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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上層三妻四妾,底層又重男輕女,那窮人找不到媳婦怎麼辦

大家知道,性別平衡對於一個社會是非常重要的,否則社會將相當動盪,今天的中國仍然有較為嚴峻的“男多女少”的問題,但是在古代,這個問題無疑更加嚴重。大家知道,中國古代社會男人納妾是合法的,所以一些社會中有些地位的人除了正妻之外還有很多的妾,此外,古代封建社會重要輕女的思想是非常嚴重的,對於普通人家來說,男孩的地位遠遠高於女孩,古代中國農村地位,溺女嬰的現象是非常嚴重的。一方面男女比例本來就不平等,另一方面上層還三妻四妾,那麼,古代的人存不存在找不到老婆的現象呢?那這又導致了什麼後果呢?

古代上層三妻四妾,底層又重男輕女,那窮人找不到媳婦怎麼辦

先說第一個問題,古代下層人確實存在著男性找不到配偶的問題,而且相當嚴重,根據南開大學王泉偉在《明代男女比例的統計分析——根據地方誌資料的分析》一文當中的研究,明朝的性別比相當不平衡,明朝中期後,全國範圍內的性別比曾一度達到每100個女性中有150個男性的狀況,有些地區甚至出現每一百個女性中有大約300個男性的狀況;復旦大學中國歷史地理研究所的曹樹基也曾在《墓誌銘中所見明代人口結構》一文中提及明代性別比失衡、出現男性遠多於女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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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資料是上海縣的男女比例情況,明顯看出男女比例失調是很嚴重的,而且有一個很有意思的情況是:明朝建立以來,男女比例失調反而越來越嚴重,這其實好理解,因為一般情況,王朝初期都是建立在前朝的廢墟上的,經過了多年戰火,這使得男性人口因為作戰等因素大量減少,而女性一般情況下都不會被屠殺(勝的一方往往將女性作為戰利品),所以男女比例得到平衡,而隨著王朝建立後,社會安定,男女比例又會漸漸因重男輕女而失衡。那麼,這個問題是怎麼解決的呢?這種解決方式有多種。首先,就是不管,對的,社會底層男性的求偶問題根本不是官府要考慮解決的問題,中國古代任何朝代,鰥夫的數量都是很多的,大家看一些古裝劇的時候可能經常能看到這樣的場景:一些地主老爺、大戶人家都僱傭了很多年輕男子當僕人、打手什麼的,這些人年輕力壯的男人很多都是一些活不下去的人,要主子賞一口飯吃就跟著走了,至於娶老婆,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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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人家養了一堆打手,這些人多半就是光棍奴才電視劇還經常有這種情節:有些僕人立了大功,或者跟主子久了,主人好心就賞賜了個丫環給他當老婆,下人立刻千恩萬謝。很多人可能奇怪:這莫名其妙就賞賜個老婆,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有什麼好感動的。這實際就是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飢了,大部分人連老婆都找不到,現在你有老婆了,有了交配和繁衍後代的機會,那是非常難得的!有了這個就不錯了,至於感情基礎,要啥腳踏車呀?事實上愛情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從來就是奢侈品。即使在今天都是如此,結婚主要看的不也是門當戶對嘛。那大部分家僕怎麼辦呢?這些人一般到了40歲左右,沒什麼力氣,身體虛弱的時候,就會被停止僱傭關係,趕出門,然後下場悽慘地度過餘生,其中絕大多數之後都活不過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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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古代還有一些不怎麼美觀的方式,比如“典妻”就是一種,這以正常的倫理觀念看來算是瞠目結舌:所謂“典妻”就是窮人將自己的老婆抵押出去,換取一定的錢財,這一行為又可以分為典妻(租妻)、坐堂招夫、租妻借妻、捆妓、搭夥等幾類具體做法,不過大體都是用自己的老婆去換錢。這種風氣在清朝甚至蔓延全國,形成事實上的“一夫多妻”。實際上,能夠納妾的人在古代屬於極少數,而且數量還有限制(政府要強行規定的),至於社會底層,那各種不美觀的勾當,比如多人合娶一個媳婦兒,妓院……那可就多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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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層有底層的辦法至於朝廷,朝廷上的儒家士大夫對於這種問題當然是嗤之以鼻,認為此買賣為非法,但地方政府基本不會管這種事情,一是能力有限管不過來;而是一管,就等於堵住了很多光棍和窮人的出路,那就會出大問題了。在古代,女人在任何時代都是一種資源。所以古代朝廷一般都規定: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地方政府就要強制出動給他找丈夫了。中國古代有沒有因為男女比例失調出現過動盪呢?當然是有的,比如18-19世紀的臺灣地區,當時閩南移民到臺灣的時候,自然是男多女少,導致“羅漢腳”(男光棍)數量非常多,臺灣島內也械鬥不斷;而清末著名的“捻亂”,也和淮北地區人口比例失調嚴重有關。而古代各次動亂,大家在史書記載中都能普遍看到一種行為:團伙劫掠婦女。無論是農民軍、官軍還是山寨土匪都是如此,因為男女比例失調太嚴重了,大部分人根本找不著媳婦兒。