中的道理在哪兒呢?對此,王佐良這樣講:

“語言要適合社會場合。一群科學工作者討論專業問題時所說的話不同於他們回家後對愛人說的,成人與成人之間所用的詞也不同於成人對兒童用的,閒談的句子結構不同於作正式報告,寫起文章來總比講話要句子修整,段落分明,而同樣是寫文章,法律文書、外交條約、會議決議案、商業合同等等有迥然不同與日記、私人信件——如此等等,研究結果,出現了三個多少有點用處的概念:一曰‘語域’(register),即某一社會集團(例如從事同一職業的人)在特定社會場合(例如討論本行業的技術問題)下所用的詞彙、句子結構等等,二曰’語類’(varieties,如varieties of English),即科學、商業、體育、宗教之類的文體;三曰‘共同語’(commoncore),即各語類各文體都必須要用,而且在任何一類一體中都用得最多最廣的基本詞彙、基本句型種種。這最後一點很重要,可以使我們不致於由於注意各類各體之異而忘記了它們之間的同,而且在任何情況下總是同多於異。從實際運用上講,沒有人能不掌握’共同語’而獨獨能掌握某一語類或文體的;反過來,確實掌握了‘共同語’的人略經訓練,要掌握某一特殊語類或文體卻是並不困難的。”

而要想掌握“共同語”,最好的方法就是閱讀文學作品。因為:“在文學語言中,不僅各類各體並存,而且作家們經常利用不同語類、文體的轉換與對照來達成特殊藝術效果。而比這點更重要的是:正是在文學語言中,共同語的運用不僅最頻繁、最活躍,而且達到了最能發揮其表現力的地步。”(王佐良:“詞義·文體·翻譯”,見羅新璋、陳應年編:《翻譯論集》(修訂本),第924頁商務出版社,2009年)

多年來,我們的外語學得不好,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忽視乃至輕視文學語言的學習。大量的時間都放在了語法訓練,以及“商務英語”上了。

不光是外語學習,母語的學習也是這樣,多年來的母語教學也一直是忽視乃至輕視文學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