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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

分封制度

分封制度,歷來已經不可考,歷史記載是始於軒轅時期,監萬國,後被歷朝歷代沿用,這種制度不只中國有,世界各地都普遍擁有類似的制度,這是人類早期,用來管理廣大土地的早期行政制度。

早期的華夏地區,地廣人稀,周邊都是蠻夷,為了方便管理龐大的領土,補充權力的空隙,便會分封給血親,功臣,“封國”相互之間有文化歸屬感,共同效忠於朝廷,為天子保境安民,定期朝貢、覲見,分封制使得政權的統治區域擴大,文化實力增強,經濟得到發展,但後期會形成武裝割據,但這對於早期國家形態是利大於弊,是行之有效的策略。

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

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

郡、縣、鄉(教化、訴訟、稅收)、裡(組織生產)、亭(治安機構)。

政令滯後現象減少,中央直達地方,這便是早期華夏動員能力超強的原因,皇權下鄉。

郡縣制確立後,漢承秦制,漢代一個郡就有幾十萬的人口,相當於一個諸侯國了,此時

中央透過考課和監察以加強對地方政權的控制,便會派出監督的官,稱

刺史﹑督郵,到了東漢,有的州會出現州牧,從一個督察的職位,變成具有行政效力的單位,為東漢末年割據埋下了基礎,行政開始變成了州、郡、縣。

經過隋唐,郡經常被廢,被州一級取代,變成州縣制,直到元朝被徹底終結。

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

3。行省制度

蒙古人大汗忽必烈建立元朝,在中央設定了中書省統領全國政務,又在全國各地設定類似於中書省的簡化版,稱之為行中書省,由中書省統領直轄,後來明清沿用。

此時的州縣之上出現區總,而區總有三個,分別是

佈政(民)、

提刑按察(法)、

都指揮(軍)。相互之間互不統屬,明中葉出現巡撫,便是一省最高長官,巡撫

“掌宣佈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核群吏,會總督以詔廢置”,是名正言順的地方大吏。

巡撫之上是總督,總督一般管幾個省,比如兩江總督,兩廣總督等,總督偏向督察和軍事,巡撫有軍事和行政,但受到總督的制約,本質上互不統屬。

行省制度實行後,皇權不下鄉,行政犬牙互動,省的權力變大,容易欺上瞞下,州一級發展受限,經濟活性降低,中央對州的掌控力度下降。

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

結論:

分封制偏向軍事和經濟,中央指令執行差;郡縣制偏向執行;行省製做事效率低。

古代中國的集權之路,分封制、郡縣制、到最後的行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