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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人不如娼妓的時代

蒙古滅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以漢族為主體的中原民族政權第一次被其他民族所徹底征服。雖然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後,施行了許多漢化的政策,逐漸融入中華民族大家庭。但是,仍然有很多政策是不同於其他朝代,造成了很深的影響。

四等人制度

讀書人不如娼妓的時代

比如,元朝將不同人種劃分為四等:

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漢人,第四等是南人

所謂色目,即各色名目之意。色目人是元代時對來自中西亞、西亞洲、和歐洲的各民族的統稱。包括被蒙古人征服並帶入大蒙古國的突厥人、粟特人、吐蕃人、党項人、契丹人、波斯人(花拉子模人)、阿拉伯人、猶太人、基督徒以及斯拉夫人等。

所謂漢人,並非所有的漢人,而是指在北方金人統治區域的漢人,而由南方宋朝統治區的漢人被列為最低等級的南人。四等人在法律待遇上有很大區別。許多官員必須由蒙古人、色目人擔任。

讀書人不如娼妓的時代

科舉時舉時廢

元朝雖然施行科舉,卻時舉時廢,並且在錄取上也偏向於蒙古人、色目人。加之上邊所說很多官職必須由蒙古人、色目人擔任。漢人、南人基本上失去了進身之階。

在傳統中國社會里,讀書人本應該是受到尊重和重視的群體,列在“士、農、工、商”四民之首。窮苦的普通勞動農民,可以透過科舉考試改變自己的命運。所謂“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正是如此。

這樣一來,元朝讀書人的地位十分低下。由宋入元的遺民鄭所南(有關鄭所南的忠烈事蹟,可參看本人之前文章)在《心史》中記載:“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

”讀書人、儒生被列在第九等。

清代趙翼《陔餘叢考·九儒十丐》載,“元制: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繼承了鄭所南的記載,但補充說,這是元朝的制度。這一點未必準確。

讀書人之所以後來被罵作“臭老九”,就是源於此。

鄭所南和趙翼的記載都說,讀書人僅僅比乞丐高一等。而在另一種記載中,列在第八等的是娼妓。

謝枋得《疊山集》:“滑稽之雄,以儒者為戲曰:我大元典制,人有十等:

一官、二吏;先之者,貴之也,謂其有益於國也;七匠、八娼、九儒、十丐,後之者,賤之也,謂其無益於國也。

古代所謂的“娼妓”包括歌女、舞女在內,應該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雖然受人輕賤,但有自己謀生的方法。而元代的讀書人,淪落至僅勝過乞丐,不如娼妓的地步。

讀書人被同情

正是因為元代讀書人淪落社會底層,文學作品中讀書人的形象也有了很大轉變。在以往的小說、喜劇中,讀書人往往是以始亂終棄的負心漢形象出現的。

這是因為,在其他朝代,讀書人可以透過科舉,一朝之間改變身份地位。這種情況下,發跡的文人中拋棄糟糠之妻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讀書人在文學作品中經常遭到批判。

唯獨元代不同,很多文學作品中放棄了對讀書人的批判,這就是“九儒十丐”的文學化反映。

舉例來看,在宋代戲文(南戲)中,有《趙貞女蔡二郎》的劇本,講的是蔡伯喈考中科舉之後,娶了丞相之女,滯留京城不歸。而妻子趙貞女在家鄉贍養公婆,自己吃糠,留下米飯給公婆吃。公婆去世之後,趙貞女賣掉頭髮,還錢安葬公婆。然後帶著琵琶賣唱進京尋夫。而蔡伯喈卻不認趙貞女,還放馬踩踏她。最後蔡伯喈被雷震死。

而在元代高明改變的《琵琶記》中,蔡伯喈的形象有很大轉變。作者專門為蔡伯喈設計了“三不從”:

第一,蔡伯喈不想進京趕考,想留在家鄉照顧父母,要辭考。父親誓死不從,還說,如果他考中,自己死了也不後悔。這就是,辭考,父親不從。

第二,蔡伯喈考中之後,不想在京城做官,想回家鄉,皇帝卻不允許。這就是,辭官,皇帝不從。

第三,丞相相中蔡伯喈,想招他為婿,蔡伯喈不願拋棄原配,丞相不允許。這就是,辭婚,丞相不從。

三個不從下來,蔡伯喈無法把控自己命運,也就不是造成趙貞女悲劇的元兇。因此,在《琵琶記》中,蔡伯喈被稱作“全忠全孝”。

讀書人不如娼妓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